八佾篇是《論語》的第三篇,主要論及禮樂的問題。本篇共分二十六章。
[原文]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譯文]
先生談到季孫氏說:他用六十四人的天子舞列,在家廟庭院中奏樂舞蹈,這種事都能忍心做,還有什么事不忍心做呢?
謂:談論的意思。
季氏:魯國三桓之一,有學者推測:此季氏為季平子的可能性比較大,季平子即季孫意如。
八佾:佾,音yi,是一種舞蹈行列,古時天子用八佾,諸候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具體有兩種解說:一說八佾,一佾八人,六佾,一佾六人,且行數(shù)等同于人數(shù),即八八六十四,六六三十六,以此類推;一說一佾八人,人數(shù)固定不變,八佾為八行,六佾為六行,即八八六十四,六八四十八,以此類推?,F(xiàn)在一般多從前說。
忍:有兩種解說:一說容忍義,解為這種事也能容忍,還有什么事不可以容忍呢?如此,則夫子有非難魯君不能制裁越禮之意;一說忍心義,解為這種事都能忍心做,還有什么事不能忍心做呢?如此則是斥責季氏。本章和后一章,都是斥責季氏和三家僭禮,非責魯君,故從后說。
[愚悟]
古代對禮樂的使用,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季氏忍心僭越非禮,實有輕君之心,如果再進一步,弒君與父,或許也能忍心為之。夫子重禮樂,故深責此種行為。同時,夫子也在隱憂僭越非禮之后,會發(fā)生更嚴重的以下犯上行為,后來,魯君為三家所迫,出走他國,證明他的擔憂并不是杞人憂天。禮樂,雖說只是外在的一種形式而已,實際上卻是發(fā)源于人心之仁,不合仁之禮,非禮也,非禮,不仁也,不仁,則有肆意妄為之亂。
以后的統(tǒng)治者都極重視禮樂的規(guī)范使用,士大夫或有不賞之功時,寧可多給錢財,也不讓他僭越非禮。而那些篡逆之臣,也無不是從僭越非禮開始的。
如今社會,雖然比以前少了許多禮樂,或是你感覺已經(jīng)沒有禮樂存在了,但是規(guī)矩這個詞,卻從來沒有消失過,它在一定程度上就相當于禮樂,所以我們應當認真對待,切莫懵懵懂懂,以為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必要再講什么禮樂文化了,有些東西其實只是化無形于我們的生活中,或是改個名稱而已。當然,這里提到的規(guī)矩,多指人倫規(guī)矩,至于做學問、技術時,不單單要守規(guī)矩,也要會破規(guī)矩,只有這樣,科學技術才會有新突破、新發(fā)展。
[原文]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譯文]
孟孫、叔孫和季孫三家在祭祖時,唱著《雍》詩撤除祭品。先生說:《雍》詩中說助祭的是諸候,天子嚴肅靜穆地在那兒主祭,這在三家堂上唱來,有什么意思?。?/p>
三家:魯國三桓,即大夫孟孫、叔孫和季孫三家。
《雍》:詩經(jīng)周頌里的一篇,是天子在宗廟祭祀時用的樂詩。
徹:同撤,撤除的意思。
相:助義,助祭者,音xinag(向)。
辟公:諸候義。
穆穆:美而敬之的形容辭,多形容容貌神態(tài)。此譯為嚴肅靜穆。
[愚悟]
三家祭祀時,僭越以雍徹,夫子引詩中之詞,指出三家堂上并沒有這樣的事,卻唱以雍詩,實在是無知妄作。本章類同上章,也是夫子深責三家的僭禮行為,義理類同,故不再贅述。
程子說:周公之功大矣,但都是臣子應當做的,魯何以獨用天子禮樂呢?成王賜之,伯禽(周公長子,魯國第一代國君)受之,都是不正當?shù)摹3兄员?,遂使季氏僭八佾,三家以雍徹。從他的話中可以略知,魯國為什么會有天子禮樂。所以功勞再大,不可有越禮之賞,防微杜漸,不可不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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