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和解除痙攣 ①病情較輕者,成人給安定10mg,靜脈注射,3/d,痙攣控制后改為口服,每次2.5~5mg,3/d;10%水合氯醛10~15ml口服或20~40ml直腸內灌注,3/d,連續(xù)3~4d。②病情重者,予氯丙嗪、異丙嗪各50~100mg、哌替啶50~10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1000ml中,靜脈緩慢滴注,2~3/d;嚴重抽搐不能控制者可用硫噴妥鈉0.1~0.2g加入25%葡萄糖液20ml中,靜脈注射,要警惕喉頭痙攣,在已行氣管切開病人中使用較安全;肌肉松弛劑應在麻醉醫(yī)師的配合和控制呼吸條件下應用;或用0.1%普魯卡因500~1000ml靜脈封閉,用藥過程中均應警惕血壓下降。
2.中和毒素 ①破傷風確診后,應即以破傷風抗毒素(TAT)5萬U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1000ml靜脈滴注,此外,肌注2萬~5萬U,創(chuàng)口周圍注射1萬~2萬U。以后每日肌注1萬~2萬U,連續(xù)5~7d,總劑量可以根據(jù)病情輕重和潛伏期長短而定。用藥前應作皮膚過敏試驗,如為陽性,應予脫敏:即將lml抗毒素用等滲鹽水稀釋10倍,每隔l/2h依次皮下注射1、2、3、4ml。如此法仍引起過敏反應,則改用人體破傷風免疫球蛋白(TIG)。②TIG無過敏反應,但靜脈注射可引起高血壓,一般用TIG3000~6000U作一次深部肌肉注射。如癥狀持續(xù)2周以上,可再肌肉注射3000U。清創(chuàng)前加用TIG1000U注射于傷口周圍。③無抗毒血清或TIG而對TAT過敏時,可抽取已獲破傷風自動免疫且血型相同的人血液200~400ml靜脈滴注。
3.創(chuàng)口處理 ①創(chuàng)口處理應在應用抗毒素及使用有效鎮(zhèn)靜藥物后,在局麻下進行;②手術應簡單迅速,只需剪除壞死組織,取出異物或作切開引流,不宜作復雜或過于廣泛的手術。如創(chuàng)口已愈合則不應清創(chuàng);③創(chuàng)口不應縫合,但可松填浸透3%過氧化氫或1∶5000高錳酸鉀溶液的敷料,并經常更換;④手術時如有痙攣發(fā)作,應暫停操作,以免加重刺激,同時設法控制痙攣。
4.其他 ①應用抗生素,青霉素80萬U~100萬U肌注,每4~6h1次,可殺滅破傷風桿菌;②保持呼吸道通暢,破傷風病情嚴重者,應特別注意喉痙攣和窒息的發(fā)作,宜及早作氣管切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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