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 劉敏 北京、西安報道
從西安出發(fā),沿西禹高速前行,至白水縣后再20分鐘車程便到了杜康鎮(zhèn),清代白水縣志記載杜康便生卒于此,相傳杜康就是用這里的泉水釀出了杜康酒,當?shù)貙谱孢z址的祭祀也沿革千年;
而在河南洛陽市南的汝陽縣,現(xiàn)在還有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與汝陽相距不遠的伊川縣,雖然沒有跟杜康有關的傳說,但因在夏文化遺址處曾出土過酒器,遂成為杜康在伊川造酒的依據(jù)。
上世紀70年代,河南伊川、汝陽、陜西白水三地各建起杜康酒廠。彼時,三家酒廠生產的都叫杜康酒,由于當時尚未實施商標法,因此其產品也均未以“杜康”作為商標注冊,僅作為酒的特定名稱使用。這種狀態(tài)在計劃經濟時代下各方尚能相安無事,但隨著市場經濟的興起、深入,以及企業(yè)品牌意識的逐漸覺醒,一場綿延數(shù)十年的商標大戰(zhàn)便在三家酒廠之間徐徐拉開、接力進行。
2009年后,因河南兩家酒企合并讓杜康商標的爭奪從三方變?yōu)閮杉遥度A夏時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其激烈程度卻并未減弱,近年來更是不斷發(fā)酵升級并顯露出極端苗頭,其最新四起訴訟正成為杜康商標戰(zhàn)未來走向的核心焦點。
杜康商標演變史
上世紀七十年代,河南伊川杜康酒廠、河南汝陽杜康酒廠及陜西白水杜康酒廠均生產杜康酒,卻都沒有以“杜康”作為商標注冊,杜康二字僅作為酒的特定名稱使用。
1981年,國家工商局經與河南、陜西兩省及相關部門協(xié)調后,決定由伊川杜康酒廠注冊“杜康”商標,注冊登記號為152368。因考慮到汝陽和白水兩家酒廠生產杜康酒已有10年歷史,在當?shù)厥袌鲆捕夹∮忻麣?,又?guī)定汝陽杜康酒廠和白水杜康酒廠可無償使用“杜康”商標。1983年《商標法》實施后,伊川杜康便與汝陽杜康、白水杜康簽署商標共用協(xié)議,最終的結果便是一個商標三家共用。
在共用“杜康”商標的十多年間,伊川、汝陽、白水三家酒廠通過在商品包裝上注明企業(yè)名稱的方式以示區(qū)分,實際使用的區(qū)別性標識是“伊川杜康”、“汝陽杜康”、“白水杜康”,按地名小字體、杜康大字體組合而成,并逐步形成了各自的產品特色和消費群體,也各自獲得了諸多榮譽。
1992年,“杜康”商標進入續(xù)展期,三家企業(yè)再因商標問題起爭端,在監(jiān)管部門的協(xié)調下依舊未能解決問題。1996年12月14日,國家商標局最后同意白水杜康酒廠可以申請注冊帶有地名的杜康商標,注冊號為915685、全稱為“白水杜康”的商標被正式核準注冊。此后20余年,白水杜康酒廠以這枚915685號“白水杜康”商標為基礎陸續(xù)注冊了100余枚防御型商標,這些防御型商標雖在形狀、顏色、排列等方面各有變化但主體內容均包括“白水杜康”四字標示。
2009年,伊川杜康和汝陽杜康合并為洛陽杜康,新成立的洛陽杜康立刻發(fā)起訴訟,將國家工商總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列為第一和第二被告,陜西杜康酒業(yè)集團被列為第三被告,其起訴的理由是商標侵權,但最終敗訴。法院認為河南杜康集團的訴訟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對其訴請不予支持,維持了“白水杜康”商標的注冊。
此后,洛陽杜康并未罷手,圍繞商標問題對白水杜康始終纏斗不休,公開信息顯示,從2015年至今的三年多時間里,洛陽杜康在全國多地針對白水杜康進行的行政投訴24起,發(fā)起的商標侵權類訴訟十余起。白水杜康也以商業(yè)詆毀等案由對洛陽杜康進行了幾次“反攻”。
訴訟混戰(zhàn)中的焦點
在這場硝煙彌漫的商標訴訟大戰(zhàn)中,有四起案件正成為各方關注焦點,其走向與結果也具有典型指征意義,它們分別是:2016年5月,洛陽杜康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案;同年,白水杜康在渭南中院起訴洛陽杜康商業(yè)詆毀案;2017年7月,洛陽杜康向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案,和2017年9月,洛陽杜康在天津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案。
這四起案件中,2016年白水杜康起訴洛陽杜康的商業(yè)詆毀案經一審、二審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后,于今年3月16日塵埃落定,白水杜康勝訴。法院最終判定洛陽杜康在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外包上印出“杜康商標唯一持有企業(yè)”的字樣侵權成立,敗訴后洛陽杜康無奈按判決要求在相關媒體刊登了幾則“豆腐塊”的消除影響聲明,宣稱以后將不在生產的產品上標注“杜康商標唯一持有企業(yè)”。
洛陽杜康分別向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和天津市一中院提請的兩起針對白水杜康商標侵權訴訟,目前均處于一審結束等待二審的階段。洛陽杜康發(fā)起兩次訴訟的內容與邏輯相似,均認為白水杜康公司在其產品外包裝上突出使用“杜康”而縮小“白水”二字的行為,對于廣大普通消費者來說極易造成混淆,因此侵害了洛陽杜康公司對“杜康”商標的合法權益。
從一審結果來看,雙方各有勝負:洛陽杜康在西安雁塔法院一審勝訴,在天津一中院敗訴。相關判決書顯示,在判斷商標侵權的根本標準即: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方面,天津與西安兩地法院的認識截然相反。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在判斷混淆可能性時應當考慮產生本案糾紛的特殊歷史背景,因商標共存是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所以在處理涉及兩個注冊商標的侵權案件時,應當做到兩個利益平衡即:共存商標權利人雙方的利益平衡與保護商標權人利益和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平衡。據(jù)此,既要注重考查行為人的主觀狀態(tài),又要尊重已經形成的市場秩序,尊重消費者已經形成的認知。
基于該邏輯,對于白水杜康公司商標使用中是否容易導致相關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的問題,天津一中院著重從兩方面分析:1、白水杜康公司主觀上是否存在攀附原告洛陽杜康公司涉案注冊商標知名度的故意;2、相關公眾是否在客觀上將兩者的商品實際區(qū)分,是否已經形成穩(wěn)定的市場秩序。
為此,天津一中院分析了白水杜康公司的主觀狀態(tài)、消費者的認知習慣、杜康商標紛爭多年的歷史事實、白水杜康商標的知名度等多方因素后,綜合判定僅憑人為的主觀認知判斷“小白水、大杜康”商標不會對洛陽杜康方面構成侵權。
最終天津一中院判定:洛陽杜康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存在其他混淆可能性因素的情況下,僅以白水杜康使用“白水杜康”時“杜康”、“白水”文字大小不一,構成侵害涉案商標權行為主張不能成立,基于上述理由,原告洛陽杜康認為被訴侵權行為同時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主張亦不能成立,駁回洛陽杜康全部訴訟請求。
但西安雁塔法院的判決則稱:“白水杜康公司的這種使用方式,使普通消費者只注意到“杜康”兩個文字,而忽略“白水”兩個文字,造成普通消費者難以通過商標標識對相關商品的產地加以區(qū)分”,據(jù)此最終判決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白水杜康訴洛陽杜康商業(yè)詆毀案的再審裁定中,亦有與天津市一中院審理邏輯相似的分析,其內容為:“相關歷史文獻可以表明,“杜康”二字自古以來就在中國歷史文化中存在著特殊意義,與酒具有密切聯(lián)系。而從本案伊川、白水、汝陽三家杜康酒廠最早均生產“杜康”酒,到后來三家杜康酒廠共同使用“杜康”注冊商標,直至現(xiàn)在洛陽杜康公司和白水杜康公司均持有含“杜康”二字的注冊商標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來看,將“杜康”二字作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及其所產生的商譽,絕非由某一特定主體所獨創(chuàng)并享有。在目前的市場中,洛陽杜康公司的“杜康”注冊商標和白水杜康公司的含有“杜康”二字的注冊商標均合法存在”。
這起商業(yè)詆毀案由于具有典型示范引導作用還被最高人民法院選入“2017年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并下發(fā)通知供各級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參考借鑒,因此天津、西安兩地的二審結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變味”執(zhí)行與“多輸”僵局
2016年5月那起洛陽杜康向洛陽中院起訴白水杜康的商標侵權案,則經洛陽中院一審、河南高院二審后最終判決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成立,并要求其向洛陽杜康賠償經濟損失1500萬人民幣,目前正處于執(zhí)行階段,但執(zhí)行中的程序方向卻頗為耐人尋味。
《華夏時報》記者獲得的相關往來文書顯示,洛陽中院在凍結白水杜康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銀行賬戶后,于2018年5月15日向白水杜康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要求其如實申報財產;2018年6月6日,白水杜康向洛陽中院遞交財產申報表,其中包括向法院提供7000余畝土地的土地證書和價值1.6億元的原酒作為被執(zhí)行物;幾天后,洛陽中院再次通知白水杜康稱將對已經凍結的915685號白水杜康商標及一枚防御性商標進行評估,準備拍賣商標。
在此過程中,白水杜康與案外人陜西酒圣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向洛陽中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其中,陜西酒圣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稱2017年與白水杜康因股東出資糾紛一案,經陜西白水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調解后確認將“白水杜康”主商標及相關所有商標一并作為非貨幣出資,變更到陜西酒圣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此時發(fā)現(xiàn)洛陽中將“白水杜康”主商標予以查封、凍結,導致其無法取得“白水杜康”商標的所有權。而洛陽中院執(zhí)行的(2018)豫民終857號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被執(zhí)行人陜西白水杜康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義務為1500萬元人民幣的金錢給付義務,并非“白水杜康”商標。同時陜西白水杜康有其它充足、無爭議的財產可供執(zhí)行,足以實現(xiàn)申請執(zhí)行人的合法利益,因而請求解除對“白水杜康”商標的查封、凍結。
白水杜康亦提出類似異議,并稱按照洛陽中院提供的財產申報表格順序,其提供的可供執(zhí)行的不動產、原材料價值超過兩億人民幣,并且比無形資產更容易變現(xiàn),執(zhí)行順序應在商標之前;另外白水杜康商標早在多年前就被中國白酒協(xié)會評估價值為56.55億元人民幣,遠遠高于執(zhí)行標的1500萬人民幣,因此要求解除對商標的查封。
慘烈的商標訴訟最終造成的是一個“多輸”局面。給參與雙方都造成兩家公司經營均受到影響。白水杜康方面稱,近年來在遭洛陽杜康不斷起訴下,被動卷入的官司越來越多,導致其產品在全國多地永輝超市、華潤萬家等連鎖賣場內不得不暫時下架,亦有不少經銷商因此積壓貨品或貨款流動受阻,更嚴重的是讓企業(yè)的上市計劃不得不一再延遲。
陜西白水縣是國家級貧困縣,白水杜康是當?shù)刂е髽I(yè),連續(xù)多年的經營被打官司拖累也讓白水縣脫貧飽受拖累。
洛陽杜康雖然早在2008年9月就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主板掛牌交易,并于2011年3月在中國臺灣地區(qū)證券交易所發(fā)行臺灣存托憑證上市,但近年來業(yè)績也出現(xiàn)連續(xù)惡化。據(jù)杜康控股披露的定期報告,杜康控股在2017財年的營業(yè)收入為23億新臺幣,較2016財年的42.92億新臺幣下降46%。在凈收益方面,2016財年杜康控股虧損5200萬新臺幣;至2017財年虧損幅度就擴大至5.57億新臺幣。
眼下,洛陽杜康與白水杜康仍深陷商標糾紛中奮力鏖戰(zhàn),未來其焦點訴訟何去何從、兩家企業(yè)纏斗結局如何,本報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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