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之本質(zhì)
生活之本質(zhì)何?“欲”而已矣。欲之為性無厭,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狀態(tài),苦痛是也。既償一欲,則此欲以終。然欲之被償者一,而不償者什百。一欲既終,他欲隨之。故究竟之慰藉,終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償,而更無所欲之對象,倦?yún)捴榧雌鸲酥S谑俏崛俗约褐?,若負之而不勝其重。故人生者,如鐘表之擺,實往復于苦痛與倦?yún)捴g者也,夫倦?yún)捁炭梢暈榭嗤粗环N。
注1:欲,也就是余(我,剩余)。生活之本質(zhì),也就是始終葆有欲望的“剩余價值”。
注2:往復有兩種力量,一種循環(huán)往復,停滯不前;一種是類似于審訊法則,螺旋式盤繞的審訊嫌疑人(見貝卡利亞《論犯罪與刑罰》),作為無目的之手段,往復著漸進向前。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一章:人生及美術(shù)之概觀,P.2
2:忘
藝術(shù)之美所以優(yōu)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關(guān)系也。
注:美與忘(遺忘)之關(guān)系,值得進一步考察。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一章:人生及美術(shù)之概觀,P.4
3:眩惑
至美術(shù)中之與二者相反者,名之曰?;?。夫優(yōu)美與壯美,皆使吾人離生活之欲,而入于純粹之知識者。若美術(shù)中而有眩惑之原質(zhì)乎,則又使吾人自純粹知識出,而復歸于生活之欲。(……)故?;笾诿?,如甘之于辛,火之于水,不相并立者也:吾人欲以?;笾鞓罚t(yī)入世之苦痛,是猶欲航斷港而至海,入幽谷而求明,豈徒無益,而又增之。則豈不以其不能使人忘生活之欲及此欲與物之關(guān)系,而反鼓舞之也哉!?;笾趦?yōu)美及壯美相反對,其故實存于此。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一章:人生及美術(shù)之概觀,P.5
4:論自殺
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滿于現(xiàn)在之生活,而求主張之于異日,則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復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將與生活之欲而無窮。故金釧之墮井也,司棋之觸墻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脫也,求償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別之生活,而對生活之為物,則固欲之而不疑也。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二章:《紅樓夢》之精神,P.8
5:永遠之正義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之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美術(shù)之務(wù),在描寫人生之苦痛與其解脫之道,而使吾儕馮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離此生活之欲之爭斗,而得其暫時之平和,此一切美術(shù)之目的也。
注:王國維所謂之“美術(shù)”,包含一切之創(chuàng)作,詩歌、小說、戲劇等。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二章:《紅樓夢》之精神,P.9
6:第三種之悲劇
由叔本華之說,悲劇之中又有三種之別:第一種之悲劇,由極惡之人,極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構(gòu)之者。第二種,由于盲目的運命者。第三種之悲劇,由于劇中之人物之位置及關(guān)系而不得不然者也;非必有蛇蝎之性質(zhì)與意外之變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種悲劇,其感人賢于前二者遠甚。何則?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若前二種之悲劇,吾人對蛇蝎之人物與盲目之命運,未嘗不悚然戰(zhàn)栗;然以其罕見之故,猶幸吾生之可以免,而不必求息肩之地也。但在第三種,則見此非常之勢力,足以破壞人生之福祉者,無時不可墜于吾前;且此等慘酷之行,不但時時可受諸己,而或可以加諸人;躬丁其酷,而無不平之可鳴:此可謂天下之至慘也。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三章:《紅樓夢之美學之價值》,P.11-12
7:絕對的道德
然自太虛中有今日之世界,自世界中有今日之人類,乃不得不有普通之道德,以為人類之法則。順之者安,逆之者危;順之者存,逆之者亡。于今日之人類中,吾固不能不認普通之道德之價值也。然所以有世界人生者,果有合理的根據(jù)歟?抑出于盲目的動作,而別無意義存乎其間歟?使世界人生之存在,而有合理的根據(jù),則人生之所有普通之道德,謂之絕對的道德可也。
注:“世界人生”這一提法,實在有趣,它不僅與“絕對的道德”關(guān)聯(lián),與倫理之原始原型亦有關(guān)聯(lián)。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四章:《紅樓夢》之倫理學上之價值,P.15
8:鼻祖之誤謬
世界人生之所以存在,實由吾人類之祖先一時之誤謬。(……)夫人之有生,既為鼻祖之誤謬矣,則夫吾人之同胞,凡為此鼻祖之子孫者,茍有一人焉,未入解脫之域,則鼻祖之罪終無時而贖,而一時之誤謬,反覆至數(shù)千萬年而未有己也。
注:鼻祖之誤謬,王國維把《圣經(jīng)·創(chuàng)世紀》所論述人類之罪惡與《紅樓夢》開篇神話類比。但《紅樓夢》中開篇所論述的是女媧補天,是關(guān)于天地傾斜的神話。這個更值得參照的,我覺得不是《圣經(jīng)》,而是盧梭在《論語言的起源:兼論旋律與音樂的摹仿》一書中提到的上帝的手指。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四章:《紅樓夢》之倫理學上之價值,P.15
9:美術(shù)之價值
今設(shè)有人焉,自無始以來,無生死,無苦樂,無人世之罣礙,而唯有永遠之知識,則吾人所寶為無上之美術(shù),自彼視之,不過蟄鳴蟬噪而已。何則?美術(shù)上之理想,固彼之所固有,而其材料,又彼之所未嘗經(jīng)驗故也。又設(shè)有人焉,備嘗人世之苦痛,而已入于解脫之域,則美術(shù)之于彼也,亦無價值。何則?美術(shù)之價值,存于使人離生活之欲,而入于純粹之知識。彼既無生活之欲矣,而復進之以美術(shù),是猶饋壯夫以藥石,多見其不知量而已矣。
注:由此可見,美術(shù)之價值,在于離入之間。換句話說,美術(shù)之價值,是一種反復之價值。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四章:《紅樓夢》之倫理學上之價值,P.16
10:生活之意志
非一切人類及萬物,各拒絕其生活之意志,則一人之意志,亦不得而拒絕。何則?生活之意志之存于我者,不過其一最小部份,而其大部份之存于一切人類及萬物者,皆與我之意志同。(……)一切人類及萬物之意志,皆我之意志也。(……)故如叔本華之言一人之解脫,而未言世界之解脫,實與其意志同一之說,不能兩立者也。
注:看似是對“生活之意志”的拒絕,其實是對“生活之意志”的接受。從而,王國維提出,“小宇宙之解脫,視大宇宙之解脫以為準故也”,但是大宇宙之解脫,無時無刻,乃不可等待之等待,所以“生活之意志”就成了倫理學上最為斡旋的價值。
——《王國維文集(第一卷)》,《<紅樓夢>評論》,第四章:《紅樓夢》之倫理學上之價值,P.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