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教委發(fā)文規(guī)范“新中考”背景下教學秩序趕進度教學被明令禁止
學校不得調整學科開設年級
本報訊(記者雷若彤)北京市教委發(fā)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初中課程教學與中考改革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新中考背景下各學校不得隨意增加或削減課程門類;不得隨意改變各門課程的周學時數(shù)和學科總學時數(shù);不得在學生選考與非選考學科之間違規(guī)增減調配學時。同時,也不得調整各學科原本的開設年級,不趕進度、不增難度,不突擊教學。
初三上學期結束后才可確定選考科目
2018年起本市將實行“3必考+3選考+體育”的“新中考”模式,即把考試科目調整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歷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學)、體育9門課程,總分580分。其中,語數(shù)外為必考科目,總分值各為100分;其他科目實行選考,從除體育外的5門科目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但是物理、生物(化學)須至少選擇1門。
《通知》要求,學校在九年級第一學期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后,也就是在初三年級上學期結束后,才可以指導學生選擇中考考試科目。各學校不得提前組織學生確定選考學科,也不得因學生選考改變教學組織形式。
這一規(guī)定意味著,學生在初中前兩年時間都不涉及到確定選考科目的相關事宜,所以應該按照正常的學科安排進行。
選考與非選考學科之間不得增減學時
《通知》特別強調,各學校不得隨意增加或削減課程門類;不得隨意改變各門課程的周學時數(shù)和學科總學時數(shù);也不得在學生選考與非選考學科之間違規(guī)增減調配學時。比如,對于學生不選考的學科,不得少教、不教。
思想品德等學科作為不少學生眼中的傳統(tǒng)科目,《通知》特別要求“要加強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和生物學科的教師培訓和教學研究”。
趕進度教學被明令禁止
此前部分學生和家長反映的學校趕進度教課的現(xiàn)象被明令禁止。《通知》還要求要規(guī)范課程內容深度、廣度和進度,不趕進度、不增難度,不突擊教學。在達到各學科教學要求基礎上,對選考科目給予針對性學習指導。 不少初中老師對此規(guī)定表示支持和理解,宣武外國語的初中英語教師張老師表示:“一味追求升學率和考試成績的行為會被避免?!?/p>
《通知》還鼓勵學校開設校本課程,可在現(xiàn)有校本課程門類、數(shù)量的基礎上,增加學科探索類課程,幫助學生了解、體驗、加深對相關學科或者學習領域的學習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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