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應(yīng)以“理”服人(上)
姜有榮
1930年,法國出版了一本批判相對論的書,書名是《一百位教授出面證明愛因斯坦錯了》。愛因斯坦知道后,僅僅聳聳肩道:“100位?干嗎要這么些人?只要能證明我真的錯了,哪怕是一個人出面也足夠了?!?/span>
由此我想到了有些學(xué)生的議論文寫作,他們擅長舉“例”而不善于說“理”,喜歡動輒搬出“一百位教授”來壯自己的聲勢。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先搬出“趙××是這樣的”,再搬出“錢××是這樣的”,最后搬出“孫××、李××也是這樣的”。殊不知,他們這種寫法屬于邏輯上的不完全歸納法,它在說理上有一個致命的漏洞,那就是即使有N人是這樣的,但只要第N+1個人不是這樣的,你的觀點就要被推翻。
為此,我們的議論文寫作不能走以“勢”壓人之路,而要走以“理”服人之路,讀者讀議論文讀的也是一個“理”字。套用愛因斯坦的那句話來說,就是“只要把‘理’說透了,哪怕一個例子也足夠了”。諸葛亮當年之所以能在東吳的朝堂之上舌戰(zhàn)群儒,靠的絕不是“勢”,而是“理”。正因為他把“應(yīng)抗曹而不應(yīng)降曹”之理說透了,他的一張嘴才能把東吳群僚上百張嘴說得啞口無言。
在把“理”說透這一點上,我們要好好學(xué)習律師,要在“人”身上、“事”之中條分縷析地梳理出自己的“理”來,并用這個“理”把對方說得心悅誠服。下面結(jié)合2014年高考中脫穎而出的一篇說理力作,談?wù)勛h論文以“理”服人的三點要旨:
★例文
“雙贏”的原則
河北一考生
“山羊過獨木橋”本是雙方隊員兩兩對決,能突破對方阻攔成功過橋者獲勝。不料雙方選手相遇時,互相抱住,轉(zhuǎn)身換位,全都順利過了橋。這一新情況,看似是皆大歡喜的雙方共贏,而事實并非如此。
所謂“雙贏”,是建立在雙方有共同利益的基礎(chǔ)上的。雙方都實現(xiàn)了共同利益并使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合作結(jié)果,才是雙贏?!吧窖蜻^獨木橋”這一博弈游戲的魅力在于:不是你成功過橋,就是我成功過橋。雙方都成功過橋,看似是“雙贏”,實則是不顧立場、不顧規(guī)則、不顧目的的無意義行為。
所以,雙方都成功過橋,不是雙贏。雙贏必須遵從一定的原則。雙贏的原則,就是擺正立場、遵守規(guī)則、明確目的。
雙贏,首先要擺正立場?!吧窖蜻^獨木橋”雖然只是游戲,但是獨木橋下的同學(xué)上了獨木橋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對手,彼此立場是完全對立的?;蛟S站錯立場在一場游戲中不會造成嚴重后果,但若是放大到現(xiàn)實生活中呢?當商人企圖向官員行賄時,商人就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上。官員當然要站在人民的立場上與欲牟不當之利的商人對立,而不能與商人“共贏”。古語有云:道不同,不相為謀。立場的對立是根本的對立,立場擺不正,雙贏就失去了意義。
雙贏,還要遵守規(guī)則。“山羊過獨木橋”的規(guī)則清楚明白:雙方隊員兩兩對決,能突破對方阻攔成功過橋者獲勝,最后以全隊通過人數(shù)多少決定勝負。也就是說,一定要有“阻攔”,一定要有一方“獲勝”。雙方選手互相抱住,轉(zhuǎn)身換位,全都順利過了橋,根本不符合規(guī)則。連規(guī)則都不符合,就是犯規(guī);既然犯規(guī),何來雙贏?
雙贏,還要明確目的。“山羊過獨木橋”這一游戲的目的,應(yīng)當是強身健體,培養(yǎng)競爭意識,而非合作雙贏,培養(yǎng)同學(xué)友情。目的不正確,即使實現(xiàn)了,也是謬之千里,沒有意義,當然更談不上雙贏了。
雙贏誠可貴,原則不可拋。
只有擺正立場,遵守規(guī)則,明確目的,才能實現(xiàn)真正的雙贏。
這位考生對材料有深度的閱讀、理解和挖掘,尤其在以“理”服人這一點上顯示出了入乎其中、游刃有余的扎實功力。
源自《語文報·高中版》第9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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