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早期道教的重要經(jīng)典,《老子想爾注》通過對《老子》宗教化的詮釋,將道的神格化身——太上老君確立為最高神,并以“真道”為核心界定了教義體系和行為規(guī)范。《老子想爾注》所構(gòu)筑的道教神學體系,既有對信仰對象特性的表述和教義的理論闡釋,又有對宗教行為的實踐說明,從而形成了較為完整意義上的宗教信仰體系。
《老子想爾注》(又稱《老子道德經(jīng)想爾注》)是天師道早期修道傳教的重要經(jīng)典。根據(jù)饒宗頤先生的考證。《老子想爾注》:“當是陵(張道陵)之說而魯述之;或魯所作而托始于陵,要為天師道一家之學”?!独献酉霠栕ⅰ肥亲鎺煾鶕?jù)傳道弘教的需要對《老子》所做的宗教化詮釋?!傲瓿踝髯?,傳衡至魯。而魯更加厘定,故有‘系師定本’之目?!绱恕断霠栕ⅰ?,自張魯以來,流行于蜀中”。
天師道的創(chuàng)始人張道陵真人最先對《老子》作注,后傳于張衡,張衡傳于張魯?!独献酉霠栕ⅰ纷鳛闅v史上第一部以宗教神學思想改造《老子》的著作,將老子形而上的“道”神格化為“太上老君”,并確立最高神,將老子重身貴生的自然生命之道,轉(zhuǎn)化成了死而不亡、尸解成仙的形神修煉之道,將“法道”、“守誡”等確定為信徒的行為規(guī)范,闡明了修道成仙的宗教目的和行為途徑。
《老子想爾注》通過對老子哲學宗教化的解讀,為早期道教提供了理論依據(jù),從而形成了較為完整意義上的宗教神學理論體系,為后來道教神學理論的發(fā)展奠定了基礎(chǔ)。
一、太上老君——人格神
宗教信仰在宗教的諸多要素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是構(gòu)成宗教不可或缺的重要內(nèi)容,是宗教之為宗教最為內(nèi)在的、最為本質(zhì)的規(guī)定性所在,是宗教信仰體系的核心,一種宗教如果離開了信仰,將不再成其為宗教。《老子想爾注》奉太上老君為最高信仰尊神,為天師道樹立了明確的信仰對象,從而闡明了早期道教以“道”為最高信仰和核心信仰的宗教信仰特質(zhì)。
眾所周知,道是老子哲學的核心范疇。道作為世界的本原和萬物的本體,雖然具有創(chuàng)生萬物的宇宙起源生成說與神學創(chuàng)世說有著明顯的不同,創(chuàng)世說預(yù)先設(shè)定了一個人格神,作為世界萬物的創(chuàng)造者,而老子之道只是對世界本原的抽象哲學思索。
《老子想爾注》在繼承老子思想的基礎(chǔ)上,用神學思想注解《老子》,也是圍繞著道進行的。《老子想爾注》同樣把道視為萬物的本源和最高的本體。它說:“道者,天下萬事之本”(本文所引《老子想爾注》各章皆出自饒宗頤:《老子想爾注校證》,下文引用只注明章數(shù)),“萬物含道精,并作,初生起時也”(16章),道存在于萬物之中,萬物因著道而存在。同時,《老子想爾注》還把道作為創(chuàng)生萬物的本源,“道雖微小,為天下母,故不可得臣”(32章);“天地廣大,常法道以生”(25章)。需要指出的是,作為道教經(jīng)典的《老子想爾注》,對道的注解,已不再僅僅是對萬物本源的哲理思索,而是利用本體之道的至上性和超越性,對道進行了神學性的發(fā)揮,使道具備了人格化和神格化的特點。《老子想爾注》把《老子》中“吾”、“我”一類的人稱代詞,都注解為“道”。比如,在注解“吾不知誰之子?像帝之先”時,《老子想爾注》說:“吾,道也。帝先者,亦道也”(4章);在注解“吾所以有大患,為我有身”時,《老子想爾注》說:“吾,道也。我者,吾同”(13章)。由此可以看出,《老子想爾注》賦予了道人格神的意志色彩,并且認為“道性不為惡事,故能神,無所不作,道人當法之”(37章),提倡道徒以道為最高信仰,效法道行事。
在《老子想爾注》中,道儼然成了至上神的化身,不僅是先天存在的,還具有主宰萬物的神力和辨明善惡的意志,“天地象道,仁于諸善,不仁于諸惡”(5章)?!独献酉霠栕ⅰ凡粌H以老子之道為至上神,還附會孔子問禮于老子的典故,認為道具有主宰萬物、役使萬物的屬性。它說:“道甚大,教孔丘為知,后世不信道文,但上孔書,以為無止;道教明之,告后賢”(21章);還說:“古未有車時,退然;道遣奚仲作之”;“道使黃帝為之(指鑿戶墉以為室)亦與車同說”(11章)。不僅如此,道還擁有好生惡死的價值理念和“設(shè)生以賞善,設(shè)死以威惡”(20章)的權(quán)柄,能夠賞善懲惡,維持社會倫理秩序。
在肯定道至上性的基礎(chǔ)上,《老子想爾注》對道本質(zhì)屬性的闡釋繼承了老子之道普遍存在于萬物的思想,它說:“道者,天下萬事之本;詰之者所況多,竹素不能勝載也,故還歸一”(10章),“一”與“道”是同一的,“一者道也”。然而,道在天地之外,又是無所不在的,《老子想爾注》曰:“一在天地外,人在天地間,但往來人身中耳。都皮里悉是,非獨一處。一散形為氣,聚形為太上老君,常治昆侖?;蜓蕴摕o,或言自然,或言無名,皆同一耳”(10章)。
綜上所述,“一”是道氣化于天地間無形質(zhì)的表達,而“太上老君”則是道神格化、人格化的象征,道的本源性和至上性決定了太上老君至上神的地位。
二、“真道”——教義教理的核心
宗教并非各種要素的簡單拼湊,而是一種以宗教信仰為核心的各要素之間的有機整合。一定的宗教信仰總是要通過一定的宗教理論表達出來,較為成熟完備的宗教一般都具有自己的理論體系,通過對相應(yīng)宗教觀念的系統(tǒng)化闡釋,來闡明自身的信仰原則。作為早期道教的綱領(lǐng)性讀本,天師道對自身信仰體系的闡釋是通過 確立“真道”的信仰來實現(xiàn)的。《老子想爾注》曰:“真道藏,邪文出。世間常偽伎稱道教,皆大偽,不可用”(18章),這表明在天師道創(chuàng)立之時,社會上有多偽稱“道教”的行為,“是故絕詐圣邪知,不絕真圣道知也”(19章),這種現(xiàn)象極其不利于早期道教的獨立發(fā)展。因此,《老子想爾注》極力宣揚“真道”,排除“邪知”,并對偽稱道教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斥素,要求信徒“當求善能知真道者,不事邪偽伎巧”(8章)。
在《老子想爾注》看來,信仰“真道”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奉“太上老君”為唯一最高尊神
《老子想爾注》認為,道無形無象,卻充盈于天地之間,是萬物的本源和存在的依據(jù)。為此《老子想爾注》對道進行了神化,奉其神圣化的人格化身“太上老君”為唯一最高尊神?!独献酉霠栕ⅰ芬浴耙弧敝阜Q“道”,形上的“道”,“竹素不能勝載也,故還歸一”(14章),“一散形為氣,聚形為太上老君”,“一”是“道”的氣化,“太上老君”是“道”神格化的象征。因此,“一不在人身也,諸附身者悉世間常偽伎,非真道也”(10章)。可見,只有信奉“太上老君”,才是信仰“真道”。
為此《老子想爾注》明確反對信仰其他神,包括當時社會上流傳的“五藏神”,還有其他形貌俱全的神,這些神統(tǒng)統(tǒng)是邪偽之神?!敖袷篱g偽伎指形名道,令有服色、名字、狀貌、長短非也,悉耶(邪)偽耳”(14章),崇拜這些偽神不是對“真道”的信仰。世間之人,“指形名道”,也不是“真道”的行徑,而是“偽伎”。因此《老子想爾注》號召道徒尊“太上老君”為唯一真神,并“布道誡教人,守誡不違”(10章),認為“能行此道者,便象道”(4章)。也就是說,只有依道行事,尊“太上老君”唯一真神的才是信仰“真道”,否則就是邪神偽伎。
《老子想爾注》極力推崇對“太上老君”最高神的信仰,批駁信仰其他神的行為,確立了信仰標志,樹立了自身的信仰權(quán)威,強化了信仰對象的神圣性?!独献酉霠栕ⅰ穼ζ渌吧駛渭康呐?,彰顯了創(chuàng)道立教的宗教特征。正如《摩西十誡》教導猶太人除上帝之外不可信仰其他的神一樣,對邪神的批判是保證自身信仰神圣,創(chuàng)立完整宗教體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二)行長生之道
眾所周知,長生成仙是道教的核心信仰。《老子想爾注》認為“生”就是道的體現(xiàn),因而充分強調(diào)了“生”的重要性。《老子想爾注》將《老子》中的“道大、天大、地大、王大”中的“王大”改注為“道大、天大、地大、生大”,曰:“域中有四大,而生處一。四大之中,所以令生處一者。生者,道之別體也”(25章)?!吧迸c“道”、“天”、“地”同處于域中四大的重要位置,“生”甚至是“道”另一種表達,“行道者生,失道者死”(24章)。據(jù)此《老子想爾注》提倡“奉道誡,積善成功,積精成神,神成仙壽”(13章),“能致長生,則副天也”(16章)?!独献酉霠栕ⅰ穼Α吧钡闹匾暢浞煮w現(xiàn)了早期道教的重生思想和長生久視的信仰追求。
《老子想爾注》指出“道意賤死貴生”,故當“守道全身”,“常保形容”(2章)。還說:“不知長生之道。身皆尸行耳,非道所行,悉尸行也。道人所以得仙壽者,不行尸行,與俗別異,故能成其尸,令為仙士也”(7章)。“尸”從死,與生相對,修道的最終目的是“歸志于道,唯愿長生”(7章);長生的前提是得道,而得道的最終目的則是長生,在某種意義上,“生”、“道”是一體的,得道、長生成仙構(gòu)成了道教信仰的要義。由此可知,所謂“真道”,指的就是長生久視之道。
不僅如此《老子想爾注》還闡釋了修煉長生的途徑在于“守靜自篤”、寶精行氣?!独献酉霠栕ⅰ氛f:“道常無欲,樂清靜,故天地常正”(37章),因此“當自重精神,清靜為本”(26章)。還說“重精神清靜,君子輜重也,終日行之不可離也”(26章)?!独献酉霠栕ⅰ穼Υ嫠嘉宀厣窦捌渌恍┬薜婪绞匠峙械膽B(tài)度,強調(diào)“強欲令虛詐為真,甚極,不如守靜自篤也”(16章)。《老子想爾注》認為:“陰陽之道,以結(jié)精為生”(6章),因而提倡教徒重視精氣,保養(yǎng)自身的精氣不浪費,把“結(jié)精”當做求長生的根本,“所以精者,道之別氣也,入人身中為根本”;“古仙士實精以生,今人失精以死,大信也”(21章)。精氣是人生存的根本,“積善成功,積精成神,神成仙壽,以此為身寶矣”(13章)。也就是說,只有以精氣為寶,積精不失才能長生,而“夫欲寶精,百行當修,萬善當著,調(diào)和五行,喜怒悉去”(21章),寶精既是修道的出發(fā)點,也是行長生之道的最終歸旨。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張繼禹先生指出:“《想爾注》提出的以生體道、積精成神的要義,事實上成為了‘生道合一’教義的思想先導”。
《老子想爾注》重生、貴生,并以“生”、“死”作為賞善罰惡的手段,它說“道設(shè)生以賞善,設(shè)死以威惡,死是人之所畏也,仙王士與俗人同知畏死樂生,但所行異耳。俗人莽莽,未央脫死也。俗人雖畏死,端不信道,好為惡事,奈何未央脫死乎!仙士畏死,信道守誡,故與生合也”(20章)。由此可知,《老子想爾注》以人格化為道為最高信仰對象,明確提出了一個長生不死的境界。這個境界即彼岸世界,它與現(xiàn)實世界是相通的。彼岸世界與現(xiàn)實世界靠著道的信仰以長生仙壽的方式得以實現(xiàn)。長生久視之道是“真道”信仰的具體體現(xiàn),不僅為教徒指明了修煉目標,也完善了早期道教的宗教信仰體系。
《老子想爾注》對“真道”的權(quán)威性界說,明確了自身的信仰特征,為早期道教信仰體系的完備奠定了基礎(chǔ)。同時,對道教的發(fā)展也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后世道教雖然道派林立,但基本上都承繼了對道的體認和長生久視的信仰追求。
三、“法道”、“守誡”——信徒的行為準則
宗教戒律是宗教行為的理論綱要,是宗教徒的信仰行為指南。宗教戒律的存在使得信徒的行為在信仰層面上受到約束,保證宗教信仰的神圣性,并且能夠通過宗教組織維護宗教的整體發(fā)展。
《老子想爾注》曰“人欲舉事,先孝(考)之道誡,安思其義,不犯道,乃徐施之,生道不去”(15章),以道誡作為行為準則,并把信道作為得道成仙的必要條件,“欲求仙壽天福,要在信道,守誡守信”(24章)。《老子》中本無什么戒條,旨在講道理,《想爾注》從這些道理中引申發(fā)揮“道誡”當是道教戒律的濫觴??梢姡诺?、守誡也是老子哲學思想向道教教義理轉(zhuǎn)變的重要標志之一。
《老子想爾注》雖然沒有羅列出道誡的具體條目,但是在行文中不時出現(xiàn)“信道守誡”、“勿違道誡”、“行誡守道”、“條從道誡”等表述,闡明了其對道誡的重視。道教戒律即淵源于《老子想爾注》。
道教早期戒律《太上老君經(jīng)律.首先尊經(jīng)想爾戒》曰:“行無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動。此上最三行。行無名,行清凈,行諸善。此中最三行。行無欲,行知止足,行推讓。此下最三行”(7)。這些戒律的內(nèi)容表述都可以在《老子想爾注》中找到,因此可以說《老子想爾注》是《太上老君經(jīng)律.道德尊經(jīng)想爾戒》的思想來源。
《老子想爾注》以人格化的道為最高信仰,以行長生之道為核心信仰,以“法道”、“守誡”為道徒的行為準則,認為“道誡”是道神的意的體現(xiàn),“道意賤死貴仙”(16章),“能法道,故能自生而長久也”(7章)。人格化的太上老君是“道”的代言人,“布道誡教人,道教徒只有“守誡不違”,方可得長生之道?!叭伺e事不懼畏道誡。失道意,道即去之,自然如此。”(23章)道人只有法道守誡,才能夠體道合一,達至長生,“道性不為惡事,故能神,無所不作,道人當法之”(37章)。
《老子想爾注》還認為:“道至尊,微而隱,無狀貌形狀也。但可以從其誡,不見可知也”(14章)。盡管無上的道是神圣和超越的,隱而不見的,卻可通過“誡”的形式傳達“道意”。 “道意賤死貴仙”,道可以賞善罰惡。《老子想爾注》通過“法道”、“守誡”使至上的“道”和普通信徒聯(lián)系了起來,“人法道意,便能長久”(16章)。通過強調(diào)“守誡守信,不為貳過”(24章)的重要性,使道徒明白“法道”、“守誡”和重要,從而為規(guī)范信徒自身的行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
宗教戒律對宗教組織的完備和宗教自身的發(fā)展極為重要,它不僅可以對宗教教義體系作具體的闡釋,還可以規(guī)范和約束教徒的宗教行為?!独献酉霠栕ⅰ穼Α胺ǖ馈薄ⅰ笆卣]”的強調(diào),標志著組織形態(tài)趨于完備?!独献酉霠栕ⅰ芬贼~、水、淵的關(guān)系“誡為淵,道猶水,人猶魚。魚失淵失水則死,人不行誡守道,道去則死”(36章)。由此看來,“行誡守道”既是得道長生,實現(xiàn)終極信仰的前提,也是早期道教得以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
《老子想爾注》以《老子》思想為本,根據(jù)創(chuàng)道設(shè)教的需要,對《老子》做了宗教化的解讀,樹立了至上神的信仰,確立了自身信仰的真神崇拜,設(shè)立了相應(yīng)的教義原則,明確規(guī)定了道教徒的行為規(guī)范,彰顯了自身的宗教特性?!独献酉霠栕ⅰ敷w現(xiàn)了天師道具備的宗教意識、宗教行為、宗教組織與宗教制度等要素條件。
盡管作為宗教理論經(jīng)典,《老子想爾注》所體現(xiàn)出來的教義體系缺乏一定的系統(tǒng)性,但從現(xiàn)代宗教學視域來看,《老子想爾注》所闡釋的信仰對象、教義系統(tǒng)、行為規(guī)范共同構(gòu)成了早期道教的神學體系,這一體系既有對信仰對象特性的描述和教義的理論闡釋,也有對宗教行為的實踐說明,為早期道教的發(fā)展和傳播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c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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