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干春松,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儒學研究院副院長,中華孔子學會常務副會長。主要研究儒家政治哲學,代表性著作有《制度化儒家及其轉型》《儒學的近代轉型》《公天下與家天下》等,在《中國社會科學》《哲學研究》等雜志發(fā)表百余篇。
文章來源
《現(xiàn)代儒學》,2022年第1期
摘要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禪讓制度受到推崇,作為一種超越宗法和血緣的權力更替機制,體現(xiàn)了儒家天下為公的理想。禪讓說并不僅僅受到儒家的推崇,墨家思想中也肯定堯舜傳賢不傳子的賢能政治模式。近年來出土的《唐虞之道》和《容成子》等文獻,進一步證明了禪讓說的流行。然而就儒家傳統(tǒng)而言,孟子和荀子都對禪讓說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而作為儒墨價值觀的對立方的韓非子不但否定禪讓是一種“歷史事實”,更提出被儒墨所推崇的堯舜禹的禪讓故事是虛構的,堯舜禹之間的權力轉移事實上是一部政治迫害史。(<正>引 言)
關鍵詞
嫡長子繼承制;堯舜禹;禪讓制度;宗法制度; 權力轉移
引言
一、德衰和世襲
在經(jīng)典文本中,關于禪讓與世襲轉變的流傳最廣的論述出現(xiàn)在《禮記·禮運》,文中孔子將禪讓和世襲看成是公天下和家天下的兩種不同的政治模式,其中對于堯舜和禹湯文武的不同評價導致歷代儒生不斷有人懷疑《禮記·禮運》由“大同” 轉向“小康”的轉化是否能代表儒家的最普遍的看法,尤其是《禮運》中對于禮樂 秩序的“消極性”評價,更是歷代注家所需要面對的困境。不過,如果我們揆之先 秦時期的典籍,我們可以看到對堯舜和禹之后的政治秩序的“完美程度”的不同評價。比如,孔子就通過對《韶》和《武》的比較,就說《韶》是堯舜時期的音樂,是 “盡善盡美”,而《武》則有殺伐之氣,雖“盡美”而不盡善。這實質上就對堯舜和夏商周的政治秩序做出了評判,其傾向與《禮運》篇是一致的。那么,為何會導致這樣的理想性差異呢?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儒生會使用“道衰”“德衰”等來勾畫堯舜到禹的轉折。
“德衰”既可以指的是天道轉變的規(guī)律,也可能是對于君主的德行衰退過程的描述,然這兩種意思可能帶來不同的政治方向。比如,明確否定禪讓是權力轉移的最理想模式的孟子,他承認堯舜時代與以后的政治秩序之間存在高低分別,并將這個轉變過程說成是“道衰”。他說:“堯、舜既沒,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壞宮室以為汙池,民無所安息;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說暴行又作,園囿、汙池、沛澤多而禽獸至。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悅。”(《孟子·滕文公下》)孟子認為堯舜之后,有一個混亂階段,然后武王伐紂,恢復秩序,并不涉及政權轉移的程序問題,也說明了政治秩序的衰落和修復的“周期”。
但“圣人之道衰”的判斷卻是會影響人們對堯舜之后治理之道的評價的。孟子在《萬章上》中回應萬章提問說不傳賢而傳子是否是“德衰”的說法時,孟子否定了這種說法。由此可見,孟子并不將禪讓和世襲的轉變看作是政治理想墮落的標志,而是認為禪讓和世襲的政體選擇的關鍵是“人民的意愿”,如果得到人民的支持,那么世襲也是“正當”的。萬章說聽人言“至于禹而德衰,不傳于賢,而傳于子”,求問孟子對這種說法的看法。孟子說:
二、世襲制:人倫和家國秩序
儒家所推崇的禮樂社會,遵循的是親親、尊尊的原則。親親指的是以血緣的遠近來建構起個體和父母、兄弟、子女、夫妻之間的關系準則,并推廣到君臣、朋友、長幼之間。在人類社會早期,血緣凝聚力是最直接也是最穩(wěn)定的。費孝通說:“血緣社會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陳代謝作用,生育,去維持社會結構的穩(wěn)定……血緣所決定的社會地位不容個人選擇……社會用這個無法競爭,又不易藏沒、歪曲的事實來作為分配各人的職業(yè)、身份、財產的標準……社會里很多可能引起的糾紛也隨著不發(fā)生了。”[8] 由于中國傳統(tǒng)的超穩(wěn)定結構,直到清朝覆滅之前,親親的原則一直是中國社會結構的最基本支撐。
參考文獻
[1]王先慎:《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3 年,第443-444 頁。[2]艾蘭:《世襲與禪讓——古代中國的王朝更替?zhèn)髡f》,余佳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 年,第19 頁。
[3]艾蘭:《湮沒的思想——出土竹簡中的禪讓傳說與理想政制》,蔡雨錢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 年,第8 頁。
[4]參見尤銳:《展望永恒帝國:戰(zhàn)國時代的中國政治思想》,孫英剛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 年,第96-97 頁。
[5]尤銳:《展望永恒帝國:戰(zhàn)國時代的中國政治思想》,第98 頁。
[6]朱蘇力:《大國憲制:歷史中國的制度構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83頁。
[7]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第8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06頁。
[8]費孝通:《鄉(xiāng)土中國 生育制度 鄉(xiāng)土重建》,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72-73頁。
[9]晁福林:《試論宗法制的幾個問題》,載氏著:《夏商西周史叢考》,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1033頁。
[10]對這個時期繼承制度的概括和分析可參見陳赟:《周禮與“家天下”的王制:以〈殷周制度論〉為中心》,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92頁。
[11]李峰:《西周的政體:中國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國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2010年,第299頁。
[12]陳赟:《周禮與“家天下”的王制:以〈殷周制度論〉為中心》,第130頁。
[13]曾亦:《儒家倫理與中國社會》,上海:上海三聯(lián)書店,2018年,第68頁。
[14]楊坤:《兩周宗法制度的演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380頁。
[15]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年,第104-105頁。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