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見的惡性腫瘤,全球每年約140萬新發(fā)病例。鑒于乳腺癌的惡性生物學行為特征,最終多會出現局部復發(fā)與遠處轉移。
乳腺癌轉移具有器官選擇性,晚期乳腺癌骨轉移的發(fā)生率為65%-70%,而首發(fā)癥狀為骨轉移的患者占27%-50%。椎體是乳腺癌骨轉移的常見部位,約為50%,其次是肋骨、骨盆、顱骨、肱骨等。
骨轉移部位主要表現為溶骨性病變。疼痛是大多數骨轉移瘤的首發(fā)癥狀,發(fā)生率>80%,有的病灶很小即出現疼痛。對于乳腺癌患者來說,如果僅僅發(fā)生骨轉移,反而提示預后相對會好一點。
乳腺癌骨轉移常引起頑固性骨痛、高鈣血癥、病理性骨折、功能障礙等一系列骨相關事件(SREs),嚴重影響生活質量,甚至導致死亡。
骨轉移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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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放射性核素掃描(ECT)
用于乳腺癌出現骨疼痛、骨折、堿性磷酸酶升高、高鈣血癥等可疑骨轉移的常規(guī)初篩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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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I、CT和X線檢查
骨轉移的影像學確診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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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CT
乳腺癌骨轉移治療后病情的跟蹤優(yōu)于骨掃描,但臨床并不作為常規(guī)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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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需要通過骨活檢取得病理診斷
治療策略
乳腺癌骨轉移治療目標為預防和治療SREs,緩解疼痛,恢復功能,改善生命質量,控制腫瘤進展并延長生存時間。
乳腺癌骨轉移為全身性疾病,其治療也以全身治療為主,化療、內分泌治療、靶向治療、雙膦酸鹽類藥物可以預防和治療SREs。
合理的局部治療可以更好地控制骨轉移癥狀,其中手術是治療單發(fā)骨轉移病灶的積極手段,放射治療是有效的局部治療手段。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是乳腺癌骨轉移姑息性治療的有效方法,其能在腫瘤患者的生存時間內,預防或減輕因骨轉移病灶帶來的癥狀或功能障礙。
放射治療用于乳腺癌骨轉移治療的主要作用是緩解骨疼痛、減少病理性骨折的風險。通過和雙膦酸鹽、針對分子分型的抗腫瘤治療藥物聯合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治療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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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照射的主要適應證
有癥狀的骨轉移灶,用于緩解疼痛及恢復功能;選擇性用于負重部位骨轉移的預防性放療,如脊柱或股骨轉移。常用劑量及分割方法:300 cGy/次,共10次;400 cGy/次,共5次;800 cGy/次,單次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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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核素治療
通過靜脈能發(fā)射β射線且半衰期適宜的親骨性放射性核素引入體內,在骨轉移部位濃聚并釋放射線,從而止痛并殺死腫瘤。放射性核素治療對緩解全身廣泛性骨轉移疼痛有一定療效,但是有些核素治療后骨髓抑制發(fā)生率較高。臨床使用應充分考慮選擇合適的病例和恰當的時機。
放射治療緩解骨痛的有效率為59%~88%。對于在放射治療明顯顯效前的患者及放射治療不能完全控制疼痛的患者,仍然需要根據患者的疼痛程度使用止痛藥以及必要的雙膦酸鹽治療。
手術治療
外科治療能最大限度地解決乳腺癌骨轉移患者的骨強度下降、病理骨折及腫瘤壓迫神經的問題,并可減輕疼痛,恢復肢體功能,改善患者生命質量。
對于骨轉移患者應密切隨訪觀察,早期發(fā)現骨轉移灶,對具有潛在病理骨折的長骨是否需要手術作出恰當的判斷,爭取在骨折前、截癱前進行有效的外科治療。
外科手術治療乳腺癌骨轉移的方法包括:
(1)單純內固定術;
(2)病灶清除加內固定術;
(3)病灶切除加人工關節(jié)置換術;
(4)脊髓受壓后的減壓及脊柱穩(wěn)定性的重建術。固定術治療可考慮選擇性用于治療病理性骨折,或因脊髓受壓而減壓后預期生存時間>3個月的乳腺癌骨轉移患者。
預防性固定術治療可考慮選擇性用于
預期生存時間>3個月且有以下癥狀的
乳腺癌骨轉移患者:
(1)股骨轉移灶長直徑>2.5cm;
(2)股骨頸骨轉移;(3)骨皮質破壞>50%。
止痛治療
止痛藥是緩解乳腺癌骨轉移疼痛的主要方法,骨轉移疼痛的止痛藥治療應遵循世界衛(wèi)生組織癌癥三階梯止痛指導原則:
(1)首選口服及無創(chuàng)給藥途徑;
(2)按階梯給藥;
(3)按時給藥;
(4)個體化給藥;
(5)注意具體細節(jié)。
1.非甾體類抗炎藥是骨轉移疼痛藥物止痛治療的基礎用藥,當止痛效果不佳或出現中重度疼痛時,推薦合用阿片類止痛藥。
2.選擇阿片緩釋劑按時用藥,有利于持續(xù)緩解骨疼痛。
3.持續(xù)慢性疼痛同時大約63%的骨轉移患者伴有突發(fā)性(爆發(fā)性)疼痛。對頻繁發(fā)作的突發(fā)性疼痛可增加止痛藥的按時用藥劑量緩解疼痛。
4.控制突發(fā)性疼痛的主要方法是備用速效或短效止痛藥,單次用藥劑量一般為日用劑量的5%~10%。
5.難治的突發(fā)性疼痛患者,可考慮使用患者自控藥泵法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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