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想說明的是,分經(jīng)典火神派、廣義火神派完全是出于研究的需要,絕非要分出高低,不是說經(jīng)典火神派就比廣義火神派高明, 廣義火神派就不如經(jīng)典火神派。事實上,廣義火神派恰恰豐富和發(fā)展了火神派的學術思想, 開拓了用藥思路,如祝味菊先生的溫潛法,李可先生脾腎并重的觀點、補曉嵐先生溫辛并重的“補一大湯藥”,以及在座諸位的獨特經(jīng)驗等,都推動了火神派的學術發(fā)展,讓這一學派更加豐富多彩。其實學術流派中派內(nèi)有派是很正常的,歷史上,溫病派有葉、薛、吳、王之分,溫補派也有薛、張、趙、李之別,致于傷寒派內(nèi)分派更是大家所熟知的,可以說,沒有哪個學派是完全一致的。從這一點上說,各位專家、學者在交流、學習中應該多一些包容與寬和的心態(tài)。
2. 堅持辨證論治的原則應用火神派理論
火神派誕生一百多年來,對它一直有各種非議,作為“傳統(tǒng)國醫(yī)中最年輕的一個流派”,這是很正常的。
歷史上,許多新學派都是在爭議中發(fā)展起來的。其中最集中的一個問題是,火神派用藥偏頗,似乎什么病都用附子。火神派是否火走一經(jīng),劍走偏鋒,只會用附子、四逆湯?歷史上,各家流派作為獨特的學術體系,其議論必然有所側重,強調一說,滋陰派如此, 寒涼派也如此,這是可以理解的?;鹕衽蓮娬{陽主陰從,與陰陽并重的理論就有不同,唯其如此,才顯出其觀點的獨特性和側重面。全面研究各家學派,不難發(fā)現(xiàn)雖然各有側重,但始終都未離開辨證論治這一最根本的原則。作為臨床大家,鄭欽安極力倡導辨證論治的原則,屢屢批評拘執(zhí)套方套藥的積習,可以說見一病,批一回,強調“用藥一道,關系生死。原不可以執(zhí)方,亦不可以執(zhí)藥,貴在認證之有實據(jù)耳……病之當服,附子、大黃、砒霜,皆是至寶。病之不當服,參、芪、鹿茸、枸杞,都是砒霜”(《醫(yī)法圓通卷一》)。
火神派擅用姜附,并非一概濫用,而是在準確辨證,認定陰證的前提下施之,他說:“總之用姜附亦必究其虛實,相其陰陽,觀其神色,當涼則涼,當熱則熱,何拘拘以姜附為咎哉? ” 可見立論施法并不偏頗。當然,我們弘揚火神派學術思想,不要為一家之說所囿,乃至宗陽虛者則凡病無不陽虛,不自覺地陷入偏執(zhí)之中,這一點其實屬于常識范圍,有些人對火神派有片面認識,不無微詞,說到底,是這個問題沒弄清楚。 山上悟空摘自張存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