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士達(1943--2012)書法篆刻家。別署驥者、老馬、玄廬。祖籍漣水,1955年移居太倉。六十年代初開始自學(xué)書法篆刻,因無人指點,進步甚緩。后蒙吳門諸公賜教,尤以受沙曼翁、宋季丁二位先生啟迪影響既久且深,始有進境。
馬士達于篆刻服膺四人,首推當(dāng)然是吳昌碩,脾氣相投。第二個是齊白石,峻邁剽悍。第三個是易大廠,生拙靈動。第四個是來楚生,恣肆雄強。馬士達的篆刻藝術(shù)成就主要來源于這四家,得四家之長,當(dāng)然也離不開古璽秦漢印源頭的法乳滋養(yǎng),離不開書法繪畫藝術(shù)理論的輔佐支撐。
他認為,我們今天巡視古代印章的“藝術(shù)效果”,實際上是對鑄、鑿、琢、焊四種制作方法所獲得的異趣的一種理解。制作方法不同,線條的異趣也不相同。加之“天工”之無意破“人工”之有意,致使古代大部分印章進入了我們的審美視野。從這個角度,他認為,“所謂篆刻的制作過程,實際上即是一個充分強調(diào)藝術(shù)表現(xiàn)手法的過程,亦即為造成某種藝術(shù)效果而充分調(diào)動和運用種種可能的表現(xiàn)手法的過程?!弊⒁猓恰胺N種可能的表現(xiàn)手法”,而不是一種。法無定法,不擇手段,切忌循規(guī)蹈矩。有這樣直指藝術(shù)創(chuàng)作本源的理論高度,技法層面的“刀刻、做印、鈐拓”就被統(tǒng)攝為一個完整的篆刻創(chuàng)作過程,三位一體,缺一不可。這就是創(chuàng)作家言!沒有任何拖泥帶水,云山霧罩,刪繁就簡,直接點中要害,干脆,深刻,豁然開朗!
刻是什么?刻是刀刻。他從“篆法、章法、刀法”的技法中,借來“刀法”,替換為“刀刻”,成為篆刻制作之首法。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它卻具有重要的做印法意義。將刻刀還原為制作工具,注重“刻”的過程,而不再是“法”的規(guī)定。他說,“篆刻之刀刻,如同古代印章之鑄、鑿、琢、焊,為制作過程之首道工序。其線條效果多為‘肯定’,亦多在‘意內(nèi)’;‘肯定’則見骨力,‘意內(nèi)’即非‘失控’。用刀之理,盡在于此?!贝藭r的刀刻主要是為了得到肯定見骨力的,是在控制下的意料之內(nèi)的線條,是“首道工序”,離作品成功的意外旨趣還有一段距離。
做是什么?做是做印。“乃是根據(jù)需要,對印面作再加工的過程,包括用刀修改,兼及敲擊、打磨諸法,莫不能用,但求竭盡‘人為’而近乎自然。明清篆刻家多不知此理,近代雖不乏‘做印’者,而真正會‘做’、能奪天工者,恐怕只吳昌碩一人而已?!彼€以“食古而化”的創(chuàng)作過程為例,從初刻效果到修改再到打磨,層層剝筍,娓娓道來。
修改以后的‘食古而化’印,總體上看,雖然已能較好地體現(xiàn)藝術(shù)情趣,表達藝術(shù)效果,但仔細端詳,總覺不少筆畫缺乏圓厚之意,與自己預(yù)想表達的趣味仍有距離。于是我便又在‘做印’上動了一些手腳。
第一步,用帶棱角的金屬塊,‘審時度勢’地在印框和印文的某些局部適當(dāng)敲擊,致成殘破效果;
第二步,再以粉鹽撒在印面,滴少許水使之不灑落,然后以拇指輕重有數(shù)地搓擦;
第三步,再將印面在廢宣紙或較粗糙的紙上平磨,至石面字畫基本感覺‘發(fā)亮’為止。
用這三種手法,在很短的時間內(nèi),便將印框、印文的線條由原來的扁平狀磨勃略呈渾圓狀,既增加了‘立體感’,又得到了令人難以捉摸的‘虛意’。
“做印”的主要目的,是在于通過人為的手法制造‘自然殘破’和含蓄的虛意。但必須指出,‘做’得好壞,往往由做印的經(jīng)驗和相應(yīng)的方法所決定;該做不該做,必須視具體情況而定,否則也會弄巧成拙?!?/span>
接著,他再次重申“做印”的理由:世人多以書法創(chuàng)作一次揮運之理,而不屑乎‘做印’,是不明篆刻有別于書法之故。我以為,‘做印’不忌反復(fù),甚至必須反復(fù),以至鬼斧神工,不留痕跡。與刀刻相比,‘做印’的效果多為‘否定’,亦多出‘意外’;‘否定’則見渾融,‘意外’則能傳神。
以‘做印’之‘否定’來變通刀刻之‘肯定’,以‘做印’之‘意外’來化解刀刻之‘意內(nèi)’,制作效果由此而豐富,以至變幻莫測。”
鈐是什么?鈐是鈐拓。作為一個完整的制作過程,“鈐拓”是檢驗“刀刻”、“做印”的最后一道工序。影響“鈐拓”效果的因素很多,印泥的顏色油膩稀稠干濕、鈐拓紙張的光潔薄厚、墊物的厚薄軟硬等,這是客觀的。主觀的有,蘸印泥的多少均勻厚薄,鈐印時力量的大小正斜,背面的摩挲拍打等。注意到這些因素,結(jié)合自己的審美,就能摸索總結(jié)出自己想要的“鈐拓”效果的技巧和方法。如“唇齒相連”的“齒”字上部的虛化。在刻、做的基礎(chǔ)上,最后通過鈐拓的手法藝術(shù)地表現(xiàn)出來了。
雖如此,以為掌握了篆刻刻、做、鈐三法,無視效果,做過了頭也是有可能的。技法層面上的篆刻刻、做、鈐三法還需有更高的境界,為此,馬士達特地為它們?nèi)蚊艘粋€領(lǐng)導(dǎo)“心法”。他認為:“心法”者,篆刻家的心識、識見也。有“心法”在,可以不必拘于某家某式。人有不同,“心法”各異,故“心法”當(dāng)為我之“心法”,由此,篆刻乃自有我在。
附馬士達先生篆刻高清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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