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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國軍 魏洲陽 劉軍儀:論弗雷格哲學術(shù)語“Sinn”與“Bedeutung”的翻譯

夏國軍 魏洲陽 劉軍儀:論弗雷格哲學術(shù)語“Sinn”與“Bedeutung”的翻譯

原創(chuàng) 夏國軍 學術(shù)研究 2023-07-05 09:57 發(fā)表于廣東

官網(wǎng)地址:http://www.southacademic.com/

論弗雷格哲學術(shù)語“Sinn”與“Bedeutung”的翻譯




撰文丨夏國軍 魏洲陽 劉軍儀



夏國軍,上海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魏洲陽,上海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

劉軍儀,上海大學哲學系碩士研究生。


  [摘 要]  對于弗雷格哲學的中“Sinn”與“Bedeutung”這兩個術(shù)語,學術(shù)界的譯法五花八門。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弗雷格本人在1890年之前對“Sinn”與“Bedeutung”的混用;另一方面在于研究者們對1890年之后的弗雷格哲學特質(zhì)理解不夠透徹。1890年之后,弗雷格對自己的哲學做出了清晰的定位:研究的限閾是科學,立場是內(nèi)涵邏輯與外延邏輯的耦合,使命在于求真,而求真的理想路徑是以意義為媒介對意謂的確定,雖然意謂對于科學是最重要的東西,但它的確定必須訴諸意義;換言之,意謂對意義的關(guān)聯(lián)或依賴必不可少。與此同時,弗雷格為“Sinn”與“Bedeutung”在概念上劃出了明晰的邊界。既然如此,弗雷格哲學的“Sinn”應該翻譯成英文的“meaning”或“sense”,翻譯成中文的“意義”;而“Bedeutung”應該翻譯成英文的“significance”,翻譯成中文的“意謂”或“意指”。

  [關(guān)鍵詞]  弗雷格 意義 媒介 意謂 科學 邏輯 真








弗雷格以“邏輯即哲學”[1]的主張完成重大哲學創(chuàng)新的同時也打造了自己的術(shù)語體系,然而,對于他的兩個關(guān)鍵術(shù)語“Sinn”與“Bedeutung”,學界的理解和翻譯卻議而不決、常議常新。這兩個術(shù)語對于理解弗雷格哲學,尤其是后期弗雷格哲學至關(guān)重要,因此在充分借鑒學界既有研究和認真領(lǐng)會弗雷格哲學文本的基礎(chǔ)上,我們不揣淺薄,嘗試再探究關(guān)于“Sinn”與“Bedeutung”的翻譯問題,以就教于方家。

據(jù)考察,學術(shù)界對于如何翻譯弗雷格哲學的“Sinn”與“Bedeutung”這兩個術(shù)語莫衷一是,但對于如何翻譯“Bedeutung”與“Sinn”,前者的爭議明顯大于后者。

對于“Sinn”,英語學術(shù)界一般有“meaning”和“sense”兩種譯法;中國學術(shù)界有“涵義”“含義”和“意義”等譯法。甚至,同一個學者在不同時段對自己的譯法也有改變,比如,王路在《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一版《譯者序》中主張譯為“意義”。他說:“根據(jù)弗雷格的思想,我把'Sinn’譯為'意義’。我認為'意義’的意思更一般些,而'涵義’除字面意思外,還有更多的意思,因此'意義’比較符合弗雷格的用法?!?/span>[2]但是,在《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的《再版譯者序》中,王路完全改變了之前對“Sinn”的譯法,而主張將其譯為“涵義”,原因有二?!耙粋€原因是,最近一些年來,我看了許多國內(nèi)文獻,發(fā)現(xiàn)大家比較愿意使用'涵義’一詞,而且這兩個詞的差異并不會給理解弗雷格的思想造成問題,因此我覺得應該與大家保持一致。另一個原因是,意義理論(theory of meaning)是語言哲學的核心內(nèi)容,而在這一理論下,既有關(guān)于涵義的討論,又有關(guān)于意謂的討論,因此區(qū)別一下也有好處?!?/span>[3]

對于“Bedeutung”,其英譯法包括“reference”“denotation”“nominatum”“meaning”“significance”等。[4]在這一翻譯上,我們應該首推英國哲學家達米特,畢竟他是世界聞名的弗雷格專家。即便如此,他對翻譯弗雷格的“Bedeutung”也有反復。在20世紀50年代,達米特主張把“Bedeutung”譯為“meaning”,比如體現(xiàn)于他在《心靈》雜志發(fā)表的關(guān)于吉奇和布萊克譯著《弗雷格哲學著作選譯》的書評和為《大英哲學百科全書》編寫的詞條中;因此,他反對吉奇和布萊克把“Bedeutung”譯為“reference”,把“Bedeuten”譯為“to stand for”,認為后者尤其不可取,因為它導致了名詞與動詞不同源。[5]然而,當1973年達米特出版自己的力著《弗雷格的語言哲學》時,又認為可以把“Bedeutung”改譯為“reference”。當然,達米特此時依然不否認“'Bedeutung’不過是表示'meaning’的德文詞”,但“'reference’這個詞并非與弗雷格的意圖不一致”。[6]據(jù)說,達米特譯法的轉(zhuǎn)變是迫于“reference”這種譯法已廣為接受的壓力。[7]這樣的變化不禁讓人深思。至于遭到達米特批評的吉奇和布萊克,在再版《弗雷格哲學著作選譯》時便把“Bedeutung”的譯法由“reference”改為“meaning”,以期“使弗雷格的術(shù)語使用在所有翻譯中統(tǒng)一起來”。[8]他們釋放的信息似乎為:“meaning”是對弗雷格的“Bedeutung”的流行譯法,而達米特的自我否定似乎又表明:“reference”是“Bedeutung”的流行譯法。其混亂程度由此可見一斑。但有趣的是,我們在考察過程中遇到的大多為“reference”譯法的否定者。比如,朗與懷特在其英譯著作《弗雷格遺著》中力主將“Bedeutung”譯為“meaning”,并批評了“reference”的譯法。[9]再如,格雷林指出,“Bedeutung”這個術(shù)語在弗雷格那里既用于專名又用于句子,如果將其譯為“reference”(“所指”或“指稱”),“名稱具有所指這一點是毫無疑義的;可是,語句具有所指這一想法就不大讓人明白了?!?/span>[10]相較而言,尤爾格勞的批評更進一步,他一方面針對譯者,反對將弗雷格的“Bedeutung”翻譯成“reference”;另一方面把矛頭直指弗雷格本人,認為弗雷格視真值為句子的所指這一見解很怪異,因為人們一般不會在理論形成之前認為句子有指謂功能,即便人們承認句子具有指謂功能,也不會承認真值就是它們的所指。正是因為弗雷格這一見解缺乏說服力,所以弗雷格傳統(tǒng)的直接繼承者羅素和維特根斯坦轉(zhuǎn)而認為句子指謂的是事實,而非真值。[11]

“Bedeutung”錯雜的英譯法似乎為人們例示了何為事與愿違。誠如圖根哈特所言:“每位德語讀者在第一次閱讀弗雷格的論文《論意義和意謂》時都會感到一種困惑,而英譯者卻喜歡使他們的讀者避免這種困惑。他們選擇預先做出的答案,但是這樣做也許比答案是錯誤的要更糟糕,因為這樣一來,英譯讀者連先知道問題所在的機會都沒有了?!?/span>[12]據(jù)圖根哈特診斷,上述英譯者們非常糟糕的表現(xiàn)根源于他們沒有捕捉到弗雷格對“Bedeutung”這個德語多義詞的特定使用。“在德語中,'Bedeutung’這個詞不僅在'meaning’的意義上使用,而且在'significance’('重要意義’)的意義上使用。由于弗雷格顯然不是把'Bedeutung’理解為這個詞通常的語義情境所意謂的東西,因此可以期待,對于弗雷格來說,當他選擇這個詞在語義學中引入一個新概念時,這個詞的第二種意義,即這種并非專門的語義意義就是重要的。在英語中,'significance’('重要意義’)這個詞或多或少是像'Bedeutung’這個德文詞使用的,即不僅在'meaning’的意義上,而且在'importance’('重要性’)的意義上使用的。此外,可以選用'significance’這個詞來翻譯弗雷格的這個表述,這是因為在語義理論中,它相對地沒有確定的聯(lián)系。”[13]同樣,庫里認為,用“significance”翻譯弗雷格的“Bedeutung”就不會造成上述分歧。[14]后來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弗雷格是在一種特殊意義上使用“Bedeutung”這個術(shù)語的。相應地,他們也對弗雷格的“Bedeutung”做了特殊化處理,比如,德國學者庫車哈以為“Bedeutung”加下標的方式(即形如“Bedeutungf ”)來專門表示弗雷格的“Bedeutung”,英國學者埃文斯以大寫m的方式即用“Meaning”來專門表示弗雷格的“Bedeutung”,[15]等等。

中國學界受國外學界之影響,對于弗雷格“Bedeutung”的翻譯也是五花八門。對于弗雷格在《算數(shù)基礎(chǔ)》中提出的“必須在句子聯(lián)系中研究語詞的意謂(Bedeutung),而不是個別地研究語詞的意謂(Bedeutung)”[16]這個語境原則內(nèi)的“Bedeutung”,多數(shù)學者主張譯為“意義”;而對于弗雷格《論意義和意謂》《對意義和意謂的解釋》等文獻中的“Bedeutung”,卻有“所指”“指稱”“意謂”等不同譯法;只有王路和江怡主張應把弗雷格全部文獻中的“Bedeutung”譯為“意謂”。[17]但江怡認為,“涵義和意謂的區(qū)分是弗雷格對'意義’內(nèi)部的再次劃分,因為在他看來,'意義’一詞實在是不清楚,必須對它做出進一步的澄清?!?/span>[18]而王路則認為,如果弗雷格研究的重心在于專名的“Sinn”與“Bedeutung”,那么,將“Bedeutung”翻譯成“reference”是可以接受的;但對于弗雷格側(cè)重研究的句子的“Sinn”與“Bedeutung”,將“Bedeutung”翻譯成“reference”是不可以接受的,因為這樣的翻譯無助于更好地理解句子的“Bedeutung”。[19]對此,王路指出:“'意謂’在字面上符合'Bedeutung’的意思。從引申的角度講,'意謂’也有'指’的意思,因此比較符合弗雷格的用法?!?/span>[20]至于英譯,用“meaning”或“significance”翻譯“Bedeutung”比較貼切。[21]

學術(shù)界對于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錯綜復雜的譯況,其根源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在于弗雷格本人,二是在于弗雷格哲學的解讀者。弗雷格本人之所以成為學術(shù)界翻譯其哲學術(shù)語“Sinn”與“Bedeutung”的困難根源,是因為在1890年之前,他在著書立說時對“Sinn”與“Bedeutung”是進行混用的,也即,這兩個詞是可以互相替換的等義詞。對此,弗雷格后來在《論概念和對象》(1892年)一文中開誠布公地說道:“在我寫《算數(shù)基礎(chǔ)》的時候,我還沒有區(qū)別意義和意謂”。[22] 之后,在《對意義和意謂的解釋》(大概成文于1892—1895年)一文中,弗雷格再次指出,他在《算數(shù)基礎(chǔ)》中尚未把“意義”與“意謂”這兩個詞的用法確定下來,即那時還存在兩個詞混用的情形。[23] 事實上,弗雷格在1890年之前有時混用“Sinn”與“Bedeutung”,有時也會對它們區(qū)分使用。比如,在《算數(shù)基礎(chǔ)》第60節(jié)弗雷格主張,“實際上只有在完整的句子中詞才有意謂(Bedeutung)。……如果句子作為一個整體有一個意義(Sinn),就足夠了;這樣句子的諸部分也就得到它們的內(nèi)涵(Inhalt)?!?/span>[24]顯而易見,弗雷格至少在這段闡述中對“Sinn”與“Bedeutung”做了區(qū)分使用。時而區(qū)分時而混用的情形表明,弗雷格還沒有從概念或范疇意義上為“Sinn”與“Bedeutung”劃定嚴格的邊界,形成相關(guān)的顯意識。此外,雖然弗雷格此時力主從事哲學研究(即為數(shù)學追溯普遍的邏輯基礎(chǔ))“要把心理學的東西和邏輯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區(qū)分開來;必須在句子聯(lián)系中研究語詞的意謂,而不是個別地研究語詞的意謂;要時刻看到概念和對象的區(qū)別”,[25]但是對于異族語讀者準確理解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而言,參考條件仍然不夠充分,至少還缺少弗雷格對自己哲學研究的立場、限閾、目標等的清晰界定。弗雷格自身在1890年之前存在的這些因素作為一種不確定之源,必然導致異族語讀者精準翻譯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成為不可能之事。

然而,這一切糟糕的狀況在1890年之后因弗雷格本人的自覺而得到根本改觀。首先,他為“Sinn”與“Bedeutung”劃定了嚴格的概念邊界,即將二者明確為兩個不同概念,并分別指出它們?nèi)绾芜m用于專名(詞、符號、符號組合、表達式)和直陳句這兩種語言結(jié)構(gòu)形式。[26]其次,弗雷格明確了自己哲學研究的基本立場、研究限閾、追求目標等。弗雷格在《對意義和意謂的解釋》一文中旗幟鮮明地表示,他致力于追求真理,而且把追求真理的領(lǐng)域嚴格限定在科學之內(nèi)。[27]為此,弗雷格選取了一種外延邏輯緊密銜接內(nèi)涵邏輯的研究立場,這有別于絕對的內(nèi)涵主義或外延主義研究立場。絕對的外延主義者或外延邏輯學家偏愛概念外延而反對概念內(nèi)涵,因而有理由認為他們不把語詞的意義而把它的意謂視為對于邏輯而言至關(guān)重要的東西;相反,絕對的內(nèi)涵主義者或內(nèi)涵邏輯學家則偏愛意義。內(nèi)涵邏輯學家“沒有想到,在邏輯中重要的不是在不考慮真值的情況下如何從思想得出思想,他們沒有想到,必須從思想進到真值,更普遍地,必須從意義進到意謂”。[28]“意謂對于科學是至關(guān)重要的東西。即使對內(nèi)涵邏輯學家做出讓步,承認與外延相對的概念本身是初始的東西,在這里也不能把概念理解為概念詞的意義,而只能理解為概念詞的意謂,在這種意義上,外延邏輯學家更接近真,因為他們把意謂說成是外延方面至關(guān)重要的東西,意謂雖不是概念本身,與概念卻十分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span>[29] 因為意謂能夠使作為不飽和函數(shù)的概念達到飽和狀態(tài)。弗雷格在批判偏執(zhí)意義的內(nèi)涵邏輯學家和偏執(zhí)意謂的外延邏輯學家而確立自己研究立場的過程中為我們傳遞了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那就是邏輯研究的進路應該是“從意義進到意謂”,而這正是他追求科學真理的路徑。事實上,他本人也正是這樣講的:“正是對真的追求驅(qū)使我們從意義進到意謂?!?/span>[30] 也正是這個求真路徑才會使弗雷格不滿于絕對的內(nèi)涵主義或絕對的外延主義,而只能選擇外延邏輯與內(nèi)涵邏輯緊密銜接的研究立場。因為,認識何以可能的條件從根本上決定了“我們絕不能只考慮句子的意謂,但是純思想也不能提供認識,而只有思想與其意謂,即其真值一起才能提供認識。”[31]

弗雷格設計的這條求真路徑是極其精致的,它對意義與意謂有著一種相當嚴格的綁定,即意謂的確定必須經(jīng)由意義,而意義必須是有意謂的意義。雖然在詩歌或音樂等領(lǐng)域,“意義滿足虛構(gòu),即使沒有意謂,沒有真值的思想也滿足虛構(gòu),但是它們不滿足科學?!?/span>[32] 換言之,科學的求真要求訴諸意義與意謂之間的一種宛如函數(shù)上的一一對應關(guān)系,其中意義是自變量,意謂是因變量;更確切地說,作為自變量的意義是確定意謂的必要前提或紐帶。意義與意謂之間的這種關(guān)系還需借助語言表達出來,畢竟科學理論包括科學進步作為內(nèi)容是借助語言這種形式才得以表達的。對此,弗雷格本人曾有如下相關(guān)表達:科學中的進步通常是這樣發(fā)生的:“首先掌握一個思想,譬如在一個句子疑問中可能表達的思想,然后根據(jù)對它進行的研究最終認識到關(guān)于它的這個思想是真的。我們以斷定句的形式表達對于真的肯定?!?/span>[33]在斷定句中,內(nèi)容與斷定緊密結(jié)合,這種結(jié)合具化為一種結(jié)構(gòu)上的層次性:第一層是對思想的把握,即思維;第二層是對一個思想的真的肯定,即判斷;第三層是對判斷的表達,即斷定。[34]由此可見,斷定句對于弗雷格而言是一種重要的語言形式,它既是表達科學思想或科學理論的基本語言載體,也是意義的載體,即具有獨立意義的基本語言形式。盡管如此,句子是由語詞構(gòu)成的,因此,語詞的問題不能不考慮。語詞在弗雷格那里又被具體劃分為專名(詞、符號、符號組合、表達式)和概念詞兩類。一言以蔽之,出于科學研究的需要,弗雷格在語言形式上只考慮斷定句及其構(gòu)成成分。

既然形式服務于內(nèi)容是一種哲學定律,那么上述意義與意謂之間的嚴格綁定關(guān)系也必須通過語言形式彰顯出來。由簡到繁以此而論,專名必須至少有一種意義,否則它就是一串空虛的聲音,并且不正確地被叫作名字?!暗菫榱丝茖W的用法,必須要求它也有一個意謂;它表示或稱謂一個對象。因此專名通過意義的媒介并且僅僅通過這種媒介與對象聯(lián)系在一起?!?/span>[35]同理,“必須拋棄沒有意謂的概念詞。這不是使矛盾的東西結(jié)合起來的概念詞(因為一個概念大概完全可以是空的),而是那些看不出界限的概念詞。對每一個對象都必須確定,它是不是處于概念之下;一個滿足不了對意謂這一要求的概念詞是沒有意謂的。”[36] 順理成章地,“我們一般也承認并要求句子本身有一個意謂。只要我們認識到句子的某一部分沒有意謂,思想對于我們就失去了價值。因此,我們大概完全有理由不滿足于一個句子的意義,而總是探討它的意謂。但是我們?yōu)槭裁匆竺總€專名不但有意義,而且有一個意謂呢?為什么思想滿足不了我們呢?因為一般來說重要的是句子的真值。情況并非總是這樣。比如,聆聽一首史詩,除了語言本身的優(yōu)美聲調(diào)外,句子的意義和由此喚起的想象和感情也深深吸引打動了我們。若是詢問真這一問題,我們就會離開藝術(shù)享受,而轉(zhuǎn)向科學的思考?!菍φ娴淖非篁?qū)使我們從意義進到意謂?!?/span>[37] 簡言之,由專名和概念詞構(gòu)成的斷定句之所以能夠成為表達科學理論的句子,是因為它的“意義是作為這樣一種東西而出現(xiàn)的,借助于它能夠考慮是真的?!?/span>[38]

無論如何,弗雷格從內(nèi)容層面到形式層面對意義與意謂之間關(guān)系的界定向我們傳遞了越來越多且越來越有價值的信息,那就是對于科學求真而言,意謂至關(guān)重要,但意謂的確定必須訴諸意義這個必要的前提條件,用弗雷格本人的術(shù)語講,意義是確定意謂必不可少的媒介。其中,專名的意義是確定專名的意謂即對象的媒介,概念詞的意義是確定概念詞的意謂即概念的媒介,斷定句的意義是確定斷定句的意謂即真值的媒介。也就是說,意義與意謂之間的關(guān)系是成規(guī)律的,具體而言,“符號、符號的意義和符號的意謂之間的有規(guī)律的聯(lián)系是這樣的:相應于符號,有確定的意義;相應于這種意義,又有某一意謂;……在一個完整的符號整體中,相應于每個表達式應該一定有一種確定的意義”;[39]對應于該意義又有一個特定的意謂。概念詞、概念詞的意義和概念詞的意謂之間的有規(guī)律的聯(lián)系,斷定句、斷定句的意義和斷定句的意謂之間的有規(guī)律的聯(lián)系皆同此理。概言之,規(guī)律存于語言成分、意義與意謂這三個關(guān)系項之間。而隨著作為形式要素的語言成分的引入,弗雷格追求科學真理的路徑也由從意義到意謂擴展為:先從特定的語言形式(由簡到繁依次包括專名、概念詞和斷定句)進到意義,然后再從意義進到意謂。例如,弗雷格曾要求,對于一個符號,“除了要考慮被表達物,即可稱為符號的意謂的東西以外,還要考慮那種我要稱之為符號的意義的、其間包含著給定方式的東西?!?/span>[40] 諸如此類的要求所表明的恰好是對上述科學求真路徑的強調(diào)與堅持。

弗雷格追求科學真理的路徑是一種理想化的產(chǎn)物,因為他要求語言形式(由簡到繁依次包括專名、概念詞和斷定句)、意義與意謂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必須是一種像一一對應函數(shù)那樣的嚴格關(guān)系,而這樣的關(guān)系如果訴諸自然語言是無法形成與保障的。例如,在自然語言中對于“亞里士多德”這樣真正的專名,人們對它的意義容易產(chǎn)生分歧,因為有人可能認為它意指柏拉圖的學生和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而有人可能認為它意指生于斯塔吉拉的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然而,這樣的不確定性或分歧“在一個進行證明的科學體系中應該避免,在一種完善的語言中是不允許出現(xiàn)的”。[41]自然語言顯然就是一種不完善的語言,如果一個自然語言的符號有意謂,則它的意謂總是因其在意義上的不確定性而僅僅得到片面的說明?!拔?/span>們能夠?qū)γ總€給定的意義馬上說出它是否屬于一個意謂,這有賴于我們對這個意謂的全面的認識。我們從未達到這樣的認識?!?/span>[42]因此,自然語言因其在意義上的歧義性成為弗雷格科學主義哲學研究的障礙,這就是他傾力打造概念文字這樣的符號語言,以之為哲學研究的語言范型的根本原因。

至此,1890年之后弗雷格所做的關(guān)涉到如何翻譯他的“Sinn”與“Bedeutung”的兩項重要工作得到了清晰而系統(tǒng)的展示:其一,為“Sinn”與“Bedeutung”這兩個術(shù)語從概念上劃清了邊界,闡明了它們之間應有的關(guān)系,分別賦予了它們在追求科學真理過程中的角色與功能;其二,弗雷格為自己的哲學做了清晰的定位,即在科學的限閾內(nèi)站在內(nèi)涵邏輯與外延邏輯相互銜接的立場上,以一種理想化的路徑——先從特定的語言形式(由簡到繁依次包括專名、概念詞和斷定句)進到意義,然后再從意義進到意謂——追求真理。實質(zhì)上,這兩項工作宛如一個硬幣的兩面密不可分,或者說,它們互為因果:一方面,弗雷格要想真正從概念意義上厘清“Sinn”與“Bedeutung”這兩個重要術(shù)語,就必須對自己的哲學給出清晰的定位;另一方面,如果弗雷格能夠清晰地定位自己的哲學,詳實地解釋自己哲學的特質(zhì),那么其中必然包含著對如何界定及運用“Sinn”與“Bedeutung”這兩個重要術(shù)語的說明。應該說,弗雷格這兩項工作之間的密切關(guān)聯(lián)為異族語讀者精準翻譯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至少是他1890年之后論著中的這兩個術(shù)語,提供了充分的重要依據(jù)乃至唯一抓手。換言之,如果異族語讀者能夠從整體上準確地把握弗雷格上述兩項工作間的密切關(guān)聯(lián),而不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就很有可能完成對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的精準翻譯。

既然如此,我們謹遵弗雷格上述兩項工作的整體關(guān)系模式,具體依據(jù)他的簡約的理想化的追求科學真理的路徑——從意義到意謂,把“Sinn”英譯為“sense”或“meaning”,漢譯為“意義”;把“Bedeutung”英譯為“significance”,漢譯為“意謂”或“意指”。由于弗雷格本人在1890年之后明確將“Sinn”界定為確定“Bedeutung”的“媒介”,也就是我們解讀為“必要的前提條件”或“紐帶”的東西,所以,弗雷格的界定就是我們翻譯“Sinn”與“Bedeutung”時必須不折不扣地服從的絕對命令。既然“Bedeutung”經(jīng)由“Sinn”而生,“Bedeutung”在語義上就必然包含“Sinn”的內(nèi)容,但又不完全局限于“Sinn”的內(nèi)容,而是在此之外還具有“指稱”或“謂述”的意思:當用于專名或概念詞時,“Bedeutung”的意思就應該是“指稱”;當用于斷定句時,“Bedeutung”的意思則應該是“謂述”。既然如此,如果將“Sinn”中譯為“意義”,那么“Bedeutung”就應該中譯為“意謂”或“意指”。因為,一方面,“Bedeutung”是以“Sinn”為媒介得到確定的,所以“Bedeutung”在語義上必然與“Sinn”具有一種承接關(guān)系;而“Bedeutung”的中譯法“意謂”中的“意”所體現(xiàn)的恰好是由“Sinn”到“Bedeutung”的這種語義承接關(guān)系,或者“Sinn”對于“Bedeutung”的媒介作用。另一方面,“謂”既有“指稱”的意思——適用于專名或概念詞,又有“謂述”的意思——適用于斷定句,這些意思恰好契合弗雷格使用“Bedeutung”這個術(shù)語的意旨。同樣的道理或考量也適用于對“Sinn”與“Bedeutung”的英譯?!癇edeutung”英譯為“significance”恰好因為“significance”具有“意謂”的含義,它從內(nèi)容或義理層面符合弗雷格在1890年之后對“Bedeutung”的賦義;而把“Sinn”英譯為“sense”或“meaning”正是因為它們具有“意義”的含義。

當然,“Sinn”就應該或者最好中譯為“意義”,理由在于這種譯法能夠最直觀地顯現(xiàn)由“Sinn”到“Bedeutung”的“雙意承接”(“意謂”的“意”對“意義”的“意”的銜接)式的語義關(guān)聯(lián)。據(jù)上述分析已知,這種關(guān)聯(lián)對于弗雷格追求科學真理至關(guān)重要,絕對不容割裂。換言之,“意義”對“Sinn”的翻譯并“意謂”對“Bedeutung”的翻譯似乎是能夠?qū)崿F(xiàn)對弗雷格哲學思想最準確解讀的一種譯法。如果不是出于直觀顯現(xiàn)由“Sinn”到“Bedeutung”的語義關(guān)聯(lián)的考慮,那么“Sinn”完全可以另譯為“涵義”(“connotation”)或“內(nèi)涵”(“intension”),因為“意義”(“meaning”or“sense”)總是與“涵義”(“connotation”)和“內(nèi)涵”(“intension”)在相同的意義上被使用。[43]不過,值得強調(diào)的是,把“Sinn”譯為“意義”也好,“涵義”等也罷,后者必須不能包含主觀的或心理的元素。這就像弗雷格本人對“思想”強調(diào)的一樣:“我用'思想’不是指思維的主觀活動,而是指思維的客觀內(nèi)容。它能夠成為許多人共有的東西?!?/span>[44]這樣的限制同樣適用于他對“Sinn”這個術(shù)語的使用。這些從根本上取決于弗雷格對科學真理的追求,即科學真理在品質(zhì)上必須具有客觀性、一致性、嚴格性等。也正因此,弗雷格才倡導哲學研究“要把心理學的東西和邏輯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區(qū)別開來”。所以,即便我們可以使用“意義”乃至“涵義”等(英文“meaning”或者“sense”乃至“connotation”等),但它們已然不是我們一般了解的“意義”乃至“涵義”等(英文“meaning”或者“sense”乃至“connotation”等)了。

假如上述“我注六經(jīng)”式的對弗雷格1890年之后的自我哲學定位的解讀是準確的,并且對他的哲學術(shù)語“Sinn”到“Bedeutung”的翻譯是具有充足理由的,那么我們似乎就可以嘗試對上文列述的中外學界譯法做如下幾點回應。

第一,1890年之前,以弗雷格專家達米特為代表的譯者們對弗雷格的“Sinn”和“Bedeutung”的翻譯游移不定、眾說紛紜,這其實無可厚非,畢竟從本源上弗雷格對“Sinn”與“Bedeutung”進行了混用,直接導致了試圖精準翻譯“Sinn”和“Bedeutung”的異族語譯者無章可循、無法可依。但是,情況到了1890年之后就截然不同了,弗雷格在對自己的哲學給出清晰定位的基礎(chǔ)上為“Sinn”與“Bedeutung”設定了概念邊界,而弗雷格的自我哲學定位尤其是他設定的追求科學真理的理想路徑也使得對“Sinn”與“Bedeutung”的翻譯有章可循,即對任何人的任何譯法都可以做出有理有據(jù)的評判。比如,把“Bedeutung”英譯為“reference”或“denoting”和中譯為“指稱”或“所指”等譯法就是有待商榷的。

第二,“Bedeutung”在德語中是一個多義詞,既有英語單詞“meaning”之義又有英語單詞“significance”之義,顯然1890年之后弗雷格是在“significance”的意義上使用“Bedeutung”這個術(shù)語的。就此而論,我們在一定程度上贊同圖根哈特與庫里用“significance”來翻譯弗雷格的“Bedeutung”,但是不同意圖根哈特的理由——“可以選用'significance’這個詞來翻譯弗雷格的這個表述,這是因為在語義理論中,它相對地沒有確定的聯(lián)系。”如上所述,以“significance”翻譯弗雷格的“Bedeutung”完全是因為“significance”有“意謂”的含義,它從義理上與弗雷格在1890年后對“Bedeutung”這個術(shù)語的使用高度契合。此外,我們贊同庫車哈與埃文斯等人的解讀,認為弗雷格是在一種相對特殊的意義上使用“Bedeutung”這個術(shù)語的,接受庫車哈在德語里用“Bedeutungf”作為“Bedeutung”的特殊標識來表示弗雷格的“Bedeutung”的做法,但是不接受埃文斯用m大寫的“Meaning”來專門表示弗雷格的“Bedeutung”,因為m大寫的“Meaning”只是從形式上避免了對“Bedeutung”的英譯與對“Sinn”的英譯混淆,但卻無法從語義上實現(xiàn)對“Bedeutung”的準確翻譯,結(jié)果就會像圖根哈特批評指出的一樣,不懂德語的異族語讀者“連先知道問題所在的機會都沒有了”,更不要說準確解讀弗雷格的哲學思想了。這只會使問題更糟糕。

第三,江怡的解析——“涵義(Sinn)和意謂(Bedeutung)的區(qū)分是弗雷格對'意義’內(nèi)部的再次劃分,因為在他看來,'意義’一詞實在是不清楚,必須對它做出進一步的澄清”——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對弗雷格的誤讀。這樣的解讀適用于1890年之前的弗雷格哲學,但即使那時弗雷格在“意義”上有問題的話,似乎也僅僅涉及對“Sinn”與“Bedeutung”的混用,而非“意義”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混亂。再則,假如“涵義”是對“Sinn”的翻譯,“意謂”是對“Bedeutung”的翻譯,那么在弗雷格那里就找不到可譯為“意義”的術(shù)語了。既然如此,江怡式的解讀就更行不通了,甚至還會強加給弗雷格不必要的實體。可見,在1890年之后,“'意義’一詞實在是不清楚”的評價就不適用于弗雷格了;相反,通過對自己哲學的清晰定位,尤其是理想化的科學求真路徑的設定,弗雷格已經(jīng)將自己真正的“意義”術(shù)語即“Sinn”交代得一清二楚了。當然,就江怡堅持把弗雷格的“Bedeutung”中譯為“意謂”這一點而言,是值得肯定的。

第四,相較而言,王路對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的翻譯有更多值得借鑒的東西。比如,他最初的翻譯,即在其譯著《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一版中把“Sinn”中譯為“意義”和把“Bedeutung”中譯為“意謂”是完全可取的,因為根據(jù)上述剖析,這種譯法能夠最直觀地顯現(xiàn)弗雷格理想化的追求科學真理之路徑——從意義(Sinn)到意謂(Bedeutung)——中“Sinn”與“Bedeutung”的語義關(guān)聯(lián)或“Sinn”對于確定“Bedeutung”的媒介作用。當然,王路似乎沒有明確地以弗雷格追求科學真理的路徑乃至1890年后弗雷格對自己哲學的定位作為翻譯尺度。但是,他在《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的《譯者序》中的如下說法很有道理:“我把'Bedeutung’譯為'意謂’。我認為'意謂’在字面上符合'Bedeutung’的意思。從引申的角度講,'意謂’也有'指’的意思,因此比較符合弗雷格的用法?!?/span>[45]其實,如果我們上述的解析是合理的,那么弗雷格使用“Bedeutung”要表達的不止是“指”,還有“述”的意思,前者適用于專名或概念詞,后者適用于斷定句,而“意謂”的“謂”恰好也有“述”的含義,因此,“意謂”是弗雷格的“Bedeutung”最切意的中譯。然而,遺憾的是,王路后來在對“Sinn”的翻譯上產(chǎn)生了動搖,受其他譯者的影響將其改譯為“涵義”,這就至少破壞了弗雷格要求的從意義到意謂的科學求真之徑在語義關(guān)聯(lián)上的直觀性。此外,他說在英文里用“meaning”或“significance”翻譯“Bedeutung”比較貼切,事實上,這種譯法對于1890年之后的弗雷格哲學術(shù)語“Bedeutung”恰恰是不貼切的:一方面,它把弗雷格在1890年之后為“Sinn”與“Bedeutung”清晰劃定的概念邊界又搞模糊了;另一方面,它在語義上(指的是“meaning”的含義)與王路對“Bedeutung”的中譯法構(gòu)成了一定的矛盾。換言之,王路對“Bedeutung”的中英譯法有自相矛盾之嫌。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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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王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第249頁。

[2]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譯者序第37頁。

[3]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再版譯者序第18頁。

[4]參見[英]達米特:《如何理解弗雷格的“Bedeutung”——達米特回復王路的兩封信》,陰昭暉譯,《哲學分析》2021年第3期;王路在《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一書中所作的譯者序和再版譯者序。

[5] [英]達米特:《如何理解弗雷格的“Bedeutung”——達米特回復王路的兩封信》,陰昭暉譯,《哲學分析》2021年第3期。

[6] M. Dummett,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MA: Harw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84.

[7]王路:《走訪達米特教授》,《哲學動態(tài)》1993年第7期。

[8] P. Geach, M. Black, Translations from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Gottlob Frege, Oxford: Blackwell, 1980, Preface.

[9] H. Hermes, F. Kaulbach, eds., Frege: Posthumous Writings, P. Long, R. G. White, tran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9, pp.vi-vii.

[10] A. C. Grayling,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ic, Sussex: The Harvester Press, 1982, p.34.

[11] P. Yourgrau, “Frege on Truth and Reference”, Notre Dame Journal of Formal Logic, no.1, 1987, p.131.

[12] E. Tugendhat, Philosophische Aufs?tze, Frankfurt: Surkamp Taschenbuch Wissenschaft, 1992, S.231.

[13] E. Tugendhat, Philosophische Aufs?tze, S.231.

[14] G. Currie, Frege: An Introduction to His Philosophy, Sussex: The Harvester Press, 1982, p.156.

[15]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173頁。

[16] [德]弗雷格:《算術(shù)基礎(chǔ)》,王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年,第9頁。

[17]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第168頁。

[18]江怡:《弗雷格的意義觀是指示論嗎?》,《德國哲學》第11期,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60頁。“涵義”是江怡對弗雷格“Sinn”的翻譯。

[19]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第167頁。

[20]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譯者序第37頁。

[21]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第173頁。

[22]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85頁。

[23]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6頁腳注。

[24][德]弗雷格:《算術(shù)基礎(chǔ)》,第77頁;G. Frege, Die Grundlagen der Arithmetik, Hamburg: Felix Meiner, 1986, S.71。此時,王路把“Inhalt”譯為“內(nèi)涵”,而后來又將其改譯為“內(nèi)容”。

[25] [德]弗雷格:《算術(shù)基礎(chǔ)》,第8-9頁。

[26]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00-101頁。

[27]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0-126頁。自此之后,為了避免給讀者造成閱讀上的混亂和困難,本文將弗雷格的“Sinn”與“Bedeutung”的中文表達統(tǒng)一為“意義”與“意謂”,包括王路對弗雷格相關(guān)論著的譯文。當然,更主要的是,這與我們對這兩個術(shù)語的翻譯相契合。

[28]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5-126頁。

[29]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6-127頁。

[30]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02-103頁。

[31]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04頁。

[32]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6頁。

[33]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35頁。

[34]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34-135頁。

[35]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8頁。

[36]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26頁。

[37]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02-103頁。

[38]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32頁。

[39]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97頁。

[40]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96頁。

[41]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96頁腳注。

[42]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97頁。

[43] Nicholas Bunnin, Jiyuan Yu, The Blackwell Dictiona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04, p.417.

[44]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第100頁腳注。

[45] [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學論著選輯》,譯者序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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