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絳九十六歲開始討論哲學,她只和自己討論,她的討論與學術(shù)無關(guān),甚至與她暫時棲身的這個熱鬧世界也無關(guān)。...
...... 在討論人生的價值時,楊先生強調(diào)人生貫穿靈與肉的斗爭,而人生的價值大致取決于靈對肉的支配。不過,這里的“靈”,并不是靈魂。楊先生說:“我最初認為靈魂當然在靈的一面??墒亲屑毸伎贾?,很驚訝地發(fā)現(xiàn),靈魂原來在肉的一面?!?/strong>讀到這句話,我也很驚訝,因為我們常說的靈與肉的斗爭,不就是靈魂與肉體的斗爭嗎?但是,接著我發(fā)現(xiàn),她把“靈魂”和“靈”這兩個概念區(qū)分開來,是很有道理的。她說的靈魂,指不同于動物生命的人的生命,一個看不見的靈魂附在一個看得見的肉體上,就形成了一條人命,且各各自稱為“我”。據(jù)我理解,這個意義上的靈魂,相當于每一個人的內(nèi)在的“自我意識”,它是人的個體生命的核心。在靈與肉的斗爭中,表面上是肉在與靈斗,實質(zhì)上是附于肉體的靈魂在與靈斗。所以,楊先生說:“靈魂雖然帶上一個‘靈’字,并不靈,只是一條人命罷了?!蔽覀儾环涟选办`”字去掉,名之為“魂”,也許更確切。 肉與魂結(jié)合為“我”,是斗爭的一方。那么,作為斗爭另一方的“靈”是什么呢?楊先生造了一個復(fù)合概念,叫“靈性良心”。其中,“靈性”是識別是非、善惡、美丑等道德標準的本能,“良心”是遵守上述道德標準為人行事的道德心。她認為,“靈性良心”是人的本性中固有的。據(jù)我理解,這個“靈性良心”就相當于孟子說的人性固有的善“端”,佛教說的人皆有之的“佛性”。這里有一個疑問:作為肉與魂的對立面,這個“靈性良心”當然既不在肉體中,也不在靈魂中,它究竟居于何處,又從何方而來?對此楊先生沒有明說。綜觀全書,我的推測是,它與楊先生說的“大自然的神明”有著內(nèi)在的聯(lián)系。這個“大自然的神明”,基督教稱作神,孔子稱作天。那么,“靈性良心”也就是人身上的神性,是“大自然的神明”在人身上的體現(xiàn)。天生萬物,人為萬物之靈,靈就靈在天對人有這個特殊的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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