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祭祖的起源與演變過程: 祭祖的來源:早在夏、商時代,我們的先祖信仰天(上帝)和神?!渡袝ひ劣?xùn)》惟天無親,克敬惟親,民罔常懷,懷于有仁,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古人相信人、靈、魂。特別是人死之后,這些死后的靈魂和生人能互相感通。他們?nèi)缤渌耢笠粯?,對自己的子孫有施福降禍的能力?!对娊?jīng)·周頌·閔予小子》上說:“念茲皇祖,陟降庭上,維予小子,夙夜敬止。”故人為敬禮祖先,求其施福避禍,供奉祭獻,這是祭祖的由來。
祭祖風(fēng)俗最遠可以追溯至三千八百多年前。據(jù)《竹書紀年》記載:“黃帝崩,其臣左徹取衣冠幾杖而廟祀之。商朝明“示”表祖先,“示者,乃是殷人先公先王之通稱?!薄兑蟛忿o中先公先王續(xù)考》:“商人以大乙、大甲、祖乙為三示,是先王亦稱示矣?!弊娴谋玖x是祖先神靈所依附的神主,原始時是像,商代用木牌位,叫“示”;周叫“主”。殷人把天看作自己的祖先,周代人把祭天和祭祖平等看待。《祭法》第二十三章有這樣的記載,“宗祀父于明堂以配上帝”和“配天必以始祖,配帝必以父”。認為祭天和祭祖都表達出不忘本地報答恩情的意義。“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保ā抖Y記郊特性》)當(dāng)時人把上帝稱為“天”,周王又自命為天子,更將對上天的崇拜與宗法的制度互相結(jié)合,以天為人的祖先。漸漸地,祭天與祭祖便成為中國傳統(tǒng)宗教的核心,而占卜、問卦更與它們緊密結(jié)連,然后發(fā)展成自然崇拜及鬼神崇拜。《禮記》將祭祖視為治國之本,《論語》人若能行孝道、祭祖之禮則治國之道就好像顯明在手掌之上。
二、祭祖的意義:
1 善盡孝道主要是表達對祖先的尊敬和懷念。是要后代子孫對于死去長輩盡孝,孝順的表達除了在生前的奉養(yǎng),亦包括死后的祭祀。
2增強族系的血脈聯(lián)系,保持家庭的身份。在相當(dāng)程度上是一種使中國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保持完整與永久的儀式。祭祖活動會間接促使后代子孫對本家本族有更深的認同感與向心力,藉以維護宗族,讓同一血脈、姓氏的人因此更團結(jié)互助、安家固邦。其實,古代封建制度下,孝順與齊家、治國是相通的。
三、從祭祖看家族文化的傳承
《荀子·禮論》和《史記·禮書》中都說“先祖者,類之本也”;因此,天地是萬物的本源,先祖是人之源頭。因此,人類為了不忘自己的“本”而祭祀祖先,祭祖便成了人們表達尊敬和感恩祖先的重要方式。其主要目的不是向祖先祈福免禍的活動,而是為了表達子孫報本思親之情,是人道行為,是中國的血源親情。我們認為,首先是善盡孝道。這也是祭祖的基本含意。正如孔子所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另外祭祖的重要意義還在于增強族系的血脈聯(lián)系,保持家庭的完整與永久的儀式起到安家固邦的作用。眾所周知,古代封建制度下,孝順與齊家、治國是相通的。【禮記】將祭祖視為治國之本。因此祭祖發(fā)揮了加強家族意識、整合社會的功能。
四、祭祖是重要的文化載體與渠道
乍看起來,祭祖是一種民間信仰,是對祖先靈魂不死的種種祭拜,但仔細研究,祭祖的文化含量極大。如為了安葬祖先、安慰生者,必舉行葬禮,留下許多墓葬和隨葬品,這是考古學(xué)研究的重要內(nèi)容;為了供養(yǎng)祖先,要修家廟、建祠堂,從而留下許多別具特色的古代建筑;在祭祖活動中,留下許多祭文,事后又修家譜、編族譜,這些都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而且還形成一門學(xué)問——“譜系學(xué)”。至于祭祖活動所留下的禮器、樂器,是重要的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而所用的音樂、舞蹈,正是非物質(zhì)文化保護的重要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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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古代對死者進行祭奠時,有許多儀式,其中對死者致以哀悼所讀的祭文,就是一種重要的祭禮儀式。這一儀式演變至今,就是現(xiàn)在開追悼會時所致的“悼詞”。 悼詞古代稱祭文,也稱吊文和誄辭?,F(xiàn)在我們統(tǒng)稱悼詞,但在古代是有區(qū)別。
祭文是祭奠親友的辭文,但在最早僅止于告饗而已,到中世紀后在祭文中常兼有贊美死者的言辭,以此寓托哀傷之意。文章多為韻語、儷語,后來也間有散文體裁。
祭文最早是由祝文而來,“?!笔侵讣漓霑r主持祝告的人,祝告是指向鬼神祝禱的一種活動,它的起源很早,始于原始社會巫的一種迷信活動。
哀死而述其行之辭曰誄。如魯哀公誄孔子,后來成為一種文題,專指長者對幼者的悼念。古制有:“賤不誄貴,幼不誄長”,故天子崩則稱天子以誄之,卿大夫卒則君誄之。
后來讀祭文成為對死者最常見的一種追悼形式,因此對寫祭文十分重視。如韓愈的《祭十二郎文》和李華的《吊古戰(zhàn)場文》,都是祭文中的典范,稱為千古絕唱。
? 死亡是與生俱來的,正如《抱樸子·勤求》所言,“人在世間,日失一日,如牽牛羊,從詣屠 所,每近一步而轉(zhuǎn)近”閉。人必有一死,死亦無可懼,對于死者甚或可以說是一種解脫,成了 蒲松齡所說的真正的“快活”之人,但是死者之死給生者留下的卻是千悲萬恨,尤其是至愛親朋 的幼年夭亡、英年早逝所帶來的更是椎心飲泣、刻骨銘心之痛。
? 圍繞死者的死亡喪葬,或陳哀抒悲,或頌德銘功,產(chǎn)生了種種悼亡送終的文體,形成了蔚為 大觀的喪葬文學(xué)。而我國古代強烈的“慎終追遠”意識和繁緝復(fù)雜的喪葬禮儀,則更促進、強化 了喪葬文學(xué)的發(fā)展,代代佳作迭出,經(jīng)久不衰?!畯奈捏w上看,有挽歌、祭悼詩詞,亦有驕賦散文, 文章類又包括誅文、哀辭、哀策、祭文、吊文、墓志、碑文等。它們雖同屬喪葬之作,但起源、 發(fā)展及特性又各有不同,現(xiàn)簡介如下:
?1、誅
?誅本是古代六辭之一,《周禮·春官·大?!吩?“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祠,二曰 命,三曰浩,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誅”,鄭《注》:“誅,謂積累生時德行以錫之命,主為 其辭也”,劉韶《文心雕龍·誅碑》亦說:“誅者,累也;累其德行,族之不朽也……讀誅定 溢,其節(jié)文大矣”??梢姡D辭與謐法密不可分,是議定溢號的重要基礎(chǔ)和必要環(huán)節(jié),古人 往往通過誅辭記述生平功過,再據(jù)此議定溢號。
?誅這一文體大約起源于西周,先秦誅文今多不傳,現(xiàn)存最早的誅文是魯哀公所作《孔子誅》(《左 傳·哀公下》),言簡而情哀。兩漢創(chuàng)作增多,楊雄、杜篤、傅毅、蘇順、崔媛、張衡、蔡豈、盧植 等人都有誅文作品。至此,誅文的基本范式已經(jīng)確立,就是先述德行再加寫哀,也即劉姍所言:“蓋 選言錄行,傳體而頌文,榮始而哀終”。漢誅誅主一般都是王公貴族,作者也只代表官方立 場,重在頌德,寫哀多是為襯托誅主之德的應(yīng)景文字,且多只抒群體之悲而不及作者本人情感, 所以這時的誅文只是表彰功臣的實用文,無法成為一種抒情文體。
?魏晉是誅文發(fā)展的高峰,也是這一文體發(fā)生新變的時期。誅主不再局限于王公貴族,已擴展 到一般士人百姓、親朋好友,誅文的抒情寫哀色彩明顯增強,逐漸成為人們哀悼骨肉親朋,抒發(fā) 個體傷悼之情的抒情文體。陸機《文賦》干脆不提誅文的述德功能,直接說“誅纏綿而凄槍”,可 見這一文體的新變。
?魏晉南北朝后,由于哀辭、祭文的發(fā)展,誅文受到排擠,范圍越來越窄,作品日益減少。只 有少數(shù)誅辭在魏晉南北朝所拓展的抒情傳統(tǒng)的基礎(chǔ)上發(fā)揚光大,以抒寫今昔存段的真情實感為其 要旨而名垂后世,如陳子良《平城縣正陳子干誅》、李華《德先生誅》、柳宗元《唐故衡州刺史東 平呂君誅》、歸有光《思質(zhì)王公誅》、曹雪芹《芙蓉女兒誅》。徐師曾曾言:“蓋古之誅本為定溢,而今之誅惟以寓哀,則不必問其溢之有無,而皆可為之。至于貴賤長幼之節(jié),亦不復(fù)論矣”,正道出了誅辭的演進變化之跡。
?2、哀辭
?現(xiàn)存文獻中最早對“哀辭”作出闡釋的是摯虞《文章流論》,“哀辭者,誅之流也。崔緩蘇 順馬融等為之。率以施于童蕩夭折,不以壽終者。建安中文帝與臨淄侯各失稚子,命徐干劉禎等 為之哀辭。哀辭之體,以哀痛為主,緣以嘆息之辭”,認為哀辭是從誅衍生出來的,以夭折幼童 為哀悼對象。
?劉賽基本繼承了他的觀點,認為“以辭遣哀,蓋不淚之悼,故不在黃發(fā),必施夭昏……原夫 哀辭大體,情主于痛傷,而辭窮乎愛惜。幼未成德,故譽止于察惠;弱不勝務(wù),故悼加乎膚色” 也強調(diào)幼弱夭亡和痛傷愛惜之情。但他們所列舉的作品大都己經(jīng)佚失,無法得其詳情,而劉船提 到的《黃鳥》中的三良也非年幼夭亡者。現(xiàn)存哀辭中符合摯虞、劉韶界定的有曹植《行女哀辭》、《仲雍哀辭》,潘岳《金 鹿哀辭》、《為任子咸妻作孤女澤蘭哀辭》以及陸機《吳大司馬陸公少女哀辭》,梁簡文帝《大同哀 辭》等。但也有個別以哀辭為名卻不悼年幼夭亡者,如《三國志·魏書·陶謙傳》中記載張昭為 六十三歲而逝的陶謙作哀辭,另外孫楚的《胡毋夫人哀辭》也非為幼童所作??梢哉f,哀辭是以 童蕩夭折者為傷悼對象的文體,同時又有以哀辭為名的一般祭文存在。而到隋唐,“哀辭”日益泛化,喪失了作為獨立文體的特征,出現(xiàn)了許多以此為名哀悼成人的 作品,如韓愈《獨孤申叔哀辭》、《歐陽生哀辭》,柳宗元《楊氏子承之哀辭》等,哭悼幼夭者反而 極少,哀辭與一般祭文沒有什么明顯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