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0)
二九、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shù),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diào)胃承氣湯;若重發(fā)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
我的感覺括號內(nèi)為對誤用桂枝湯的導致結(jié)果的預測,我認為不可能出現(xiàn)書上所說的那么嚴重的情況情況,所以括了起來,不做解釋。
第一段“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shù),心煩,微惡寒,腳攣急”是患者當前的癥狀。下邊都是圍繞這個主證進行治療過程中出現(xiàn)情況的對策:
雖然開始標一個“傷寒脈浮,自汗出”。 條文中起首來一個“傷寒”,就是患者“感冒”了,且又有“自汗”;一般按照六病推理,應該是桂枝湯證了。但是緊接著來一個“小便數(shù)”,由此證推導出患者體液喪失嚴重。所以不能用“桂枝湯”,是因為,按照《傷寒論》治則的要求,小便數(shù)禁用桂枝。(在哪里提到的呢?我得好好找找出處——毛延升注)
由于患者的“自汗、小便數(shù)”推斷,患者應該喪失體液嚴重,僅僅有“微惡寒”證,沒有明確點明有“發(fā)熱”證,所以無法推導出患者就是太陽病。按照一般推理,感冒一般是發(fā)熱的,而此時患者僅僅“微惡寒”,很有可能沒有發(fā)熱證。從這點,無法推斷患者屬“太陽病”。沒有陽性病發(fā)熱的特征,又由于“惡寒”,所以就要從陰性病來論治。
按照治則來說,陰性病應該先“救陰”;于是就有了:急于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其陽”——救里兼補充能量。
所以,此所以不可不察也。病情錯綜復雜,沒有大熱大寒,很不容易判斷。由于患者沒有太陽病或者陽性病的特征,就要考慮陰性病,而陰性病強調(diào)一個“急”字,就是“急溫里,救里”,——這是本條的第一個重點。
此處可以理解張仲景老師的首別“陰陽”的重要性了。
甘草干姜湯僅僅是試探。服用后還有二個選項,就是患者在服用后會有二種結(jié)果出現(xiàn):
1、若厥愈足溫者
“腳攣急”有可能是附子證。
此句很重要,講到了“厥”,應該是患者的“心悸和腳攣急”應該有擬似“厥逆”的癥狀了。服用甘草干姜湯后,“厥”的癥狀沒有了,也就是“附子證”消失了,且“足溫”了,才治療“腳攣急”,說明這個選項屬“對癥下藥”了。所以繼續(xù)治療下一個癥狀“腳攣急”。根據(jù)原文,芍藥甘草湯主治為“腳攣急”,按照后世常規(guī)的解釋,此方用于肌肉痙攣性疾患,無寒熱要求。也用于肌肉痙攣性腹痛之治療。但是,一定要注意一個前提:如果沒有“足溫”這個前提,“腳攣急”是不能用芍藥甘草湯的。因為那可能是“四逆湯”證。
其實,我們平時遇到好多的“寒熱”不明顯的患者。這時,應該怎樣的判斷?首先應該判斷其是否陷入了“陰性”病的狀態(tài)。因為,陰性的疾患應該以急“溫里”為第一要務(wù)。只有患者沒有陷入陰性病狀態(tài),才可以放膽治療。而我對沒有或很少寒熱現(xiàn)象的患者一般歸入“少陽病”進行論治。
2、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diào)胃承氣湯
文字很直白,無需解釋過多。
服用甘草干姜湯后,產(chǎn)生了“胃氣不和,譫語”的癥狀,此時,盡管陽明胃熱證已經(jīng)很明顯,由于患者前期的種種癥狀,說明患者“亡陽”了,所以,必須“少與”調(diào)胃承氣湯。因為患者的“亡陽”,身體很弱,所以要“少與”虎狼之藥。謹慎啊。呵呵
調(diào)胃承氣湯在陽明病篇,用法已有公論,幾乎沒有爭議,所以此處不祥釋。
最后,是誤治
由于治療錯誤:若重發(fā)汗,復加燒針者用四逆湯。
四逆就是“四肢厥逆”,方名已經(jīng)很好的解釋了一切。
趙洪鈞老師已經(jīng)講明白了,按照現(xiàn)代講解,四逆湯就是治療“冷休克”的。故四逆湯的第一功用就是“溫里”——遵張仲景說。
四逆湯在少陰病篇中解釋。
三〇、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干,兩脛拘急而譫語。師曰: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后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為風,大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jīng),亡陽故也。厥逆,咽中干,煩躁,陽明內(nèi)結(jié),譫語煩亂,更飲甘草干姜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
以上為張仲景老師(或后世醫(yī)家)對29條的理論講解。我的感覺和前文不太符合。此處不解釋了。
毛延升
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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