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與婚姻是人類永恒的話題之一。近百年前的老報紙上,關(guān)于這一問題的討論比比皆是。又因風(fēng)起初開的緣故,人們的觀念多有不同,常常爆發(fā)論戰(zhàn),其中很多說法雖然有失偏頗,但今日讀來卻仍有所啟發(fā)。且看1929年5月30日《廣州民國日報》刊登的《男女婚嫁的禁條》一文,作者阿英。
男女婚嫁的禁條
女子婚嫁的禁條:
不可嫁不讀報紙的青年,因為他們除了自己外,幾乎沒有對于其他事情的興趣。
不可嫁為金錢而賭博的青年,因為他們把投機(jī)的嗜好,放在任何嗜好或戀愛之上。
不可嫁說自己沒有惡習(xí)慣的青年,因為此等人大多數(shù)有比煙酒更壞的惡嗜好。
不可嫁自夸不顧兒童的青年,因為他們定屬自私而且不可信任。
不可因為這人是一個極好的跳舞家而嫁他,因為善舞者的頭腦,多中空無物。
不可嫁對你父母或其他尊長譏諷的青年,因為你將來年齡增長時,他也將譏諷取笑你。
在你未有充分學(xué)識時,決不可出嫁,十六歲的新娘多成十七歲的不幸者。
男子婚娶的禁條:
不可娶雙手白嫩,而她母親卻因工作而粗糙的少女,她決不能成為你的賢內(nèi)助。
不可娶不肯安居家中,而言必及服飾的少女,她能使你破產(chǎn)。
不可娶自慚其父母而拒不使你與其見面的少女,因為她天性刻薄,虛榮心必大。
不可娶故意作怪異裝飾的女子,因為她好出風(fēng)頭,每令你難堪,甚至受辱。
不可娶隨意接吻者,因為她將為你日后之累。
不可娶與你年齡相差太過遠(yuǎn)者,因為她年齡與嗜好行事有關(guān),不容易和你趨向一致。
不可娶不愛小孩的女子,因為她曾感受過很大的刺激才有此反常的趨向,例外的也缺乏家庭的真趣。(王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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