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希恕經(jīng)方醫(yī)學陽明病體系初識之三、四——辨陽明病來路、辨陽明病與溫病的關系
三. 辨陽明病來路
《傷寒論》第179條“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fā)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边@里要明確兩點:
一是條文本身,首先“太陽陽明”等說的是三陽間合病特別是并病的問題;其次“太陽陽明”與“脾約”不是對等關系,是總分關系,脾約證只是“太陽陽明”的一種情況,還有麻杏甘石湯證、大青龍湯證等。余二則同理。
二是,本條非盡述成因,乃舉例言之。陽明病為病位在里的陽證(實、熱證),可從太陽病、少陽病傳變而來,亦可由其它病位的陰證轉陽變化而致。(詳見陽明病與三陰病的關系)
四. 辨陽明病與溫病
首先,需明確《傷寒論》第6條所謂“溫病”當屬陽明病,并非如有的注家言為與太陽中風和太陽傷寒相并列的太陽病第三類證“太陽溫病”。
其次,當明確后世所謂“溫病”為“溫病學”,即研究溫病的發(fā)生發(fā)展規(guī)律及其論治和預防的一門臨床學科,而溫病主要包括溫熱和濕熱兩大類病癥。有以急性外感熱病來定義“溫病”是不全面的,具體還有結合時令命名的如春溫、暑溫、秋燥等,集中反映在《溫病條辨》等著作中。
再次,當明確雖然“陽明為溫病之藪”,但溫病學確是大大豐富了六經(jīng)證治范圍,不光是陽明病,以陽明病統(tǒng)蓋溫病的做法是不足取的。
第四,對溫病學的方證要善加應用,世人惑于“傷寒”、“六經(jīng)”、“溫病”、“衛(wèi)氣營血”等名由而不顧其實,動輒上綱上線所謂“寒溫之爭”,實屬不必。胡希恕先生指出“正邪相爭反應的三個病位和兩類病性,凡病不逾。”難道溫病就例外?具體辨證只是對總原則的豐富與完善,豈能本末倒置?!
《金匱要略·瘧病篇》即用白虎加桂枝湯治溫瘧,《類證活人書》用白虎加蒼術湯治濕溫,后世亦因證化裁而設多個承氣湯,如增液承氣湯、宣白承氣湯等,學者豈能抱殘守缺,不知變通呢?
例八(胡希恕先生醫(yī)案):劉某,女,28歲,初診日期:1965年8月30日。昨日受涼后,出現(xiàn)鼻流清涕、噴嚏、頭痛、頭暈、微惡風寒、咽癢,舌苔薄白浮黃,脈細數(shù)。證屬太陽陽明合病,與桑菊飲加石膏。蘆根15g,桑葉9g,菊花9g,連翹9g,薄荷6g,杏仁6g,炙甘草6g,生石膏45g 結果:上藥服兩劑,癥已。
按語(馮世綸教授作):胡老常用經(jīng)方,但遇感冒初起,陽明里熱輕者(溫病學派辨證多為風溫表證時),常用桑菊飲加減,療效亦頗佳。實不失六經(jīng)辨證和辨方證之旨,又善學時方之意。
溫病所謂風熱感冒,即為太陽陽明合(并)病者多,諸方證只是具體癥狀有異,程度不同罷了,如吳鞠通就分辛涼平、輕和重劑。同時,需要指出,胡老對吳鞠通用桂枝湯治風溫持批判態(tài)度。
濕溫是溫病中證候與診治都富有特色的部分,同時對前人的學說亦是一次大拓展。
例九:陳某,女,9歲,初診日期2011年7月。電詢:近3月來,反復發(fā)熱,熱作即升至39℃以上,輸液(具體用藥不詳)效果不佳,伴有足踝腫痛,局部膚色潮紅,食欲極差,精神弱,且有抵制輸液情緒,極不配合,口干粘飲可,汗出可,手足溫,大便不爽,略顯粘滯。細問其因,乃由去年暑假隨家人捕魚不慎落水,后經(jīng)打撈搶救,無生命危險,但不久即作發(fā)熱身腫諸癥。性格內向,因家庭原因略顯孤僻。舌苔白厚膩,脈象不詳。處方:三仁湯合五苓散加藿香、佩蘭、陳皮。五副,水煎溫服,日三服。結果:藥后小便明顯增多,舌苔變薄,后見舌頭紅了,熱勢及腫痛減,繼服五劑,諸癥已。
治濕溫講究“透熱于濕外,滲濕于熱下”,并因其位而宣透、芳化、苦燥、淡滲等法,俱屬因勢利導,仲景書中治水濕“溫化”者多,如桂枝去芍加麻黃附子細辛湯證溫通陽氣、開郁散結亦屬因勢利導,也就是說在治法層面上兩者是相通的,如此則可大大延展方證使用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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