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華為員工,入職兩個月,還在試用期,想要走,可是直屬領導說:你走不了。于是就不知道怎么辦了,倒不是怕領導卡錢,試用期間是沒有離職N+1補償的,怕公司不出離職證明,或者給自己的工作記錄抹黑吧,就這樣被直屬領導唬住了。
昨天,他在公司的內部論壇上發(fā)帖求助,就引來100多位同事的支招。
關于離職的原因,這位同學說:原因有兩個,第一個是現在做的方向不是我想長期堅守的方向,第二個就是部門加班太多,研發(fā)任務重 節(jié)奏快 ,每天都搞到11點,搞得我身體實在吃不消。
他說:十幾年不掛水的我,來華為一個月被搞得去掛水?,F在有機會去心儀的公司,差不多的待遇,想要的方向,就決定走了。
同事們紛紛獻計獻策,總得來講有這么幾個辦法:
試用期提前三天通告公司就可自動離職,不用等領導批。離職證明是公司開,和直屬領導沒有關系,他也是個打工的。新員工,兩個月,又沒有n+1,提完電子流,外網發(fā)完郵件,一個月后就走人,有什么好顧及的。都說顧及主管不放人走,都是有n+1的人,主要是怕強行走,主管已各種理由說工作交接不徹底,導致n+1受損,你這啥都沒有,你害怕啥。
曝光領導。你只要自己實名或者讓主管實名馬上問題就解決了。
他去哪跟到哪,拉屎都在門口等他。每天一上班,就發(fā)郵件,打電話,找各級領導各級HR溝通。只要搞得所有人煩,領導求著你走。
直屬領導,那就郵件抄送他的主管,還不批,那就主送他的主管,抄送他。再不行,那就主管的主管,一直往下發(fā)下去。或者建個群,拉上他和他的主管,主管的主管。 只有招不到的人,沒有離不了的職。
帶著同事們的招數,這位同學又去找領導談了,不料又談崩了。
他說:我是一月底簽的合同,到現在兩個月不到,直屬領導說我當初面試的時候說向往華為。到現在不到兩個月就離職,誠信有問題,對我上升到了人格攻擊。我聽了很生氣,由懇求的態(tài)度變成了談判的語氣。最后他的態(tài)度有點軟了,說讓我做完3月份的這個項目就讓我走,但是3月份的這個項目三月是做不完的,任務量很大,我這一個菜鳥剛來各方面的流程我也不熟,再說我現在哪還有心情干活,經過這事在這一天也不想呆了。我感覺他這是變相在卡我。
其實,站在領導的角度,每個員工都應該為自己的工作負責,既然你已經提出離職,心都不在這里了,沒有強留的必要,但是公司不可能變個人出來,立即補上人手的空缺。所以,作為一個成熟的職場人,離職真的不是你今天提離職,明天就能走的,這也太不負責任了。
站在這位同學的角度,還是建議和領導再溝通溝通,不要被對方嚇到了,欺軟怕硬,必須談判。但也要考慮當前的工作,比如把一個項目做完,這個要求不過分。對公司負責,對客戶負責,再職場上,這點職業(yè)底線要有的。
面對這種事,你會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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