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批判程朱理學,“存天理滅人欲”是一大罪狀。人是血肉之軀,人有七情六欲,要把人欲統(tǒng)統(tǒng)滅了,人還是人嗎?
亂翻書翻到《朱子語類》,朱熹說,“人欲中自有天理”,“天理人欲只爭些子”,“不為物欲所昏,則渾然天理矣”,“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熹的話不難懂,與我們批判的似乎不一樣,他的意思是:天理人欲其實只差那么一點點,正常的、合理的欲望是天理,過頭的、貪婪的欲望就是人欲了。比如說,天理是我們一日三餐正常飲食,人欲便是一味貪圖美味大吃大喝。這么一說,“存天理滅人欲”錯在哪里呢?
當官的,廉潔奉公是天理,貪贓枉法是人欲;生意人,誠信經(jīng)營是天理,坑蒙拐騙是人欲;知識分子,有良心有擔當是天理,不要臉不知恥是人欲。這樣的天理要不要存?這樣的人欲要不要滅?再說說我們自己身上的事,就單說說我們個個都要買車吧,明明知道越來越多的私家車會消耗能源,會污染空氣,會堵塞交通,會增添車禍,受害的最終還是我們自己,可如今還是家家戶戶都要買車,家離單位就幾步路也要買,小區(qū)早已停不下車也要買,本就是工薪階層打腫臉充胖子也要買,你說說,這是天理還是人欲?
朱熹當年慨嘆:“圣人千言萬語只是教人存天理,滅人欲?!比缃裎镉麢M流,人無敬畏,哪里知道頭上還有個天,哪里知道世間還要個理,只是一味人欲??膳?,可怕。老祖宗的諄諄叮嚀,早成耳旁風矣:存天理,滅人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