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宋代的哲學家、詩人朱熹,大都是因為他的兩首詩。
第一個,《觀書有感》:
半畝方塘一鑒開,天光云影共徘徊。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第二個,《春日》
勝日尋芳泗水濱,無邊光景一時新。等閑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
可是,再仔細看看朱熹的主張,有的人就氣憤得不行。
朱熹是理學家,他的一個主張非常有名,就是“存天理,滅人欲”。對“存天理”,大家意見不是很大。提起“滅人欲”,大家就都受不了了,認為朱熹主張滅除人的欲望,不讓大家吃東西,甚至不允許大家談戀愛、結婚。
如果朱熹真的這樣主張,我們當然要批評他,肯定不會接受他的主張。
看一句話,一定不能脫離語境,不能脫離這句話出現(xiàn)的背景。
朱熹多次談到“天理”和“人欲”。
例如:
“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朱子語類·卷十三》
翻譯過來:合理的飲食要求,這符合自然的道理;如果要求吃山珍海味,那就是人的過分貪欲了。娶妻結婚,這是人之常情,是符合自然道理的;如果非要三妻四妾,這就是仁德過分貪欲了。
這樣看來,朱熹是主張保留符合自然規(guī)律的要求,克制、控制過分的貪欲。
朱熹主張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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