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句子:不尚賢,使民不爭;
古文今譯:不標榜賢才異能,使民眾不爭功名;
我的理解:名位實足以引起人的爭逐。
俗話說:“尺有所長,寸有所短”,有的人天賦異稟,有的人學識淵博,有的人很善良,有的人心思細膩,有的人善于謀略,可謂是各有千秋。如果標榜什么才是賢能,就相當于是肯定了一種人,否定了大多數(shù)人,其他人就不好嗎?就不是賢能之人嗎?
正如一個父親總是當著一個兒子及旁人,極力夸贊另一個兒子是如何的出類拔萃、智勇雙全,這個兒子就可能為了得到父親的賞識而起爭心。
另外,對于賢能的標準,很難遽下定義。建立一個所謂的標準,也容易被人所利用,為了爭得“賢能”的好名聲及其背后的利益,不乏有投機取巧、不擇手段的人,這樣一來,有時候大奸大惡的人,看起來卻像個大好的賢人。
所以有道的人不推崇賢德,不標榜自己,使民眾不會為了虛名去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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