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十干化合之義,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徐注:十干相配,非皆合也;既合之后,非皆能化也。上篇論十干相配而合,本篇論十干配而不合。學(xué)者宜細(xì)辨之?;x另詳。
學(xué)人注:所謂“合而不合”,指的是有相合的象,但沒有合住。本篇除了論述合不住的情況之外,還有其它有關(guān)合的要點(diǎn)。但并沒有說明合而不化的情況,徐老在這篇中的一些注解是畫蛇添足。
原文:蓋隔于有所間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從中間之,則交必不能成。譬如甲與己合,而甲己中間,以庚間隔之,則甲豈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勢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無也。
徐注:有所間隔,則不以合論,然間隔非必克制也,如:
甲 丁 己 戊
子 卯 亥 辰
甲己合而間丁,則甲木生火而火生土,所謂以印化官也。此新疆楊增新都督造。
學(xué)人注:沈前輩在這里說的是由于“隔于有所間”的原因?qū)е隆昂隙桓液稀?,所以“有若無”。但如果局中有去其間者的字,那么還是可以合的。比如:
干 己 庚 甲 丙
酉 午 戌 寅
甲木欲合己土,但有庚金作阻“間”,似乎“合而不敢合”,妙在支成火局干透丙火,丙制去庚金使其不傷甲木,甲己仍有合象。己坐酉官,甲合己的同時將酉官一并合來,故為富貴命。
徐老提供的“楊增新”造疑有誤,鄙人手上的資料,命主乃是出生于清·同治三年農(nóng)歷二月二十八日戌時,可是就是在這個時間交清明節(jié),那么他的八字的月令就不好定了:
干 甲 丁 己 甲 或 干 甲 戊 己 甲
子 卯 亥 戌 子 辰 亥 戌
由于命主具體的出生時間不知,故存疑待考。
癸 壬 乙 戊
巳 戌 巳 寅
戊癸合而間乙,惟其不合,故財局可以用印。此浙江公路局長朱有卿造。見財印用節(jié)。
學(xué)人注:年時遙合,是將年印合為我用,故能為貴。遙合、隔合,有召喚、引動、利用、獲取等意思。
原文:又有隔位太遠(yuǎn),如甲在年干,己在時上,心雖相契,地則相遠(yuǎn),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為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徐注:隔位太遠(yuǎn),則合之效用減少,有以失其原來之力為喜。有以不失其力為喜。或雖遙隔而仍作合論,各視其格局配合而已。如:
丁 丙 丙 壬
卯 午 子 辰
煞刃格,以煞制刃為用。丁壬相合,因遙隔,壬煞不失其用,而煞刃格以成。此龍濟(jì)光之造也。
學(xué)人注:“隔位太遠(yuǎn)”即是遙合,雖不能合住,但亦有合象。沈前輩說的“為禍福得十之二三”的,指的是遙合間克,有“不敢合”的情況的,若不是如此,就不能說“為禍福得十之二三”了。遙合的合力雖不如近合,但未必不是好事。徐老舉的命例就是一個證明:月令陽刃,天干透刃,如果刃殺相鄰,殺被合則不能制刃,所謂“陽刃露殺,透刃無成”是也,詳見本書卷一《論陽刃》一章。
[按:龍濟(jì)光,清·同治六年農(nóng)歷五月二十四日辰時出生于云南蒙自,曾任廣東安撫使、提督。]
乙 甲 丁 庚
酉 申 巳 戌
乙庚相合,通月令之氣,雖遙隔而仍合,以庚劈甲引丁為用。張耀曾之造也(按此造乙庚之間,隔以丁火,可以與上節(jié)參觀)。
學(xué)人注:這個八字其實(shí)屬于假從財格。月日申巳合反化為金,庚金透干引化,作為元神。那么四柱十神應(yīng)該這樣看:
干 梟 印 官 元 清·光緒十一年農(nóng)歷七月二十一日
乙 甲 丁 庚 八周歲少一百一十天起運(yùn)
酉 申 巳 戌 每逢癸戊年四月交脫
官逢財生之格,所謂“劈甲引丁”是引丁官之貴氣。己卯運(yùn),戊寅年,祿刃逢沖,體用皆傷,故死于此年。
原文:又有合而無傷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為合一留一,官星反輕。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與辛合,是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無傷于合也。
徐注:兩官并透,名為重官;兩煞并透,是為重煞。合一留一,反以成格。官煞并透,是為混雜,合官留煞,或合煞留官,反以取清。如:
辛 丙 庚 丙
酉 申 子 戌
此北洋領(lǐng)袖王士珍之造也。辛合丙煞,合一留一,依然為煞刃格也。
學(xué)人注:時上一位貴,殺多則為格之所忌,年上辛合月丙,仍為一位,形成“火煉秋金”的貴格,所謂“金備申酉戌之地,富貴無虧”、“羊刃傷官七殺,男命值之得權(quán)”是也(年刃透干去余殺為有用,日坐傷官泄秀有用,時殺剝金之有余為有用,三者皆有用者主大貴)。
壬 戊 丙 癸
寅 申 寅 巳
此合官留煞也。又《三命通會》以合為留,以克為去,如此造戊克壬合癸,名去煞留官,各家所說不同也。
學(xué)人注:到底是“以合為留,以克為去”,還是“以合為去,以克為留”呢?雖然“各家所說不同”,但各家皆有其理。確實(shí),有時候是以合為留,有時是以合為去的。為什么這樣說呢?到底如何審其去留呢?關(guān)鍵是看位置!象徐老舉的這個命例,年月戊與壬是同根同源,近而克之去之,使壬殺不傷丙,一方面癸巳一柱自暗合,留住癸水官星,是以合為留、克為去。假若月上有官,時上有殺,但月官被年干合去,這就是以合為去了。說白了,看去留就是看得失,得到的為留,失去的為去。
按合而無傷于合者,去一留一也,或克而去之,或合而去之,其意相同。如林主席森命造,戊辰、甲寅、丁卯、戊申,戊土傷官,年時兩透,用甲克去年上傷官,而留時上傷官以生財損印,格局反清,其意一也。無食傷則財無根,兩透則嫌其重,去一留一,適以成格。
學(xué)人注:前面鄙人說了,去留是看得失,是從八字本身的組合中看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林森之造,除了徐老所說的甲木去一戊留一戊之外,時支申金合卯沖寅也是一去一留。
原文: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何也?本身之合也。蓋五陽逢財,五陰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與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則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親,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徐注:本身日元也,日元之干相合,除合而化,變更性質(zhì)之外,皆不以合論。蓋合與不合,其用相同,而合更為親切。如:
戊 甲 己 戊
戌 子 巳 辰
月令偏財生官,劫財重重,喜得甲己相合,官星之情,專向日主,制住比劫,使不能爭財,所謂用官制 劫護(hù)財也。見星辰節(jié)。
學(xué)人注:此節(jié)沈前輩說的“合而不以合論”的意思是“雖然有合,但不以合去論”,因?yàn)槭桥c日干被身作合,是得到的意思,而不是失去,當(dāng)作“留”論。至于后面說的爭合的情況,沈前輩認(rèn)為屬于合去,其實(shí)也不盡然,學(xué)者不可執(zhí)一而論。縱然爭合,有時實(shí)作合去論,而有時卻是合留,看法還是那句話,看是得到了還是失去了。得者,與我同一根源出,是同一物在不同時期的體現(xiàn);失者,與我不同根源出,是與我爭奪所需之物。假設(shè):
年 月 日 時
庚 乙 乙 己
?。∮稀∷取∶?/p>
月日之乙皆從時中卯木所出,年月的庚乙合的意思,是表示日主在日柱限時就得到了庚金官星(早得功名、女命早婚、早戀)。這樣一般不作爭合、合去論。又如:
年 月 日 時
丁 壬 丁 丙
未 寅 丑 午
年日爭合月上壬官,但因年丁由未支出,日丁由午支出,根源不同,乃是真爭合。
徐老舉的戊戌一造,他在《論星辰無關(guān)格局》一篇的注解中是這樣說的:
“財生官旺,丙火調(diào)候?yàn)橛?。月令天乙,貴由祖蔭。貴人為財以生官,其貴為間接,更以臘月財官,須火調(diào)候,用神在巳,而非子,貴為間接之用。此亦為合肥李某某君之造。運(yùn)至丙寅丁卯繼承大宗,而本身之貴,則較上造稍次。更以己甲合官以護(hù)財,戊不能爭,所以獨(dú)得繼統(tǒng),擁產(chǎn)甚巨也。”
徐老甚會忽悠,本來月令財星,即是“用神”,但他卻說成以巳火調(diào)候?yàn)橛?。命主之所以富,就是由于劫被官制,己土合官的同時也得到了官下之財,月日暗合、月時半合,皆是將月令之財合為我用。
戊 己 甲 乙
寅 未 寅 亥
甲用己財;甲己相合,己土之財,專向日主也。見星辰節(jié)。
學(xué)人注:徐老在“星辰節(jié)”中對這個八字是這樣解說的:
“年戊日甲,同以未為貴人;甲本身旺任財,月令己土真貴透出為用神;更喜四柱無金,寅未藏火,食傷生才,清純之極。年月為祖基,其貴出于遺蔭,未貴直接為用,本身受貴人之提攜。此為合肥李國筠造,受項(xiàng)城總統(tǒng)之知遇,民國初年曾任廣東巡按使者也(袁項(xiàng)城造為己未命尤奇)?!?/p>
李國筠,生辰不詳待考,但徐老所列八字,鄙人懷疑時辰有誤。若為亥時,乃是財逢比劫,局中既無官殺制劫,又無食傷化劫,已是破格,如何富貴?若是甲戌時,富貴定然。
合去合來,各家所說不同。《三命通會》云:閑神者,年月時之干也。故云合官忘貴、合煞忘賤。若日主相合,則合官為貴,合煞為賤矣。竊謂閑神相合,亦有合去不合去之別。譬如甲用辛官,透丙相合,則合去;甲用庚煞,透乙相合,則雖合而不去。書云:“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相合則煞不攻身,非謂去之也。乙用辛煞。透丙則合而去之。乙用庚官,月干再透乙以相合,則官仍在,并不合去也。惟以官為用神,則用神之情有所分,不專向日主。如女命以官為夫,則為夫星不專,透而不透也。又日主本身相合,無合去之理;然因不能合去,亦有向背之別。茲舉例如下:
學(xué)人注:以日干而言,僅陰日干能與官合,但不管陰日陽日,皆不可能出現(xiàn)與七殺相合的情況。所謂“合殺為賤”者,當(dāng)是時干將年月為忌之殺合入。至于相合,去與不去,唯看組合、位置,前文已有說明。
丙 辛 辛 戊
戌 卯 巳 戌
一丙合兩辛,官星雖不合去,而用神之情不專矣。
學(xué)人注:丙火自巳中出,透于年干合月干的辛金。月干之辛自年支戌中透,日干辛從時支戌透,似乎丙官被月辛所爭合而去。但年時戌支伏吟,二辛可看作是同一根中所出,那么這里的一丙合兩辛就表示著兩中不同的象——既有爭合的象,也有日主得官的象。為什么這樣說呢?看命,不過就是看象,從象中獲取命主命運(yùn)的信息。此造年月是天合地合,無論是從結(jié)構(gòu)上看,還是從位置距離上看,日干之辛都是爭不過月干之辛,而丙官本是從日支透到年干的,這樣就有“我本有之物被他物合去”的象,若是女命,不就有夫用情不專、夫有外遇的象嗎?兩戌伏吟,也是同一物在不同時期不同位置的體現(xiàn),那么月干的辛金可以看成是日主在青年時期則與丙官相遇,這又是另一種象了。另外,此造不但天干有爭合的象,而且地支也有——一卯二戌,看法同理。(合中取象,鄙人擬著《子平形象命法元鑰》專題論述)
己 丙 戊 癸
酉 子 辰 亥
丙火調(diào)候?yàn)橛茫瑹o如戊全癸相合,日主之情,向財不向印,癸水雖不能越戊克丙,而日主向用之情不專矣。
學(xué)人注:月令子中癸財透于時干與日主作合,怎么能說“日主向用之情不?!蹦??原來徐老是執(zhí)于冬土愛火,將月干丙火作為“用神”,而把格局用神拋棄,實(shí)乃丟西瓜揀芝麻之舉。日主與財合,說明此命欲求之物為財,丙火在這里只是起到暖局的作用,是對財星用神的優(yōu)化,而八字中最大的病,不是日主向財不向印,而是己土出干晦丙,浮云遮日。
用神之情,不向日主,或日主之情,不向用神,皆非美朕也。
學(xué)人注:徐老在這里說的“向”與“不向”,是從相合的角度來說的,向則有情,不向則為背,為無情。
原文:然又有爭合妒合之說,何也?如兩辛合丙,兩丁合壬之類,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爭合妒合之說。然到底終有合意,但情不專耳。若以兩合一而隔位,則全無爭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兩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無減福也。
徐注:以兩合一,用神之情不專,已見上例,若隔位則無礙。如:
庚 乙 癸 乙
申 酉 未 卯
兩乙合庚而隔癸,全無爭妒之意,亦無不專之弊。此朱家 命造也。高太尉造為合煞留官,化氣助官,朱造印格用食,均無減福澤。
學(xué)人注:沈前輩在這里把話也說得很明白了,縱然是爭合妒合的,依然還有合之意,只是“情不專”而已。若是隔位之合,則不以爭合論,但合象仍然存在,所表示的意思不同而已。高太蔚的八字:
干 庚 乙 甲 乙
午 酉 子 亥
月干乙木可以看作是時干乙之移位,將庚殺的暴戾之氣合去(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卻將庚殺之貴氣合來。年日午子沖,是去傷護(hù)官,使其不破酉。雖然官殺混雜,不過雜而皆有其用。沈前輩認(rèn)為“合殺留官”,鄙人認(rèn)為值得商榷。
徐老舉的朱家寶命,也是兩乙合一庚,也是將年上庚印合為我用,月時酉卯沖,是棄偏留正之意(酉是偏印,庚是正?。?。
癸 癸 戊 丁
酉 亥 子 巳
兩癸合戊,雖不以合論,而終有合意。為財格用祿比,財向日主,故為富格,亦無爭妒與不專之弊也。為鉅商王某造。
學(xué)人注:不少讀者讀到此造時難免會有這樣一個質(zhì)疑:明顯的財多身弱、貪財壞印的八字,為何能成為“鉅商”?徐老的解釋也無法自圓其說,既是“財格用祿比”,而日主合財,其情向財而不向祿比,怎么能說是無不專之弊?前面徐老自己也舉了一個命例,也是冬天的戊土日元,也是日主與財相合,當(dāng)說就說成是“日主之情,向財不向印”、“日主向用之情不?!?,而此造為什么說法就不一樣了呢?普通的格局法、用神法、調(diào)候法,是無法解釋此造富因的。因?yàn)檫@個是屬于《滴天髓·眾寡》里所說的“強(qiáng)寡而敵眾,勢在成乎眾”的八字,火土為“強(qiáng)寡”,水為“敵眾”,故必須“成乎眾”。戊癸合,日主之情向眾背寡,眾水克丁巳之火,是為去其寡,癸為財星,故能成鉅商。
然則如何方為爭合妒合乎?此須察其地位也。如:
丙 壬 丁 壬
戌 辰 未 寅
兩壬夾丁,為爭合妒合。乃顧竹軒造是也。
學(xué)人注:“察其地位”就是看其位置的意思。這個八字兩壬夾一丁,確實(shí)是爭合。年月戌辰?jīng)_,激起傷官之氣,對天干的官星有相當(dāng)不利的影響(戌是比劫庫,辰是官庫,是小人與官府的斗爭)。從全局的組合上看,時寅墓于日未,日未墓于月辰,官庫透壬水官星合身本屬貴象,但因年月的沖,導(dǎo)致辰庫不能收未,年日的戌為刑導(dǎo)致未庫不能收寅,都是戌土這個比劫庫惹的禍,更何況戌上坐丙劫,與壬官沖,這就有黑社會的象了。
[按:顧竹軒,名如茂,民國時期上海青幫、黃包車業(yè)和蘇北旅滬同鄉(xiāng)會領(lǐng)袖,天蟾舞臺老板,號稱“江北大亨”。]
丙 丙 辛 丙
午 申 卯 申
三丙爭合一辛,又不能化。多夫之象,女命最忌。
學(xué)人注:徐老說得沒錯,這個八字三官爭合日主,若為女命,婚姻方面則不能順利。
原文:今人不知命理,動以本身之合,妄論得失;更有可笑者,書云“合官非為貴取”,本是至論,而或以本身之合為合,甚或以他支之合為合,如辰與酉合、卯與戌合之類,皆作合官。一謬至此子平之傳掃地矣!
徐注:合官非為貴取,《三命通會》論之至詳。所謂閑神相合,則合官忘貴,合煞忘賤;日主相合,則合官為貴,合煞為賤(日主無合煞)其理至明。今人不仔細(xì)研究,妄談得失,無怪其錯謬百出也。
學(xué)人注:沈前輩的意思是,我要的官星因他干合去而與我無情的,才叫做“合官非為貴取”,如果官星與我作合,是官星親我之象,格成者乃是貴命。至于地支相合,也是表像的,關(guān)鍵還是看得失。
十干配合,有合而化,有合而不化者,本書未論合化,附志于此。何謂能化?所臨之支,通根乘旺也。如上朱家寶造,乙庚相合支臨申酉,即為化金;日元本弱,得此印助,方能以時上乙卯,泄秀為用,所胃印格食也。又如上某啞子造,庚申、乙酉、丁丑、庚戌,亦為化金,因合化而印被財破也(見上性情章)。
學(xué)人注:沈前輩在本節(jié)并沒有說合化這方面的內(nèi)容,徐老在此大言合化,但并沒有把合化的要旨說清楚,反成為畫蛇添足之舉。《滴天髓》云:“化得真時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徐老解釋合化,僅以“所臨之支,通根乘旺也”來論,頗為膚淺。合化者,必先通月氣,而后得強(qiáng)勢,或有化神引出。前面所舉的“朱家寶”的八字:
庚 乙 癸 乙
申 酉 未 卯
年月庚乙作合,既得月氣,又得強(qiáng)勢,所以能化。
丁 壬 丙 丁
亥 寅 子 酉
丁壬相合,支臨寅亥,必然化木,作為印論。
學(xué)人注:此造雖有二丁,但因組合的關(guān)系,不算爭合。日坐官星,月透七殺,得年丁合殺,反化為印,殺不混官,月印又得亥水生,這樣的組合很不錯。
癸 戊 丙 庚
巳 午 午 寅
戊癸相合,支臨巳午,必然化火,作為劫論。
右兩造摘錄《滴天髓征義》兄弟節(jié)。
學(xué)人注:年月癸戊合化火,則癸化為丁,戊化為丙:
丁 丙 丙 庚
巳 午 午 寅
刃多比劫多,時上偏財受克嚴(yán)重。由于合化,那么年上的癸水更是“官非其官”,月上的戊土也“食非其食”了。
日干相合而化,即為化氣格局。舉例如下。
己 丁 壬 甲
卯 卯 午 辰
丁壬相合,生于卯月,木旺秉令,時逢辰,木之原神透出,為丁壬化木格。
學(xué)人注:丁壬合正化為木,生于卯月得其月氣,年月兩卯為其勢眾,時上透甲是化神引出,乃是“化得真時只論化”的化氣格。
戊 壬 甲 己
辰 戌 辰 巳
甲己相合,生于戌月,土旺乘權(quán),化氣有余;年得戊辰,原神透出,為甲己化土格。錄自《滴天髓征義》。
學(xué)人注:甲己合正化為土,生于戌月得其月氣,辰戌土多為其勢眾,年上透戊是化神引出,也是屬于“化得真時只論化”的化氣格。
化氣有真有假。上兩造為化氣之真者,亦有化氣有余,而日帶根苗劫印者;有日主無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雖真,而閑神來傷化氣者,皆為假化。
學(xué)人注:《滴天髓》云:“假化之人亦多貴,孤兒異姓能出類。”假化的八字,則不必轉(zhuǎn)換元神之五行,以原五行論。值得注意的是,“假化”與“合而不化”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假化者,雖云其“假”,但畢竟有其化之象;不化者,不能成化,以正格論。二者喜忌有別,須細(xì)辨。
己 甲 甲 己
卯 戌 子 巳
兩甲兩己,各自配合,卯木有戌土之合,亦尚無礙,嫌其甲木坐印,故為假化。
學(xué)人注:由于土當(dāng)月令,甲己之合有化土之象,只是由于戌土有卯木克制,甲木有子印滋生,故為假化。卯木與子水則是壞格之神,歲運(yùn)宜去之。如果要細(xì)論,假若此造不是生于戌月的戊土用事之時,則不能成為假化格,以合而不化論。
甲 丁 壬 辛
辰 卯 辰 亥
丁壬相合,通月令之氣,化神極真,嫌其時透辛金,來傷化氣,幸辛金無根,故為假化。右錄《滴天髓征義》。
學(xué)人注:由于木當(dāng)月令,甲木化神出干,若非辛金透出,則以真化論。
化真化假,均須運(yùn)助,假化之格,能行運(yùn)去其病點(diǎn),固無異于真;真化不得旺運(yùn)相助,亦無可發(fā)展也。此為進(jìn)一步之研究,詳《訂正滴天髓征義》。
又化氣格局僅以化合之兩干作化氣論,其余干支,并不化也。近人不察,拘于化氣十段錦之說,而將四柱干支以及行運(yùn)干支,均作化論,誤會殊深。特化神喜行旺地,印比為美,克泄俱為所忌耳。附志于此,以免疑誤。
天干五合,須得地支之助,方能化氣;地支之三會六合,亦須天干之助,方能會合而化也??傊鹪職夂颍虨榫o要,而四柱干支之配合,尤須參看也。茲再舉兩例如下:
學(xué)人注:《化氣十段錦》出自《淵海子平》,其內(nèi)所云某干與某干合,遇某干則如此這般。細(xì)心的朋友不難看出,其中皆是以日干本來的五行為主,看其余天干的十神,財官印食為吉,殺傷梟劫為兇。其實(shí)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不過應(yīng)該應(yīng)用于合而不化的八字,因?yàn)榛瘹庹嬲?,五行已變,十神隨之也有所不同了。茲錄一段簡說如下:
甲從己合,賴土所生。(甲日干與己合,正化為土)
遇乙兮妻財暗損。(乙是甲的劫財)
逢丁兮衣祿成空。(丁是甲的傷官)
貴顯高門,乃因辛金之力。(辛是甲的官星)
家殷大富,皆因戊土之功。(戊是甲的財星)
見癸兮,平生發(fā)福。(癸是甲的正?。?/p>
逢壬兮,一世飄蓬。(壬是甲的梟神)
月遇庚金,家徒四壁。(庚是甲的七殺)
時逢丙火,祿享千種。(丙是甲的食神)
假如甲己已合化為土,那么日主甲的五行已是戊土了,這時乙木為官星,丁為印星,辛為傷官,戊為比肩,壬癸為財星,庚為食神,丙為偏印。以上所論則大多不驗(yàn)也。
己 丁 戊 己
未 丑 子 未
子丑相合,干透戊己丁火,子丑之化土方真。格成稼穡。
學(xué)人注:財星因化成劫,雖成稼穡之格,也未必是個好命。
壬 癸 丙 壬
子 丑 午 辰
子丑相合,干透壬癸,不人化土論。煞旺身衰之象也。
學(xué)人注:水眾而強(qiáng),當(dāng)然不能化為土,此時的丑土根本起不到制官殺的作用,故曰“殺旺身衰之象”。
丁壬化木(正化) 戊癸化火(次化) 乙庚化金(一云乙歸甲不化) 丙辛不化(柱有申子辰可化) 甲己不化(木盛故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破象 辰戌丑未失地 | 二月節(jié)(卯月)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不化以乙歸甲家也) 丙辛水氣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純形 辰戌丑未小失 | 三月節(jié)(辰月) 丁壬不化(木氣已過故不化) 戊癸化火(漸入火鄉(xiāng)可化) 乙庚成形(辰土生金故化) 丙辛化水(辰為水庫故化) 甲己暗秀(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成形 辰戌丑未無信 |
四月節(jié)(巳月)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正化) 乙庚金秀(四月金生可化) 丙辛化火(化火則可,化水不可) 甲己無位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純形 巳酉丑成器 辰戌丑未貧乏 | 五月節(jié)(午月) 丁壬化火(不能化木) 戊癸發(fā)貴(化火) 乙庚無位 丙辛端正(不化) 甲乙不化 寅午戌真火 亥卯未失地 申子辰化容 巳酉丑辛苦 辰戌丑未身賤 | 六月節(jié)(未月) 丁壬化木(未為木庫故可化也) 戊癸不化(火氣已過故不化) 乙庚不化(金氣正伏故不化) 丙辛不化(水氣正衰故不化) 甲己不化(己土即家故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化土 |
七月節(jié)(申月) 丁壬化木(可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正化) 丙辛進(jìn)秀學(xué)堂 甲己化土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形 申子辰大貴 巳酉丑武勇 辰戌丑未亦貴 | 八月節(jié)(酉月) 丁壬不化 戊癸衰薄 乙庚進(jìn)秀 丙辛就妻 甲己不化 寅午戌破象 亥卯未無位 申子辰清 巳酉丑入化 辰戌丑未泄氣 | 九月節(jié)(戌月)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戌為火庫亦正化) 乙庚不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正位 |
十月節(jié)(亥月) 丁壬化木(亥中有木) 戊癸為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水 甲己化木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材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破象 辰戌丑未不化 | 十一月節(jié)(子月) 丁壬化木 戊癸化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秀(正化) 甲己化土(十一月土旺故可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不化 | 十二月節(jié)(丑月)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次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化土 |
學(xué)人注:上表可作參考,亦不可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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