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將未捐款小學生“拉上講臺拍照發(fā)群”,何止逼捐更涉嫌違法)
▲學生沒捐款被拉上講臺拍照發(fā)群。 圖片來源:廣東電視臺《今日一線》
據廣東當地媒體報道,近日,在茂名市茂南區(qū)朝陽學校,有名學生家長患了重病。有家長稱:老師強迫學生捐款,不捐款的學生還被拍照發(fā)到了家長群。群截圖顯示:10名學生站在講臺上,有的低著頭,兩手背在后面,有的不敢直視下面的同學。
對此,朝陽學校所在的教育集團負責人表示,當事老師在事發(fā)第二天就向校長作了檢討,校長也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學校發(fā)起捐款后,全校師生紛紛伸出援手?!?/p>
小學生既沒經濟能力,從法律上說,也還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讓小學生捐款,說白了就是讓他們家長捐款。對不捐款的小學生拉到講臺上拍照示眾,并發(fā)到家長群里,表面看,是讓這些沒捐款的小學生“丟丟臉”,實質上,是在公然打這些學生家長的臉。
一則,這會令這些無辜小學生的自尊心受到傷害,“很受傷”;二來,也是對未捐款小學生家長的公然冒犯。為人師表者這么做,更不應該:如果作為老師不懂得尊重學生,又如何教導學生學會尊重他人?
要讓人捐款,也要看人家有無此意愿,尤其是能力?;疾〖议L固然值得同情,需要幫扶,可該校生源大多是外來務工子女,家庭普遍比較困難。讓少數并不寬裕的家長,也加入捐款行善行列中,這不是在強人所難地逼捐嗎?
▲學生沒捐款被拉上講臺拍照發(fā)群。 圖片來源:廣東電視臺《今日一線》
目前,當事教師已向校長作檢討,校長進行了批評教育?!督處煼ā返?7條規(guī)定,教師有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情形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民辦小學也不例外。讓未捐款的學生站在講臺并拍照,是否惡劣,仍待商榷,但此事對孩子心理和家長造成的傷害,顯然不容小覷。
值得一提的是,茂名市教育局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市正在推行“日行一善’活動,希望學校以此為契機,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同時為患病家長盡量提供更多的協助,但并未對組織小學生捐款的合法性、正當性做出解釋。
基于小學生既沒經濟能力也不具獨立捐款資格的特性,以及按照《慈善法》相關規(guī)定,學校并非慈善組織,并無開展公募活動的資質;對于此次組織小學生捐款的活動,當地教育部門其實理應及時糾正并叫停。
學校呼吁教師去捐款行善沒問題,但直接組織面向小學生的定向募捐活動,于法未必妥當,小學生也不應受到此類非教學事務的干擾。
至于患病學生家長的現實困境,需要學校、教育部門聯系當地民政部門及相關公益慈善組織介入,進行制度化幫扶,搞逼捐還羞辱未捐款學生,絕不能被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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