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可先生
唐朝韓方明把執(zhí)筆法歸納為五種,他在《授筆要說》里首先講“執(zhí)管”:
第一執(zhí)管。夫書之妙在于執(zhí)管,既以雙指苞管,亦當五指共執(zhí),其要實指虛掌,鉤擫訐送,亦曰抵送,以備口傳手授之說也。世俗皆以單指苞之,則力不足而無神氣,每作一點畫,雖有解法,亦當使用不成。曰平腕雙苞,虛掌實指,妙無所加也。
大可詩生活|一人一詩書
這里首先點出“書之妙在于執(zhí)管”,而執(zhí)管有“雙指苞管”、與“單指苞之”之分。“苞”與“包”通,“雙指”即食指與中指,“雙指苞管”簡稱“雙苞”,又稱“雙鉤”,就是說食指與中指向內(nèi)同時與大拇指相配合包住筆管?!皢沃赴奔础皢伟?,又叫“單鉤”,這是一種只用食指一指鉤住筆管以配合大拇指的執(zhí)筆方法,有點類似于我們今天執(zhí)鋼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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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五指共執(zhí)”,這“五指共執(zhí)”講的就是所謂的“五指執(zhí)筆法”。“五指執(zhí)筆法”相傳唐代陸希聲從二王、李陽冰那里傳下來的“擫、押、鉤、格、抵”五字法(《宣和書譜》卷四)。“擫”是大拇指指肚部分緊貼筆管,這是強調(diào)大拇指在執(zhí)筆時的姿勢及其所起的作用。南唐后主李煜《書述》說道:“擫者,擫大指骨上節(jié),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鈞。”“押”含有約束之意?!掇o源》釋之為:“押,督率,拘管……上加重力,通‘壓’?!薄稌觥酚终f:“壓者,捺食指著中節(jié)旁?!笔且允持傅牡谝恢戈P節(jié)斜俯地出力,貼在筆管的外側,位于大指內(nèi)外相當,配合著約束筆管,以發(fā)揮其作用?!?strong>鉤”就是中指鉤住筆管。在以拇指、食指、搦管后,再以中指的第一、二指關節(jié)彎曲如鉤,鉤于筆管外側,以利于揮毫?!稌觥方又f:“鉤者,鉤中指著指尖鉤筆,令向下?!薄?strong>格”是無名指在起作用,《辭源》:“格”,被阻遏?!币詿o名指甲、肉相連處擋住筆管。最后講“抵”,抵,即排擠、依托之意。清代蔣和《書法正宗·指法名目》作“輔”講,書中說:“輔,小指緊靠名指后?!睂嶋H上就是以小指輔助或襯托于無名指之下,以抵擋住中指鉤向肉之筆管。這樣調(diào)動五指,并讓五指齊心協(xié)力,力量由四面聚于筆管的圓心,執(zhí)筆自然穩(wěn)實。“五指執(zhí)筆法”中,朝上的食指頗像高昂的鵝頭,王羲之愛鵝的傳說,也許是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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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力量對稱集中,五指密切配合,故可朝四面八方用力,由此運筆容易產(chǎn)生筆力?!拔逯笀?zhí)筆法”的特點就是旨在運用執(zhí)筆的五個指頭的每一個關節(jié),對筆進行多角度、多方向的支配,以便寫出具有豐富多彩的藝術效果的線條來。而這一要點,正是“實指虛掌”的妙用。于是這種執(zhí)筆方法,也就被歷代書家奉為“經(jīng)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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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筆要說》拉著講第二種執(zhí)筆方法:
第二扌族管,亦名拙管。謂五指共其管末,吊筆急疾,無體之書,或起藁草用之。今世俗多用五指扌族管書,則全無筋骨,慎不可效也。
“扌族管”就是五指收斂握住筆管。因“扌族”與“拙”同音,所以也叫做“拙管”。“吊筆”,就是五指向下抓住筆管末端,筆向呈懸吊狀。元代陳繹曾《翰林要訣》說:“扌族管,以大指小指倒垂執(zhí)管,扌族三指攢之,就地書大幅屏幛?!边@種方法由于執(zhí)筆太高,不好用力,加上著力點不對,下筆則飄飄然,故稱之為“無體之書”。這是有時人們打草稿偶爾用之,不足為訓,特別是初學者還是不要模仿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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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方明在否定扌族管法的同時,列出第三種執(zhí)筆法:
第三撮管。謂以五指撮其管末,惟大草書或書圖幛用之,亦與拙管同也。
撮是抓的意思,“以五指撮其管末”,撮管類于五指執(zhí)筆法,所不同之處乃前者是“撮其管末”。韓方明認為,撮管只有在作大草書或者圖(指版圖之類)幛(慶吊時作為禮物用的布帛,上面往往寫上“喜”呀、“壽”呀之類的字,謂“喜幛”、“壽幛”)時偶爾用之,“與拙管同”,明文規(guī)定這種方法也是“慎不可效”的。然而,后來書家亦有提出不同看法者,陳繹曾就認為“大字草書宜用之,書壁尤佳”((元)陳繹曾:《翰林要訣》);解縉也贊同這種方法有時可用:“撮管法,攝聚管端,草書便。((明)解縉:《春雨雜述·書學詳說》)”看來還是有人提倡撮管法的。沈尹默綜合以上兩種看法,提出:“第二節(jié)三執(zhí)法共同的毛病,就是提管過高,過高了,下筆便浮飄,不易著力。所以會無筋骨,只好稱之為無體之書,寫大草時或可一用,日常應用則不適宜。”( 沈尹默:《書法論叢·歷代名家學書經(jīng)驗談輯要釋義<一>》)這種觀點還是比較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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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提管過高不易發(fā)力,這需要過硬的功夫才行,初學者一般不宜效仿。不過若是習慣于此種執(zhí)筆方法,的確有利于行草書的發(fā)揮。不知大家還會不會記得前面提到的《筆陣圖》里講執(zhí)筆“若真書,去筆頭二寸一分,若行草書,去筆頭三寸一分”?先不管具體的“二寸一分”還是“三寸一分”,總之寫行草書時執(zhí)筆一般要比寫楷書來得高些。事實上,只要你能夠駕馭得住筆,執(zhí)筆越高,筆頭越有活動的空間,寫起來也就越自由了。沈老所言“日常應用則不適宜”,大概是緣于攝管不易駕馭之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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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方法是握管。書中說:
第四握管。謂捻拳握管于掌中,懸腕以肘助力書之?;蛟破鹱灾T葛誕,倚柱書時,雷霹柱裂,書亦不輟。當用壯氣,率以此握管書之,非書家流所用也。后王僧虔用此法,蓋以異于人故,非本為也。近有張從申朗中拙然而為,實為世笑也。
握管,就是“捻拳握管于掌中”。“捻拳”,就是握成拳狀。這握成拳狀,實乃使拳實,掌心一實,運腕就會受到影響,運筆也就不可能輕靈,所以只好“懸腕以肘助力”來幫助運筆了。這與第一種方法所提到的“指實掌虛”恰好相反,看來也是被淘汰之列。不過這里卻抬出了大名鼎鼎的大書家王僧虔來,說是他曾采用此法。此說的確誤了不少后學者。據(jù)《南齊書·王僧虔傳》記載:宋孝武帝劉駿“欲擅書名,僧虔不敢顯跡。大明世,常用拙筆書,以此見容?!饼R高帝蕭道成善書,曾與王僧虔賭書,賭畢,便問王僧虔誰為第一。在封建的倫理綱常之下,王僧虔自然“不敢顯跡”了。韓方明這里說王僧虔曾用此法,如果是事實,那么他也是不得以而為之的,所以說“非本為也”。張從申,唐代書家,吳郡(今蘇州)人,生卒年不詳,傳世書跡有《李玄靖先生碑》和《改修吳延陵季子廟碑》。沈尹默說這兩碑“前者勝于后者,向來認為刻手不佳,其實作者握管作字,自成拙跡,不能盡委過于人”,“無怪方明不客氣,用‘拙然’二字形容其所為,且用‘世笑’字樣,明非個人私見。”不過,陳繹曾則認為“握管,四指中節(jié)握管,沉著有力,書誥勅牓?!笔聦嵣希薪?jīng)驗的書家都會體驗到,握管雖然容易把筆執(zhí)穩(wěn),但不利于運腕,也就不易發(fā)力,此處“沉著有力”若相對于執(zhí)筆而言尚能講得通,要是指運筆,恐怕很難湊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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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方明總結出的第五種執(zhí)筆法是搦管。書中寫道:
第五搦管。謂從頭指至小指,以管于第一、二指節(jié)中搦之,亦是效握管,小異所為。有好異之輩,竊為流俗書圖幛用之,或以示凡淺,時提轉,甚為怪異,此又非書家之韋也。
搦管,五根指頭“以管于第一、二指節(jié)中搦之”。這種執(zhí)筆方法與握管法差不多,“雖與此(指握管法,筆者加)小異,然于提轉不便,實為同病,不宜采用”。
以上對五種執(zhí)筆法進行討論,毋疑,唯有第一種方法即雙指苞管(五指執(zhí)筆法)是最為正確、最為實用的。這也是韓方明的意思所在。韓為了進一步證明雙指苞管法的合理性,還特地引用了徐的一段話來說明,文中寫道:
徐公曰:執(zhí)筆于大指中節(jié)前,居動轉之際,以頭指齊中指,兼助為力,指自然實,掌自然虛。雖執(zhí)之使齊,必須用之自在。今人皆置筆當節(jié),礙其轉動,拳指塞掌,絕其力勢。況執(zhí)之愈急,愈滯不通,縱用之規(guī)矩,無以絕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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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諱言,徐是主張用雙鉤執(zhí)法的。徐公所言之“頭指”,不是大拇指,而是食指,“頭指齊中指”即是雙鉤。這話好像說得有些復雜,但這里說到“必須用之自在”這句話最為緊要,欲“自在”就務必執(zhí)筆得法;若執(zhí)筆不當,“執(zhí)之愈急,愈滯不通”,“置筆當節(jié),礙其轉動”。注意:這個“其”字并非指執(zhí)筆,而是相對指節(jié)而言的。從韓方明所引用的這段文字,我們也不難看出,古人對執(zhí)筆法是多么的重視!實踐證明,雙鉤法是最科學、最實用的,“妙無所加”。所以代代唯此為宗,也才傳給了后世。直到現(xiàn)在的各高校也一般用這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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