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工資:
2、勞動合同簽訂:
(1)強制簽訂:入職1個月內。(員工拒絕簽訂的,應該離職)
(2)大于1個月小于1年沒簽,每月支付2倍工資。
(3)超過1年沒簽,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沒過錯不能隨意開除)+最多11個月2倍工資。
3、試用期:
4、勞動者需付違約金的兩種情形:
5、違背意愿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企業(yè)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比如安全保障)、排除勞動者權利。特別是一些傳銷公司。
6、勞動者解除合同:
(1)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試用期內只需提前3天。(記得留證據(jù))
(2)工資未支付,社保沒買,違反約定,說一聲就直接走,不用提前。
(3)健康安全受威脅,強制危險作業(yè),直接走不用說。說了人家還讓你走?
7、企業(yè)不得單方解約情形:
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在醫(yī)療期內、婦女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單位不得提前30天或支付1個月工資單方解除合同。除非你們協(xié)商一致,或者員工有過錯或者無法勝任工作。
8、勞務派遣:(找工作時遇到過,普及一下)
1、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即擁有著作權,不管你有沒有發(fā)表,不管你是否成年,不會因為別人搶先發(fā)表就是別人的。
2、演講、授課、法庭辯論等口頭形式,計算機軟件都有著作權。
3、職務范圍內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由作者享有。
除非你是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資技術等條件才能完成,或者勞動合同有約定。但無論如何,你都有署名權。
4、著作權包括(也就是必須作者自己或者其同意才能實施以下行為):發(fā)表、署名、修改、保護作品完整(如惡搞花木蘭)、復制(復印啊錄像?。?、網(wǎng)絡傳播、翻譯等等。
5、為個人學習、研究、欣賞,使用他人已發(fā)表作品,無需付費。
公司以降薪為要求 逼退員工,怎么辦?
這個是勞動合同變更問題。
雖然合同寫的工資是6000,但實際發(fā)的是15000,所以要以實際的工資來確定。即使寫了承諾書,每月扣除費用,但這個實際上是社保、公積金,我相信還有個人所得稅。而這些費用加起來,也不可能有9000塊吧?所以公司現(xiàn)在按10000元的標準發(fā)工資,當然是有問題的,這已經(jīng)是變更勞動合同了,必須要和你書面協(xié)商。但要特別注意的一點,如果公司是口頭協(xié)商變更,而且實際的變更已經(jīng)超過了一個月,那么你就不能以沒有用書面形式變更,說公司降薪無效了。所以穩(wěn)妥的方法就是,不同意公司的降薪行為,同時問公司每個月的社保、公積金、個稅加起來有9000么?如果沒有,那就是在拖欠工資了,我要向勞動監(jiān)察投訴。
公司說放假不帶薪不辭退,勞動法怎么保護自己?
你可以主張這些賠償:
1、違法辭退的賠償金。公司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就通知你離職,肯定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要給賠償金。而你工作了17個月,可以得到的賠償金數(shù)額為——月平均工資*2*1.5;
2、年休假工資。你在職期間公司沒有安排休年假,也沒有給年假工資,那么給你年假工資,具體為——月均工資/21.75*年假天數(shù)(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2。
該公司以「末位淘汰制」為由解除與小楊的勞動合同,合法嗎?為什么?
重點標注一下,末位淘汰違法!末位淘汰違法!末位淘汰違法!
公司采用末位淘汰制,無非是想說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但末位淘汰并不等同于不能勝任工作。前者是一個必然事件,不論采取什么樣的標準,也不論有多少人參與排名,總會有一個接盤俠是“末位”,而后者是因個人的能力所限(如怯于與人打交道,不能完成銷售任務)。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公司對于“不能勝任工作”的,調崗或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可以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通知,并支付經(jīng)濟補償,方可解除勞動合同。而對于“末位淘汰”,法院的態(tài)度很明確,明顯違反法律規(guī)定。公司以此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賠償金。
最高法院在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法辦【2011】442號)專門說到這個問題——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通過“末位淘汰”或者“競爭上崗”
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的,應予支持,但勞動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blockquote>最高院在2013年,還針對這個問題出了指導案例——
中興通訊(杭州)有限責任公司訴王鵬勞動合同糾紛案
(指導案例18號,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2013年11月8日發(fā)布)。注:最高法的指導案例,是準司法解釋,下級法院須遵照執(zhí)行。
那么,是不是在規(guī)章制度中列出“末位淘汰”一項,就可說勞動者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而解除合同呢?當然是不行的,因為這已經(jīng)限制到了勞動者的權利,是無效條款。
那么賠償金,怎么計算呢,其實就是經(jīng)濟補償?shù)膬杀?,那?jīng)濟補償又是怎樣呢?請看下方: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jīng)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上。下次給老板溝通,先禮后兵。不要讓人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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