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關(guān)系維系的宗法制
16.從伯禽的封魯看西周的宗法社會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①,于周為睦②。分魯公以大路大③,夏后氏之璜④,封父之繁弱⑤,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⑥其分族,將其類丑⑦,以法則周公。
──[戰(zhàn)國]左丘明《左傳·定公四年》
【解讀】這是關(guān)于西周分封周公旦之子伯禽于魯?shù)馁Y料。
透過這則資料可以看出:商周的社會是宗族的社會,宗法的社會。周王室封同宗為諸侯,諸侯則率其同族到封地,被統(tǒng)治的殷商遺民也是以“族”為單位被遷徙、安置。
【注釋】①尹天下:治理天下。②睦:親厚。因周公于周有大功勛,所以為周王室所親厚。③大路:一種車的名稱。旂(qí):即旗。大路大旂都是貴族專用,規(guī)格很高。④璜:美玉。⑤封父:古諸侯名。繁弱:大弓名。⑥輯:集合。⑦丑:此為眾之意。
17.西周宗法制度下的繼承原則、祭祀原則
材料一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①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后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禮記·大傳》
材料二
王者②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庶子王亦如之。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
──《禮記·喪服小記》
材料三
宗者,何謂也?宗者,尊也,為先祖主③也,宗人之所尊也?!抖Y》曰:宗人將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長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無,所以紀理族人者也。宗其為始祖后者,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宗其為高祖后者,五世而遷者也。高祖遷于上,宗則易于下。宗其為曾祖后者,為曾祖宗。宗其為祖后者,為祖宗。宗其為父后者,為父宗。以上至高祖宗,皆為小宗。以其轉(zhuǎn)遷別于大宗也。別子者,自為其子孫為祖,繼別也,各自為宗。
──[西漢]班固《白虎通義》卷上《德論》
【解讀】材料一、材料二談的都是宗法制度下的繼承原則和祭祀原則。材料三則是東漢班固對宗法制度的解釋。
周朝,天子這一系統(tǒng)(周文王、武王及其嫡長子、嫡長孫……)自然是“大宗”,是百世不遷之宗。同母弟及其他庶子就是“小宗”,“小宗”只能祭祀高祖以下(即父、祖、曾祖、高祖),高祖以上,按規(guī)定無權(quán)祭祀。其神位也就隨之拿走,這就叫做小宗五世則遷。但這都是對周王室(大宗)來說的。別子(嫡長子之外的其他嫡子、庶子),也可能受封(封為王或卿大夫),別子受封后,對于他的后裔來說,他又是“祖”;他的嫡長子、嫡長孫這一支又是“大宗”,也是“百世不遷之宗”,而其他的旁支,則是“小宗”,“小宗”又是“五世而遷”。
從上述資料可以看出:①“大宗”與“小宗”往往是相對的。②宗法制度與分封制度密切相關(guān)。③西周政權(quán)與族權(quán)密切結(jié)合。
【注釋】①禰(nǐ):宗廟中稱亡父為禰。②禘(dì):宗廟祭祀的一種祭名。③先祖主:此指神主。
18.分封制、宗法制度的實質(zhì)
惠之二十四年(公元前745),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cè)室,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葜辏ü?39),晉潘父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
──[戰(zhàn)國]左丘明《左傳·桓公二年》
【解讀】《左傳》桓公二年(公元前710)追述晉昭侯(公元前745—公元前740)因封桓叔(昭侯之叔)于曲沃,而導致的一場內(nèi)亂。晉昭侯封桓叔于曲沃時,師服因預感到晉國會發(fā)生禍亂而說的一段話,道出了西周實行分封制與宗法制度的政治目的:通過“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cè)室,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而達到使“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的目的。師服認為晉在西周之初,“本”既寡弱,就不該再分封。師服的話表明:分封既可固本,也可能弱本。春秋戰(zhàn)國的諸侯戰(zhàn)爭也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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