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阿奎那關于上帝存在的證明理論
01
上帝存在的五個證明理論
阿奎那從因果關系的角度這樣論證道:“第二種方法是從有效因概念出發(fā)的方法。在感性可感知的事物里,存在一種會產生效果的原因秩序。但是,自己不能是產生自己的效果因的事物,也不可能存在這樣的事物,因自己先于自己而存在,這是不可能的,效果因也不可能無限地推下去,因為在整個有序的因果關系中,第一者是中間者的原因,而中間者則是最后者的原因。所以,在因果關系里,如果沒有第一者,也就不會有最后者和中間者。而如果無限地遞推下去,那么也就沒有第一因,既不會有結果,也不會有中間的因果關系。而這顯然是錯誤的。所以,必定要承認有一個第一效果因存在,人們稱之為上帝?!?/p>
02
上帝存在證明理論的終極意義
他指出:“存在理解為最高的完善性,因為活動總比潛在更完善,形式若無具體存在,將不會被理解為任何現實的東西……顯然,我們在這里所理解的存在是一切活動的現實性, 因此是一切完善的完善性?!?/p>
03
上帝存在證明理論的價值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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