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態(tài)度決定一切(新版速遞6)
曾經有一個某中國名牌大學法學院的大四學生到我們所實習,一到所就提出要求,希望能夠直接跟從訴訟部律師,學習案件分析、庭審辯論等專業(yè)工作。我尊重他的意愿,將他分配到訴訟部實習。
兩周后,他走進我的辦公室投訴,大致是說他很不滿意指導律師給他分配的工作,不僅不讓他參與辦案,而且每天只讓他干些復印、傳真和跑腿的活。
實習生剛走,他的指導律師也進來投訴,要求換人,他說:
“這個實習生我根本沒有辦法用。讓他跑腿送文件,連地圖和坐車的錢都忘記帶,去半天還找不到地方,到最后還得打電話回來問路。
我想你外出不行,在辦公室干點活總行了吧?發(fā)個傳真,連文件的釘子都不拆,整疊文件放進傳真機,差點把機器弄壞了;如果說傳真還講求點技術含量,復印總行了吧?交給他一個裝訂得整整齊齊的卷宗去復印,這次釘子倒是拆了,但最后卻是將卷宗材料和復印件全部混在一起,散做一堆的交還給我,我自己還要花半天時間重新將文件分類整理裝訂好。
我說他幾句,他還反駁說他是來實習的,不是來打雜的。這些雜活不是你這個徒弟干,難道由我這個當師傅的干?”
我聽罷啞然失笑。
這個實習生身上所折射的,正是態(tài)度的問題。態(tài)度內涵很廣,大致是指一個人做事的認真和細致程度,能夠周密、踏實地成就別人不能成就的事情。它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決定了你是否能夠在律師職業(yè)生存和發(fā)展,是否能夠留住機會,甚至決定了你的命運。但是,現在有些法學院的學生,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和基本的工作技能,心態(tài)卻很浮躁,或者有莫名其妙的自尊。不愿意從低做起,從小事入手,這樣的結果很糟糕。
人與人之間的熟悉感和信任感是逐步建立起來的,尤其在法律這個非常講求嚴謹、注重風險的行業(yè)。如果你跑腿連送文件、傳真文件和復印卷宗如此簡單的工作都搞錯,你的指導律師會給你更多的機會嗎?即使你是一個有牌的律師,恐怕也難以取得合伙人和當事人的信任。別人一旦對你失去了信任感,別說發(fā)展,恐怕連生存都成問題。如果再加上眼高手低,心高氣傲,你在這行就應該走到盡頭了。
所以每當新員工入職,我都會在首次談話當中提醒他們,別看你最初開始干的都是些枯燥、簡單和重復的工作,但這是每一個新人成長的必經階段。律師生涯當中,從來只有小律師,沒有小案件。無論多高級或復雜的案件,分拆開來之后,就是數個小案件。只有將小案件辦好了,才能達到“治大國如烹小鮮”的境界。
我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雖然規(guī)定上班時間是朝九晚五,但事務所通常是二十四小時都亮著燈,因為經常有不同部門的同事挑燈夜戰(zhàn),連物管和保安都很熟悉,我們所就是通宵亮燈的那一家。所以,在欣賞別人頭上五彩光環(huán)的時候,別忘記了了解背后的辛勤付出。尤其是有時候,這種付出并非是一些驚天動地的重大抉擇,而是一些繁瑣的日常事務。
我們所早年曾經接過一個關于退賠教育基金的集團訴訟案。當時,要求退賠款項的原告家長多達數百人,因為人數實在太多,庭審只好設在法院的大禮堂里,黑壓壓的做了好多排。我們代理被告,需要同時應付這幾百個家長的不同訴訟請求。為了完成任務,我們專門設立兩個案件秘書,他們只負責一項工作,就是案件材料的核對、打印、整理、裝訂和傳送。兩位秘書工作極其認真細致,盡管每一案件的事實、證據和訴訟請求都有差異,但無一錯漏。正是因為我們有這樣的工作態(tài)度,當事人對我們贊不絕口,自此之后,這位當事人就從來沒有更換過別的律師。
不錯,凡成大事者必有大志,有強烈學習和前進的欲望,這是所有成功的出發(fā)點。但是,不能光是做夢娶美人,盡想好事。法律職業(yè)講細致,高風險,行業(yè)競爭劇烈,而作為一個新人,你又缺乏必要的專業(yè)技能。所有的這些,都決定了你必須是一步一個腳印,從小事學起,在最沒有創(chuàng)造性的日常事務當中雕琢自己的工作風格,吹盡狂沙始得金。
不應該有懷才不遇的想法,愛默生說過:“一個朝著自己目標永遠前進的人,整個世界都給他讓路”。失敗總有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心態(tài)浮躁,或者眼高手低。所以,大部分的懷才不遇都是自己所造成的。
人生就如滔滔的江河流水一般,奔流而過。失敗、困難總會過去,希望和機會也總會流至。臨淵慕魚,不如退而結網。磨利你的魚鉤,多挖幾條蚯蚓,在太陽底下低頭,默默守候下一次機會的出現。
第一堂課的啟示:
唯有態(tài)度,決定了你將來職業(yè)生涯的高度和寬度。
本文收錄于法律出版社即將于2009年出版的《思維的筆跡——法律思維與寫作》一書當中,原版名:《律師專業(yè)思維與寫作技能》(上)《律師寫作訓練與典型案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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