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三妻四妾”已經(jīng)成為現(xiàn)代男人的一種夢想,“三妻四妾”一詞出自耳熟能詳?shù)摹督鹌棵贰芬粫?,書中第一回便寫道: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的,又當(dāng)別論。那么古代的三妻四妾到底指的是哪“三妻”和“四妾”呢?
通常來說,三妻指的是正妻、偏妻和下妻。正妻就是原配正房,偏妻相當(dāng)于二房太太,地位僅次于正妻,而下妻相當(dāng)于妾室但又不是小妾。但這只是一種說法而已,實際上在古代中國,即便是貴為一國之君的皇帝也只有一位正宮皇后(嫡妻),其余妃嬪都是小妾。
那“四妾”又是如何來的呢?我們都知道古代大戶人家都有家奴婢女來服侍主人的生活起居,這些人家的女兒出嫁之時都有貼身丫環(huán)隨侍到夫家,這些貼身丫環(huán)便被夫家收做小妾,三位妻子各有一位貼身丫環(huán),另外還有一位妾是由公公婆婆賜給兒子的,這四人便統(tǒng)稱為“四妾”。
實際上,“三妻四妾”是一個籠統(tǒng)的形容詞,形容古代達官貴人妻妾眾多。自周禮頒布之后,一夫一妻成為歷代王朝認(rèn)可的禮制,即使是君王也不例外。所以古代中國并沒有“三妻四妾”制度的存在,所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這種制度對妻和妾的身份、地位和權(quán)利都做出了非常細致的要求,比如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的正房太太,而無論丈夫多么寵愛妾,也不能將其扶正成為妻。唐朝時期的《唐律疏議》明確規(guī)定:妾乃賤流、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意思是說妾的身份低微,將妾升為妻則觸犯律法,要服刑一年半。
在這樣的制度下,一個男人不管他有多少小妾,只要沒有嫡妻便被視為未婚,可以擇良家女子聘娶為妻。而一旦嫡妻亡故,滿屋妾室的男子也將被稱為鰥夫。妻只能有一位,而妾卻沒有數(shù)量限制,丈夫?qū)︽梢噪S意責(zé)打、遣逐、處置,但對妻則不可如此。再比如,妾所生的子女要認(rèn)嫡妻為“嫡母”,生身母親為“庶母”,妾所生的子女叫庶子庶女,但仍是府中的少爺和小姐,地位比妾要高。妾稱呼他們要叫少爺、小姐,而庶子、庶女只能稱呼生身母親為“姨娘”。這就是古代所講究的嫡庶有別,尊卑有序。
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古代真正存在的制度,而僅僅是一個形容詞而已,夢想穿越到古代體驗一下過把癮的朋友們還是早點洗洗睡吧!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嘛:夢里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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