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意識、人際交往、親社會行為、社會認知和歸屬感是學前兒童社會性發(fā)展中十分重要且關鍵的概念。這五個核心經驗之間相互聯系與相互作用。自我意識是兒童對自己的認識和評價,包括對自己心理傾向、個性心理特征和心理過程的認識與評價。人際交往則是兒童與他人的相互作用,是兒童社會性發(fā)展的重要途徑,是兒童人際交往的基礎。親社會行為則是在人際交往中產生的對他人有益的積極行為。隨著兒童人際交往范圍的擴大,兒童開始對他人產生了認識,這就是社會認知,即對他人的心理狀態(tài)、行為動機和意向作出推測與判斷的過程。在社會認知的基礎上,兒童對與自己有著相同特征的人群產生了歸屬感。隨著兒童社會認知的不斷深人,歸屬感也發(fā)生著變化。兒童正是通過這樣的方式逐漸成為社會的一員,進行著社會化的過程。
上述五個核心經驗不但是學前兒童現實生活中所要學習的內容,更是其未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經驗。社會性課程的目標是讓兒童掌握現實生活中的社會規(guī)則、形成與人交往的良好行為習慣,同時也為兒童未來生活做準備?!罢n程是兒童生活經驗與其個體履歷經驗的重組,是架構現實生活和可能生活的橋梁?!?/p>
《指南》中雖然沒有具體出現自我意識、人際交往、親社會行為、社會認知和歸屬感這五項核心經驗,但是在典型行為中卻涵蓋了對這五項核心經驗的描述,例如:
自我意識:知道自己的一些優(yōu)點和長處,并對此感到滿意。
人際交往:會運用介紹自己、交換玩具等簡單技巧加入同伴游戲。
親社會行為:身邊的人生病或不開心時表示同情。
社會認知:知道別人的想法有時和自己不一樣,能傾聽和接受別人的意見,不能接受時會說明理由。
歸屬感:能說出自己家所在地的省、市、縣(區(qū))名稱,知道當地有代表性的物產或景觀。
一、人際交往的重要性
幼兒的人際交往可依據交往對象分為親子交往、同伴交往師幼交往和與其他人的交往四種。親子交往是指兒童與其父母之間帶有情感關系的交往,是幼兒最早接觸到的一種人際交往。同伴交往則是發(fā)生在年齡或心理發(fā)展水平較為接近的個體之間的相互作用與相互影響的過程,是幼兒社會化的重要途徑。師幼交往則是發(fā)生在幼兒園等教育機構中的教師與幼兒之間特定的相互作用,是教師與幼兒在共同游戲、學習和生活中所建立起來的人際互動。除上述三類交往,幼兒在其日益擴大的生活圈中還會遇到其他類型的人,與這些人的交往統(tǒng)稱為與其他人的交往。
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有助于幼兒情緒情感的發(fā)展,也有助于幼兒自信與自尊的提升。其次,人際交往行為不但是幼兒社會性行為的重要方面,更會對認知、語言能力的發(fā)展起到促進作用。在與同伴交往的過程中,幼兒的認知能力也能得到發(fā)展。
二、3~6歲兒童人際交往能力的發(fā)展特征
3~6歲兒童人際交往能力的發(fā)展總體上呈現出去自我中心由被動交往向主動交往轉化以及交往技能逐漸成熟等特征,但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人際交往能力有著不同的特點。
1.3~4歲兒童人際交往能力的特點
3~4歲兒童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來的最大特征是自我中心。這一階段的兒童由于受認知水平的局限和思維發(fā)展水平的影響,還不能理解成人或周圍環(huán)境對他們的要求,往往我行我素。圍環(huán)境區(qū)別開來。3~4歲兒童會表現出喜歡平行游戲或獨自玩耍、不會主動發(fā)出加入游戲或活動只是個人獨立的行為,與成人、同伴之間沒有形成合作關系。3~4歲兒童在人際關系中表現出來的另一個特征是交往的被動性,缺乏相應的社會交往技能,加上剛剛從家庭踏入幼兒園,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新環(huán)境,因此該階段的幼兒喜歡和熟悉的人交往,不會主動與人打招呼。比如,當你問3~4歲兒童“你的好朋友是誰”時,他們經常會回答“我和xxx是好朋友”,而不是“我跟xxx和xxx是好朋友”;或者你問他們喜歡老師還是家人,他們一定會回答是家人。雖然幼兒主動發(fā)起交往較為困難,但只要他們能夠應邀,也算是在與人交往上邁出了一大步。
3~4歲兒童在交往過程中肢體語言的使用占據了很大的比重。由于3~4歲兒童的語言仍在發(fā)展中,他們在交往中往往不會用語言表達來解決問題,而常用動作來解決問題,因此容易產生類似攻擊性行為的動作?!吨改稀诽岬?,人際交往能為重要的是解決問題的能力。3~4歲兒童的人際交往能力有限,因此他們會選擇最原始、最有效、自己認為最能解決問題的方式來解決沖突。同時,前面也提到,3~4歲兒童處于自我中心階段,還不能完全從他人的角度去看待事物,不能用換位思考的方式去理解他人的想法。因此,3~4歲兒童之間很容易產生矛盾,也會出現較多“不講理”的情況。
2.4~5歲兒童人際交往能力的特點
與3~4歲兒童相比,4~5歲兒童人際交往能力有了長足的進步,其最明顯的特征就是開始去自我中心了。他們開始能逐漸從他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人的想法,比如從“因為自己生氣而去打人”到“知道打人會讓對方很疼”,所以會尋求別的方式發(fā)泄自己的情緒。與此同時,他們的自信心也在逐漸增強,并且習得了參與游戲活動的技能。4~5歲兒童獨自游戲逐漸減少,群體游戲逐漸增加。4~5歲兒童在同伴交往中也能彼此體諒與照顧,從而出現了“游戲伙伴”和“小團體”等3~4歲兒童沒有的現象。
4~5歲兒童開始嘗試和自己喜歡的人主動交往,能主動參與自己感興趣的活動。幼兒交往的主動性源自他們習得了一些同伴交往的技能,4~5歲兒童在人際交往中大多能與同伴合作互助、分享和輪流,這些交往技能有助于幼兒良好同伴關系的維系、社會適應性的提高和優(yōu)良道德品質的培養(yǎng)。正是因為有了主動交往的行為,幼兒開始形成自己的伙伴群體,每個幼兒都有自己喜歡親近的人,可以是教師也可以是小伙伴。教師會覺察到,幼兒開始逐漸固定游戲玩伴,有些幼兒在自由活動時總是在一起玩。
4~5歲兒童雖然開始愿意主動交往,但仍然缺乏交往技能,對已有的交往技能的使用也不熟練。因此,他們在人際交往中總會出現一些問題,如產生矛盾、合作失敗、分工不明等。雖然幼兒開始使用交往技能,但是遇到問題時往往缺乏有效的解決方法,從而常常出現退縮或攻擊性行為,或者喜歡告狀,尋求成人的幫助。例如,教師會覺察到,在區(qū)域活中,幼兒與同伴產生矛盾時經常會向教師投訴。
3.5~6歲兒童人際交往能力的特點
5~6歲兒童人際交往的特點相較于前兩個階段的兒童更為豐富。5~6歲兒童往往有比較固定的玩伴,且喜歡與同性別的伙伴一起玩。與4~5歲兒童不同,這一階段的兒童開始嘗試與同伴建立友誼,他們常常會用各種方式和自己喜歡的伙伴建立朋友關系。例如,有的孩子會使用“交換”的方法,“你和我做朋友,我就讓你玩這套烹飪玩具”;有的孩子還會使用“威脅”的方法,“你如果不讓我玩,我就不和你做朋友了”。無論采取哪一種方法,幼兒都無惡意,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結交合自己心意的朋友。與此同時,由于5~6歲兒童性別意識增強,常常按性別聚集在一起活動,即女孩和女孩一起,男孩和男孩一起。同時,同性別的幼兒可能會有共同的喜好,如男孩比較喜歡談論“打怪獸”“開賽車”等話題,而女孩則比較喜歡娃娃家、小舞臺等角色游戲。
5~6歲兒童在共同游戲或活動中能與同伴協商、討論,并發(fā)表自己的想法,能耐心傾聽同伴的意見和建議,出現矛盾和問題時大多能自己協商解決。隨著幼兒認知、動作和語言等能力的發(fā)展,幼兒習得了越來越多的交往技能,并逐漸脫離成人的幫助,做到自己能夠解決的問題盡量自己解決。
三、人際交往能力培養(yǎng)的教育建議
1.給予幼兒與同伴交往的空間和實際
幼兒期的同伴交往是兒童獲得社會交往技能的重要途徑,幼兒與同伴有著相似的年齡和心理發(fā)展水平,更樂于和易于接受同伴的影響,因此同伴交往對于幼兒的社會性發(fā)展具有獨特的作用。有學者通過觀察4~6歲兒童在幼兒園的交往行為,發(fā)現同伴間的充分交流往往能帶給兒童精神上的愉悅與放松,從而使兒童在學習活動中表現出更大的熱情與耐心。但是,現在幼兒在幼兒園中,自由而充分交往的機會與時間并不是非常多,一日活動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被嚴格規(guī)定,忽略了給予幼兒充分的自由交往的時間。具體而言,教師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面入手。
第1,加強游戲活動,尤其是自由游戲。在游戲中,幼兒要相互協調、商議,制定游戲規(guī)則,然后分工合作,遵守共同制定的規(guī)則,努力完成游戲。在游戲中,幼兒還會面臨各種問題,甚至發(fā)生人際沖突,這些都為幼兒提供了人際交往的平臺。
第2,延遲干預,給予幼兒自主解決人際交往問題的機會。教師每天都會觀察到若干幼兒與同伴交往的問題,也會遇到幼兒狀告同伴的情形。許多教師為了防止同伴間矛盾激化或者出現攻擊性行為,往往會急于干涉,試圖將人際沖突解決在萌芽之中。其實,幼兒間的大部分沖突都是他們自己可以化解的,而教師的介入有時反而會起消極作用,因為幼兒會懾于教師的權威而聽從教師,不尋求用自己的方式處理問題,從而失去學習交往技能的機會。教師觀察到幼兒之間發(fā)生矛盾時,應耐心觀察,不急于干涉,如果幼兒花了很長時間來討論如何解決矛盾,或者開始制定規(guī)則來解決問題,那么教師只要在旁邊觀察即可,不需要介入,而且教師應該留給幼兒足夠的時間去發(fā)現解決問題的方法。教師只有在觀察到幼兒之間的矛盾激化或者開始有攻擊性行為時,才是介入干預的開始。
2. 幫助幼兒掌握人際交往原則和必要的人際交往技能
第1,幫助幼兒學習與掌握一定的人際交往原則。根據幼兒認知、語言與情感等方面的發(fā)展水平,悅納、互利和自愿應該是幼兒在人際交往中首先要學習并遵循的原則。悅納是人際交往的一個重要原則。人際交往始于個體間的接納、肯定、支持、喜愛,教師應當教育幼兒,當別人對自己表示友好時,要作出“應答”,而這種“應答”得到強化后,會刺激交往進人一種良性循環(huán)的狀態(tài),這有利于幼兒更進一步的交往關系的建立。第二個標準是互補性,即選擇與自己發(fā)展水平相似、優(yōu)勢項與自己互補的同伴做朋友。第三個重要原則是自愿原則。強調幼兒之間要相互喜歡。允許幼兒有喜歡和不喜歡的人,同時可以幫助幼兒學習有何與自己不喜歡的人友好相處。
第2, 幫助幼兒學習與掌握必要的人際交往技能。
(1) 接納、欣賞和贊美是人際關系的潤滑劑。
(2) 動作與姿態(tài)。例如:說話時看著別人,是對別人的尊重。
(3)傾聽。學會耐心傾聽別人說話,不輕易打斷。
有人說,人際交往是一門智慧的藝術,需要人們花費一生的時間來學習,幼兒期正是發(fā)展人際交往能力的基礎階段,教師應該抓住這個關鍵期,從各個方面關注幼兒人際交往能力的發(fā)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教師應創(chuàng)設環(huán)境讓幼兒之間發(fā)生更多的互動,并且在師幼互動中關注幼兒人際交往技能的學習與使用。與此同時,教師還要幫助家長形成良好的親子交往氛圍,從而有效地促進幼兒人際交往能力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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