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明筆法,必須首先說明寫字所用的工具——毛筆——的構(gòu)造和使用方法,這是不能忽略的事。毛筆的制作形式,我們是熟悉的,筆頭中心一簇長而且尖的部分名為鋒,周圍包裹著短一些的毛名為副毫,毛筆這樣制作,是為得使筆頭中間便于含墨,筆鋒在點畫中行動時,墨水會隨著在它所行動的地方順著尖頭流注下去,不會偏上偏下,偏左偏右,而是均勻滲開,四面俱到。這樣形成的點畫,自然不會有上重下輕,上輕下重,左重右輕,左輕右重等等偏向的毛病,就做到了書家所一致主張的“筆筆中鋒”。筆筆中鋒,點畫自然無不圓滿可觀。所以歷代書家的法書,結(jié)構(gòu)短長疏密,筆畫肥瘦方圓,往往因人而異,而不能不從同的,就是“筆筆中鋒”,因此知道,“中鋒”乃是書法中的根本大法,必當(dāng)遵守的惟一筆法。但是每一點畫都要把筆鋒放在中間行動,卻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如果要這樣做,首先要練習(xí)執(zhí)筆和運腕。
書家對于執(zhí)筆法,向來有種種不同的主張,我只承認(rèn)其中之一種是對的,因為它是合理的。那就是唐朝陸希聲所得的,由二王傳下來的:擫、押、鉤、格、抵五字法。
擫字是說明大指的用場的。用大指肚子出力緊貼筆管的內(nèi)方,好比吹笛子時,用指擫住笛孔一樣,但是要斜而仰一點,所以用這個字說明它。
押字是用來說明食指的用場的。押字有約束的意思。用食指第一節(jié)斜而俯地出力貼住筆管外方,和大指內(nèi)外相當(dāng),配合起來,把筆管約束住。這樣一來,筆管是已經(jīng)捉穩(wěn)了,但還得利用其它三指來幫助它們完成執(zhí)筆任務(wù)。
鉤字是用來說明中指的用場。大指、食指已經(jīng)將筆管捉住了,于是再用中指的第一、第二兩節(jié)彎曲如鉤地勾著筆管外面。
格字是說明無名指的用場。格取擋住的意思,又有用“揭”字的,揭是不但擋住了而且還用力向外推著的意思。無名指用甲肉之際緊貼著筆管,用力把中指勾向內(nèi)的毛管擋住,而且向外推著。
抵字是說明小指的用場。抵取墊著、托著的意思。因為無名指力量小,不能單獨擋住和推著中指的鉤,還得要小指來襯托在它的下面,去加一把勁,才能夠起作用。
五個指就這樣結(jié)合在一起,筆管就被它們包裹得很緊。除小指是貼在無名指下面,其余四個指都要實實在在地貼住筆管。
以上所說,是執(zhí)筆的唯一方法,能夠照這樣做到,可以說是已經(jīng)打下了寫字的基礎(chǔ),站穩(wěn)了第一步。
指法講過了,再來講腕法。黃山谷《學(xué)書論》所說的“腕隨己左右”,就是說“運腕”。講到運腕,就得連帶著講全臂所起的作用。我們明白,執(zhí)是手指的職司,運是手腕的職司,兩者必須很好地結(jié)合起來,才能完成用筆的任務(wù)。照著五字法執(zhí)筆,手掌中心自然會虛著,這就做到了“指實掌虛”的規(guī)定。掌不但要虛,還得豎起來。掌能豎起,腕才能平;腕平,肘才能自然而然地懸起,肘腕并起,腕才能夠活用。肘總比腕要懸得高一些。腕卻只要離案面一指高低就行,甚至于再低一些也無妨。但是,不能將豎起來的手掌根部兩個骨尖同時平向著案面,只須要將兩個骨尖之一,換來換去地交替著與案面相切近。因之提筆不必過高,過高了徒然多費氣力,于用筆不會增加多少好處,或許因吃力而反有壞處。這樣去使用筆是合于手臂生理條件的。寫字和打太極拳有想通的地方,打拳時要松肩垂肘,運筆時要垂肘松肩,若不松肩,全臂就會受到牽制,不能靈活往來。提筆過高,全臂一定也要抬高,臂肘抬高,肩必聳起,關(guān)節(jié)緊接,運用起來,自然不夠靈活了。寫字不等于變戲法,因難見巧是可以不必的啊。
以上所講的指法、腕法,寫四五分以至五六寸大小的字是最適合的。過大了的字,就不可以死守這個執(zhí)筆法則,即便用掌握住管來寫,也無不可。
行書 沈尹默 110×24cm 上海中國畫院藏
局部
---------------------------------------------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