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葡萄酒是有等級之分的。那么,葡萄酒的這個等級究竟是怎么分的呢?葡萄酒有究竟哪些等級之分呢,分別是什么的等級呢?
葡萄酒分級不但規(guī)范了葡萄栽培及葡萄酒行業(yè)生產,還保護了生產者的聲譽和質量,從而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為推動葡萄酒行業(yè)發(fā)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世界上最早的葡萄酒分級系統(tǒng)源于中世紀歐洲的皇室貴族,例如:法國西南地區(qū)的朱朗頌產區(qū)。據(jù)記載,14世紀中期,法國南部的貝阿恩王子(Princes of B6arn)率先推出了“朱朗頌葡萄園(Jurangon Crus) ”概念,使得一些表現(xiàn)較出 色的單一葡萄園有了體現(xiàn)自身價值的機會。
1644年德國 “維爾茨堡(Wiirzburg)”推出了葡萄園排名制度;1700年匈牙利倍受歐洲皇室喜愛的“托卡伊山麓 (Tokaj-Hegyalja) ”建立了歐洲最早的葡萄園等級系統(tǒng)。
1855年法國波爾多(Bordeaux)借助巴黎舉辦世界博覽會的機會向全世界推廣葡萄酒,并對當時的梅多克(M6doc)地區(qū)表現(xiàn)最出色的酒莊進行了第一次等級評定,稱為列級酒莊(Grand Cru Classes),這是法國最早的官方酒莊分級制度。
1919年法國官方第一次通過了葡萄酒原產地保護法,并作出了詳細的管制規(guī)定;1935年法國原產地控制命名管理局(INAO)成立,主要職責是制定AOC條例及法令的實施和管制。同年通過了大量關于控制葡萄酒質量的法律條款,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原產地控制命名(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6l6e) 系統(tǒng),由INAO負責管理,這是世界上最早并且最完善的葡萄酒原產地命名系統(tǒng),1936年5月第一批AOC法定產區(qū)通過審核正式命名。
1949年INAO又肩負起準法定產區(qū)優(yōu)質葡萄酒(AOVDQS)的管理責任。
1979年葡萄酒行業(yè)管理局(ONIVINS)接手地區(qū)餐酒(Vin De Pays)和日常餐酒(Vin De Table)的管理。至此,法國葡萄酒出現(xiàn)四種法定等級:
原產地控制命名,簡稱 “AOC” (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
準法定產區(qū)優(yōu)質葡萄酒,簡稱 “AOVDQS” (Appellation d'Origine Vin de Qualite Superieure);
地區(qū)餐酒(Vin de Pays),簡稱 “VDP”;
日常餐酒(Vin de Table),簡稱 “VDT”。
20世紀60年代,歐洲各主要葡萄酒出產國陸續(xù)在法國葡萄酒分級基礎上建立了自己的葡萄酒等級分級系統(tǒng),基本劃分為2~4類。如:意大利的DOC、西班牙的DO和德國的QmP等。1979年歐盟對“Vin de Table” 和 ‘‘VQPRD (Vin de quality produit dans des regions d6termin6es)” 的市場進行了規(guī)范,之后,各主要成員國又重新對葡萄酒法規(guī)及分類進行了修訂。意大利分別于1980和 1992年新增了2種法定產區(qū):DOCG和IGT; 西班牙于1991年新增了DOC; 德國在2007年將QmP修改為“優(yōu)質高級葡萄酒(Pradikatwein)”。2000年之后,歐盟各小成員國也先后建立了葡萄酒分級系統(tǒng)。目前,舊世界葡萄酒分級基本控制在4?6類間,歸屬歐盟的“特定地區(qū)酒(VQPRD)”和“普通餐酒(VinDe Table)”2大類的范疇內。
這就是葡萄酒等級的分級。從中可以了解到葡萄酒等級從古到今的歷史進程,知道葡萄酒等級的發(fā)展歷程是怎么樣的,加深對葡萄酒等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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