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實錄》中記載了有
徽州女人葉氏一行文字: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旌表徽州府歙縣民江來甫妻葉氏”。
明嘉靖年間修撰的《徽州府志》之《列女傳》中這位受國家表彰的普通婦女的事跡赫然在列。
葉氏,名德,歙人江來甫妻,年十六歸來甫,事姑惟謹(jǐn)。十年,來甫卒,無后嗣。以其夫從子昭為后。元末兵亂,奉其姑避寇山谷中,服勞奉養(yǎng),而姑安之。洪武辛未,郡邑奏聞旌表,仍復(fù)其家。壽登百而齡終。
據(jù)查歙縣斗山街一棟老宅的門楣上仍鐫刻有“旌表江來甫妻葉氏貞潔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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