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8月10日訊(記者 龍超凡)針對媒體反映的林傳華應聘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總成績第一卻因身體殘疾而未被錄用一事,福建省教育廳9日已責成當?shù)亟逃块T要“依法依規(guī)做好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考錄用工作”。記者今天從該省教育廳獲悉,林傳華已被連江縣教育局錄用,即將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新教師崗前培訓。
據(jù)媒體報道,在私立學校任教多年且有教師資格證的林傳華,今年參加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崗位是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在其報考崗位中總成績排名第一。然而,林傳華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肢體二級殘疾,連江縣教育局依據(jù)《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兩上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cè)彎超過4厘米,肌力3級以上、胸廓畸形、肢殘或體殘者,不合格”,未予以錄用。
記者多方了解到,林傳華今年28歲,畢業(yè)于寧德師范學院,擁有寧德市蕉城區(qū)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資格種類為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為物理。2011年9月至2017年上半年,他在平潭翰英中學擔任初中物理教師,并擔任過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體備課組組長等職務。
從《連江縣2017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總成績公示》可以看出,林傳華在今年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應聘者中排名第一的信息確鑿,其筆試76.13分,面試81.74分,總成績78.94分。
不過,記者今天致電連江縣教育局了解到,有關媒體報道的“拒錄”一說值得商榷,該縣并未作出不錄取林傳華的正式通知,“只是通知體檢不合格,并未明確說錄取,也未說不錄取。不過,按常規(guī)體檢不合格也意味著可能不會錄取”。
對此,福建省教育廳在官網(wǎng)首頁回應稱:林傳華屬殘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師資格,連江縣教育局應根據(jù)《教師法》《殘疾人保障法》《福建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門規(guī)章制度,予以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錄用。僅根據(jù)2006年出臺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準確的。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已責成福州市教育局、連江縣教育局依法依規(guī)做好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考錄用工作,并將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記者今天從連江縣教育局《關于2017年秋季擬聘用的新教師崗前培訓的通知》中看到,該縣將于8月16日至20日舉辦新教師崗前培訓,林傳華的名字在培訓名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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