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提要:本文在前賢研究的基礎(chǔ)上,對《論語·為政》“有恥且格”、《禮記·緇衣》“民有格心”、“言有物而行有格”等處“格”字的詞義作了重新探討,作者通過與金文、《郭店楚墓竹簡·緇衣》、《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衣》以及《易·家人》象辭中相應(yīng)文字的仔細比對,得出結(jié)論:上述諸“格”字皆是“亙(恒)”的一音之轉(zhuǎn),上述內(nèi)容與《論語》、《禮記》中孔門其他相關(guān)表述都體現(xiàn)了孔子對恒德的重視。論文最后根據(jù)郭店簡和上博簡的“格”字的字形,指出傳世本《緇衣》“略而行之”之“略”同“格”,本字亦當(dāng)為“恒”。
《論語·為政》: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盵2]
其中“格”字從來說解叢出,莫衷一是:或解為正,如《論語集解》何晏(190—249)曰:“格,正也。”皇侃(488—545)《論語義疏》引郭象和沈居士皆釋為正。北宋咸平年間(998—1003)邢昺疏:“格,正也?!瓌t民有愧恥而不犯禮,且能自修而歸正也?!被蚪鉃閬砘蛑?。陸德明(556—627)《經(jīng)典釋文》先云“正也”,后引鄭玄(127—200)注:“格,來也?!盵3]鄭玄可謂代表了漢學(xué)的最高水準(zhǔn),然而,他對這個字的解釋其實并沒有定識,《禮記·緇衣》有“教之以德,齊之以禮,民有格心”一語,顯然系引述孔子此語,但他卻釋此中之“格”曰“本也”;而且,同是《禮記·緇衣》中,引孔子語有“言有物而行有格”一語[4],鄭玄釋其中之“格”亦曰“本也”。類似的情況也出現(xiàn)在朱熹(1130—1200)身上,在其所著《論語集注》中,朱熹解釋“有恥且格”之“格”云:“格,至也?!庇忠徽f云:“格,正也?!辈⒁渡袝贰案衿浞切摹睘樽C,明顯可見依違于二義之間。元至元(1264—1294)到大德(1297—1307)年間陳天祥《四書辨疑》(通志堂本)評論此二說云:“注文前說文不可通?!瘛旨仍谝痪渲?,其下別無字義,以‘格’為至,與全句通讀,乃是有恥且至,不知至為至甚也。今言‘有以至于善’,‘善’字乃贅文耳。后一說以‘格’為正,于理為順。蓋言既恥所犯,又歸于正也?!盵5]清人劉寶楠(1791—1855)《論語正義》于其中異文考訂甚詳,曰:
(漢)祝睦碑……又云“有恥且恪”,諸異文當(dāng)出齊(按:指齊論)、古(按:指古論)。……《爾雅·釋詁》:“恪,敬也?!庇诹x并合?!稘h書·貨殖傳》:“于是在民上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故民有恥而且敬?!奔幢敬宋?,言民知所尊敬而莫敢不從令也。鄭注此云:“格,來也?!北尽稜栄拧め屟浴?,又《釋詁》:“格,至也。”來、至義同,謂來歸于善也。漢費汛碑“有恥且■(字從彳從各)”,《方言》:“■,至也?!薄墩f文》:“假,至也?!薄?、假一字,《爾雅》、《釋文》格,字或作“■”,《書》“格于上下”,《說文》引作“假”,假與徦同,則格、徦字通,《說文》:“格,木長貌。”于訓(xùn)敬、訓(xùn)來之義皆不相應(yīng),蓋假借也?!毒l衣》云:“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遁心。”注云:“格,來也。遁,逃也?!北搜远?,此言免,義同?!稄V雅·釋詁》:“免,脫也?!敝^民思脫避于罪也。
正如劉寶楠所說,《漢書·貨殖傳》之“有恥且恪”本于祝睦碑,至于祝睦碑是否本于齊論、古論之異文,則查無實據(jù),唯漢代碑文之形成后于戰(zhàn)國竹書則可以肯定,因而,依就近原則,“有恥且恪”之“恪”和“有恥且■”之“■”皆可暫時置之不論,況且,劉氏釋義又回到了鄭玄,鄭玄之依違兩者之間已如前述,釋為“至”或“來”之不通亦已如陳天祥之所言。倒是其以古音通假考慮問題的方法則使人耳目一新。另外,清朝道光年間(1821—1859)黃式三《論語后案》將“格”解為革之借字,程樹德(1877—1944)《論語集釋》依黃說,以為“三代以上,音同之字任意混用,在金石文中久成通例,蓋即革面洗心之義也”。[6]劉寶楠、黃式三、程樹德等不取本字而從借字立說,為解決這個自鄭玄以來即存在的問題開了一條新路。
以上諸說中,若完全從《論語》和傳世本《禮記·緇衣》中的上引三個“格”字看,將“格”釋為正、“恪”的借字或“革”的借字三說均文通句順。但若聯(lián)系近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簡·緇衣》和《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字從糸從才)衣》及《周易》“家人”象辭“言有物而行有恒”等材料,則諸說皆有未安,以下試為之說。
《郭店楚墓竹簡·緇衣》:子曰:“長民者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懽心?!贬屨邔ⅰ皯住弊轴尀椤皻g”,裘錫圭先生按語:“‘懽’也有可能讀為‘勸’,勸,勉也?!盵7]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亦讀為“勸”。[8]《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衣》第十三簡有云:“長民者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 )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免心?!盵9]其中之★字,釋者陳佩芬先生未釋出,云:“從口從立,《說文》所無?!盵10]并指出《包山楚簡》有此字。謹(jǐn)按:《包山楚簡》中該字或系人名,或系地名,不易考釋[11]。但《◆衣》中此字,上部殆從口,下部與卜辭中王國維(1877—1927)讀為“亙(恒)”之★極似[12],頗疑此字亦當(dāng)依卜辭讀作“亙”,釋為“恒”。有恒心,與《郭店楚墓竹簡·緇衣》之“有勸心”意義接近,蓋因自我勸勉,故能持之以恒也。而且,《禮記·緇衣》有孔子語“言有物而行有格”,《易·家人》象辭正作“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謂“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據(jù)此,則這二句話應(yīng)該是同一說法的不同寫本而已。格、亙同屬古音見母,格在鐸部,亙在蒸部,鐸與蒸可旁對轉(zhuǎn),[13]恒有二音,一為匣母蒸部,一為見母蒸部,恒從亙得聲,則恒與格之相通亦為當(dāng)然之事。故“民有格心”、“有恥且格”、“言有物而行有格”等語,古書或作格,為借字;或作恒,乃其本字。至于后來作“恪”、“■”、“假”、“徦”者,則是又因“格”字之借。
各(格、■)與“恒”相通,在金文中也能找到旁證,如西周早期司鼎銘文“王初□恒于成周”[14],“恒于成周”,句式、句義與西周晚期敔簋銘文“王各于成周大廟”[15]和廣泛見于金文的“王各于周廟”、“王各于大室”、“王各于康宮”、“■于大室”等相同或相似,“各(格、■)”皆當(dāng)訓(xùn)為“至”,則司鼎“恒于成周”亦即至于成周之意。
釋“格”為“亙(恒)”,于《論語》文本也信而有證,《論語》一書中孔子及其弟子討論“恒”的條目不少,可與“言有物行有恒”、“有恥且恒”、“民有恒心”等互相發(fā)明,茲撮舉數(shù)例以見孔門對恒德的再三致意: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余則日月至焉而已矣?!保ā队阂病罚?/p>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亡而為有,虛而為盈,約而為泰,難乎有恒矣?!保ā妒龆罚?/p>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遠乎?”(《泰伯》)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子罕》)
子謂顏淵,曰:“惜乎!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保ㄍ希?/p>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yī)。’善夫!”“不恒其德,而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保ā蹲勇贰罚?/p>
三月不違仁,死而后已,見其進未見其止,一往無前,都是恒于為善;尤其是最后一條,又見引于三種本子的《緇衣》,以經(jīng)證經(jīng),又有地下新材料互證,可知“有格”即是有恒一音之轉(zhuǎn),所不同者,“言有物而行有格(恒)”是針對君子而言的,“有恥且格”、“民有格心”是針對民眾而言的,但后者的前提是在位之君子要能“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了這個前提才可能有后面的結(jié)果,所謂“上好禮,則民易使也?!保ā墩撜Z·憲問》)“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論語·子路》)郭店簡《性自命出》和上博簡《性情論》都有這樣一段話:“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痹谶@里,民能守信而有恒,是教化的目的,只有那些天性良善者才能未教而恒,一般的公眾自然需要“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最后,需要補充指出的是,《禮記·緇衣》文末有一段話: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也。”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故君子多聞,質(zhì)而守之;多志,質(zhì)而親之;精知,略而行之?!毒悺吩唬骸鋈胱誀枎熡?,庶言同?!对姟吩疲骸缛司?,其儀一也?!盵16]
其中“略而行之”之“略”,在《郭店楚墓竹簡》中,其寫法與“言有物行有格”之“格”全同,考釋者和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皆依今本作“略”;在《上博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衣》中,與郭店簡《緇衣》的寫法略有區(qū)別,但與同篇“言有物行有格”之“格”則同,釋者陳佩芬先生未釋,并謂“今本作‘格’”,[17]誤。唐孔穎達(575—648)《禮記正義》解“精知,略而行之”為“聞見雖多,執(zhí)守簡要”,孫希旦《禮記集解》云:“略字從田從各,乃土田之界別,故此借以為分別之義?!盵18]筆者以為,上述郭店簡釋為“略”和上博簡未釋出之字都應(yīng)依字形隸定為“格”。若把這個字放到上引文字中去理解,“義不壹,行無類”從反面講有恒的重要性,“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詩句“淑人君子,其儀一也”皆從正面闡述有恒的意義。要言之,“略而行之”即“格(恒)而行之”,略、格同在上古音鐸部,其聲母之近,正如戴家祥先生所說:“牙音見紐每與舌音來母混諧,各之與洛,監(jiān)之與濫,其著例也。各之與洛,亦尤各之與略?!盵19]音近通假。在郭店簡《緇衣》中,孔子正有“君子道人以言而恒以行”(第三十二簡)的教導(dǎo),今本相應(yīng)處為“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若結(jié)合下文“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簡文二“必”字作“則”,意義無殊),后者不管如何曲為之解,終不若前者明白通達。
本文主要參考文獻:
《論語》,中華書局,四部要籍注疏叢刊,1998
《禮記正義》,《十三經(jīng)注疏》本,中華書局,1980
《郭店楚墓竹簡》,荊門市博物館,文物出版社,1998
《郭店楚簡校讀記》,李零撰,《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陳鼓應(yīng)主編,三聯(lián)書店,1999
《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一)》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包山楚簡》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文物出版社,1991
《觀堂集林》,王國維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金文大字典》,戴家祥主編,學(xué)林出版社,1995
《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華東師大中國文字研究與應(yīng)用中心編,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
《經(jīng)典釋文》,唐陸德明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注釋:
[1] 本文為本人主持的200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古“語”新研——先秦格言、諺語及其當(dāng)代意義》(項目批準(zhǔn)號:02CZW006)的階段性成果。
[2] 魏何晏集解,北宋邢昺疏,《論語注疏》,見《論語》(北京,中華書局,四部要籍注疏叢刊,1998),頁320。下文引用《論語》原文和前人注疏《論語》的成果,除特別出注者外,皆同此本。
[3] 唐陸德明撰,《經(jīng)典釋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頁1352。
[4] 《禮記·緇衣》: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笔且陨鷦t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故君子多聞,質(zhì)而守之;多志,質(zhì)而親之;精知,略而行之。
[5] 轉(zhuǎn)引自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頁69。
[6] 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頁70。
[7]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釋文注釋:頁130。
[8]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載《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陳鼓應(yīng)主編,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9年8月),頁483。
[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頁188。
[10] 同上注,頁189。
[11]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頁19。
[12] 王國維著,《觀堂集林》,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頁266。
[13] 入聲韻部字與陽聲韻部字經(jīng)過旁對轉(zhuǎn)相通者在上古文獻中并不鮮見,如《禮記·緇衣》中“上之好惡不可不慎也”之“慎”字,《郭店楚墓竹簡·緇衣》作“誓”,誓從“折”得聲。上博簡《衣》“不可不慎也”“淑慎爾止”、“則民慎于言而謹(jǐn)于行”中的“慎”皆從折(誓)得聲,“折”屬古音月部,“慎”屬古音真部,旁對轉(zhuǎn)迭韻可通假。
[14] 嚴(yán)一萍編,《金文總集》(臺北,藝文印書館,1983),頁497,02.1137
[15] 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所編,《殷周金文集成》(北京,中華書局,1989),第八冊,頁80,8.4323。
[16] 東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阮元??獭妒?jīng)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頁1650。
[1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頁195。
[18] 孫希旦注,《禮記集解》(上海,商務(wù)印書館,1933),卷十三,頁46。
[19] 戴家祥主編,《金文大字典》(上海,學(xué)林出版社,1995),頁1636。
(本文發(fā)表于《蘇州大學(xué)學(xué)報》2004年第4期,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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