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的與要求
1.明確什么是概念及概念的兩個基本邏輯特征;
2.掌握概念和語詞的關系;
3.明確概念的種類和概念間的關系;
4.掌握下定義和劃分的方法并能依據(jù)定義或劃分的規(guī)則分析定義
或劃分是否正確;
5.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重點把握兩個問題
1.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2.概念和語詞的關系
、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思維對象的本質屬性和分子范圍的思維形式。
1.思維對象:指人們思維活動所涉及的一切事物及其特性。
2.事物的屬性和本質屬性:
屬性指對象具有的性質及對象之間的關系。懺悔包括本質屬性和非本質屬性。
事物的本質屬性是指決定一事物之所以為該事物并區(qū)別于其他事物的屬性。比如,商品的本質屬性就是用來進行交換的勞動產(chǎn)品。而商品的產(chǎn)地、花色等就是商品的非本質屬性。
二、概念的兩個邏輯特征——內涵與外延。 |
1.概念的內涵。
定義:概念的內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
特征:概念的內涵是概念質的方面,它回答對象“是什么”或“什么樣”的問題。
2.概念的外延。
定義: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反映的思維對象的范圍。
特征:概念的外延是概念量的方面,它回答對象“有哪些”或“是哪些”。
例如:法律是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意志,由國家行使立法權的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執(zhí)行的行為規(guī)則
。這是法律這個概念的內涵。它所反映的對象包括憲法、刑法、民法等。
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兩個基本邏輯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三、概念和語詞 |
概念作為一種思維形式,它所反映的內容是通過語詞來表達的。沒有語詞,概念是無法表達的。概念是語詞的思想內容,語詞是概念的語言表達形式。二者既有密切的聯(lián)系,也有本質的區(qū)別。
概念和語詞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
(1) 概念是對思維對象的反映,是人們頭腦中的東西,不能為人們所直接感知;而語詞是表達思維對象的聲音、符號或筆劃,是概念的物質外殼。能為人們所直接感知。
(2) 概念沒有民族性;而語詞具有民族性。不同的國家、地區(qū)、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語言文字表達同一個概念,如果不是這樣,就無法交流。
(3) 概念和語詞并非一一對應。有四種情況:
①.任何概念都要用語詞表達,但并非任何語詞都表達概念。在現(xiàn)代漢語中,實詞表達概念。
②.在實詞中,同一個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語詞表達。
例如:“賽先生”與“德先生”就是指稱“科學”與“民主”
③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可以表達不同的概念。
這個問題要注意:例如"杜鵑"既可指一種叫"杜鵑"的鳥;也可以指一種叫"杜鵑"的花。在三段論推理中有時出現(xiàn)"四詞項錯誤"常常就是因為在同一條件下,同一語詞表達了不同的概念。
④同一個單詞或詞組,有時能獨立地表達概念,有時不能獨立地表達概念。
從理論上講,概念是對象本質屬性的反映,它是確定的,而語詞是語言的組成部分,它隨著語種的不同,語言習慣的不同而改變,所以就形成了上述三種不一一對應的現(xiàn)象。
例題:指出下面語句中括號內的文字,是“法的淵源”的內涵還是外延。
“法的淵源”是(法律的各種具體表現(xiàn)形式),包括(法律、法令、條例、決議、命令、判例等)。
解析:概念的內涵是概念對思維對象本質屬性的反映,回答“是什么?”
概念的外延是概念對思維對象分子范圍的反映,回答“有哪些?”
答案:第一個括號內的文字,是“法的淵源”這個概念的內涵。第二個括號內的文字,是“法的淵源”這個概念的外延。
按照不同的根據(jù),可以對概念進行不同的分類。
一、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
根據(jù)概念所反映的外延數(shù)量的不同,可分為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
1.單獨概念:是反映某一個特定事物的概念,其外延為一個單獨對象。比如,“中國”、“萬里長城”、“黃山”、“九寨溝”等等。
2.普遍概念:反映某一類事物的概念,其外延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對象。比如,“大學”、“詩人”、“法學家”、“罪犯”等等。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這一問題是本節(jié)的重點和難點。
1.
集合概念:把對象作為集合體反映的概念。
2.
非集合概念:不把對象作為集合體反映的概念。
那么,什么是集合體呢?所謂集合體就是由若干個體組成的有機整體。而所謂有機整體是指由個體量的增加過程中同時發(fā)生了質的變化的整體。因此,組成整體的個體不必然具有整體的性質。比如,由若干個體的工人組成工人階級這一整體,而工人階級的“先進性,革命性和大公無私”卻不是每一個工人所必然具有的。
非集合體大多只表現(xiàn)為一類事物量的積聚,可稱為類和分子的關系。一類事物的所有分子都必然具有類的性質。比如“人”這一類事物它有“張三”、“李四”、“王五”等等若干分子,而“張三”、“李四”、“王五”等等,不管是誰,都具有“人”的性質。
這里,特別要注意的是,也是“難點”之所在,同一語詞在不同的語境中既可以表達集合概念,又可以表達非集合概念,一定要正確區(qū)分一個語句中某一語詞到底表達的是集合概念還是非集合概念?比如:
人民
是創(chuàng)造世界歷史的動力。Ⅰ
人民
享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 Ⅱ
Ⅰ中的“人民”是集合概念,Ⅱ中的“人民”是非集合概念。道理很簡單,因為“創(chuàng)造世界歷史的動力”這一性質是“人民的整體”才具有的,不是每一個“個體的人民”都必然具有的。而“享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是每一個“個體的人民”都享有的,決非“整體的人民”才享有。
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種區(qū)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的方法。那就是在要區(qū)分的語詞前加“每一個”三字(如果這個詞在句子的前頭),或在這個語詞后加“之一”兩個字(如果這個詞在句子的后頭)。加了之后,念一遍加字之后的句子,如果它的意思合情理,則說明不是集合概念,不合情理,則是集合概念。比如下面兩個句子:
(每一個)武漢人為祖國的四化做出了很大貢獻。Ⅰ
我們班的李輝是武漢人(之一)Ⅱ
很顯然,Ⅰ中的“武漢人”是集合概念,因為Ⅰ的意思不合情理,Ⅱ中的“武漢人”是非集合概念,因為Ⅱ的意思合情理。
三、正概念和負概念。
1.
正概念又叫肯定概念:反映對象具有某種屬性的概念。
比如“馬克思主義者”、“正義戰(zhàn)爭”、“勇敢”等等。
2.
負概念又叫否定概念:相對于某個正概念而言,反映對象不具有或缺乏某種屬性的概念。
比如“非馬克思主義者”、“非正義戰(zhàn)爭”、“不勇敢”等等。
3.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負概念的語言形式都帶有否定詞,但帶有否定字樣的未必就是負概念。比如“非洲”就不是負概念,因為這里的“非”字不是否定詞,不起否定作用。
負概念都有論域(適用范圍),不能亂用。比如對一個老年人講“您是一個非團員”就不妥,因為“非團員”這個負概念只適用于“青年”這個范圍。
例題:在“青年人是時代的先鋒”中,“青年人”從單獨概念與普遍概念的角度看,是(
)概念;從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的角度看,是(
)概念。
解析:單獨概念與普遍概念的識別是考察概念外延范圍內,所含分子的數(shù)量多少。“青年人”所含分子對象是千千萬萬,因此,是普遍概念。
在一個具體語句中,分析某一概念是集合概念還是非集合概念,需考察在這一個語句中所指出的屬性是對象整體具有的,還是每一個分子對象也具有。顯然,在這里,“時代的先鋒”只能是“青年人”整體具有?!扒嗄耆恕钡拿恳粋€分子對象不一定具有。因此,“青年人”在這里是作為集合概念來使用的。
答案:普遍概念、集合概念
邏輯學研究概念間的關系,只研究概念外延間的同異關系,即全同關系、真包含于關系、真包含關系、交叉關系和全異關系。
一、全同關系 |
1、含義:設有a、b兩個概念,如果它們的外延全部重合,即所有的a都是b,同時,所有的b全是a,那么,a與b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就是全同關系。全同關系又稱同一關系。也就是說,外延完全相同的兩概念間的關系
就是全同關系。
比如“北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世界上最高的山峰”與“珠穆朗瑪峰”。
2、這種關系可用歐拉圖表示如下:
全同關系的概念在說話、寫文章時,使用較多的同一關系的概念,不僅可以達到對對象全面準確地反映的目的,而且還可以使表達更加生動靈活。
例一:對羅馬教皇的稱呼:“羅馬主教、耶穌基督教在世上的代表、使徒精神的繼承者、所有天主教教會的首長、西歐的總大主教、羅馬管區(qū)的大主教兼首都大主教、梵蒂岡城國元首”。
上面這個稱呼中,用了八個同一關系的概念,這八個同一關系的概念也是八個頭銜,是羅馬教皇的地位和權力的表現(xiàn)。
例二:“在短短幾分鐘內,陳月芳三接高吊球側身裝筐,7號宋曉波斜線勾籃得手,10號修麗遠程砸眼,8號邱晨瞅準空隙快速突破又添兩分,中國隊迅速把比分拉成22比16領先。”
上面通過運用同一關系的四個概念,使文章避免了呆板和乏味。
這里有一點要注意:具有全同關系的概念,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看成是用不同的語詞表達的同一個概念。因為它們雖然外延完全相同,但內涵卻是各不相同的。
二、真包含于關系 |
1、含義:
比如:“國家”與“社會主義國家”;“資金”與“流動資金”;“學生”與“大學生”;“歷史”與“現(xiàn)代史”等等。
2、可用歐圖表示如下:
三、 |
真包含關系又稱屬種關系。
例如“電視大學”與“廣播電視大學”
2、用
四、交叉關系 |
1、含義:
比如“大學生”與“青年人”;“干部”與“黨員”;等等。
2、可用歐拉圖表示如下:
五、全異關系 |
1、
設有a、b兩個概念,如果它們的外延沒有任何部分重合,即所有的a都不是b,那么,a與b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就是全異關系。
比如:“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玫瑰花”與“萬里長城”;“馬”與“鹿”等等。
2、可以用歐拉圖表示為: |
3、全異關系又分兩種關系。
(1).矛盾關系:a與b兩個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但
二者相加之和等于鄰近屬概念c的外延。那么a與b兩個概念的關系就叫矛盾關系。
比如“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等等。
可用歐拉圖表示為:
2.反對關系:a與b兩個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但二者相加之和小于鄰近屬概念c的外延。那么a與b兩個概念的關系就叫反對關系。
比如“中國人”與“美國人”;“電視機”與“電冰箱”;“數(shù)學”與“化學”等等??捎脷W拉圖表示為:
從概念的上述五種關系中可以進一步概括出以下幾種概念間的關系。 | |
相容關系與不相容關系 |
上面我們分別講了“全同關系”,“真包含于關系”、“真包含關系”、“交叉關系”、“全異關系(包括矛盾關系和反對關系)”。邏輯學有時又將上述五種關系分為相容關系和不相容關系兩大類。
相容關系:至少有一個外延相同的兩概念間的關系。“全同關系”,“真包含關系”,“真包含于關系”、“交叉關系”均屬相容關系。
不相容關系:沒有一個外延相同的兩概念間的關系?!懊荜P系”和“反對關系”屬于不相容關系。
例題:例題(1):“工廠”和“工人”兩個概念外延之間的關系是(
)
A.全同關系
B. 屬種關系 C. 交叉關系
D. 全異關系
解析:工廠和工人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著密切的關系,但是,“工廠”和“工人”這兩個概念卻屬于完全不同的兩類?!肮S”和“農(nóng)村”、“機關”、“學?!钡鹊?,是屬于不同的社會組織的一類概念。“工人”和“農(nóng)民”、“軍人”、“學生”、“干部”等等,是屬于不同職業(yè)的人的一類概念,二者之間是全異關系。
答案:選擇D
有人把“工廠”和“工人”看做是屬種關系,是錯誤的。因為,凡是屬概念都能用來說明種概念,例如:“共青團員”和“青年”,我們可以說:共青團員是青年。那么,“共青團員”和“青年”就是屬種關系。對于“工廠”和“工人”來說,我們不能說:工廠是工人,或者工人是工廠,那么,“工廠”和“工人”就不是屬種關系。
因此,判定兩個概念之間是不是屬種關系,可以在兩者之間加一個“是”,看它們之間能不能說明。能說明的有可能是屬種關系,不能說明的,一定不是屬種關系。
例(2)S與P交叉,M與S全異,用歐拉圖表示S、P、M外延間的關系。
解析:S與P交叉,M與S全異,M與P的關系可以是全異關系、交叉關系或真包含關系。
用歐拉圖表示如下:
一、什么是定義。 |
1.“定義”的定義:定義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
例如:法人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組織。
資本是能夠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
2.定義的結構:定義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被定義項:其內涵正待揭示的概念。
第二,
定義項:用以揭示被定義概念內涵的概念。
第三,
聯(lián)項:聯(lián)結被定義項和定義的聯(lián)結詞。“是”“就是”等。
3.
邏輯形式:DS就是DP。
二、定義的方法:屬加種差法。 |
公式為 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
比如:(商品)就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chǎn)品)。
(被定義項)=(種差)+(屬概念)。
三、定義的規(guī)則 |
這是要重點掌握的內容。
1. 定義項外延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是全同關系。
違反這條規(guī)則就會犯“定義過寬”或“定義過窄”的錯誤。比如:
“生產(chǎn)關系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定義過寬)。
商品就是通過貨幣進行交換的勞動產(chǎn)品(定義過窄)。
2.被定義項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出現(xiàn)在定義項中。
違反這條規(guī)則就會犯“同語反復”或“循環(huán)定義”的錯誤。
比如:形而上學者就是主張形而上學觀點的人(同語反復)
所謂形而上學就是同辯證法相對立的世界觀;所謂辯證法就是同形而上學相對立的世界觀(循環(huán)定義)。
3.定義項必須清楚確切。
違反這條規(guī)則就會犯“定義含混”或“以比喻代定義”錯誤。
比如:生命是通過塑造出來的模式化而進行的新陳代謝(定義含混)
失敗是成功之母。(以比喻代定義)
4.定義聯(lián)項不能是否定的。
違反這條規(guī)則就會犯“定義用否定聯(lián)項”的錯誤。
比如:貪污不是合法行為。
一、定義 |
劃分是將一個屬概念分成若干同級的種概念的邏輯方法。
比如:生物分為動物、植物、微生物。
天體分為恒星、行星、衛(wèi)星和慧星。
二、劃分的三要素。 |
1.
劃分的母項:被劃分的屬概念。
2.
劃分的子項:劃分出來的種概念。
3.
劃分的根據(jù):作為劃分標準的屬性。
三、劃分不是分解 |
這是難點問題,也是需要重點掌握的問題。
所謂分解是將一個有機體肢解成若干組成部分,而劃分是將屬概念分成種概念。分解前后是有機整體同組成部分的關系,不是屬種關系,所以劃分不是分解。
比如:樹分為桃樹、李樹、杏樹、梨樹等等是劃分。
樹分為樹枝、樹葉、樹干和樹根則是分解。
四、規(guī)則:這是重點掌握的內容。 |
1.
劃分子項外延之和必須等于母項的外延。
否則,犯“子項不全”或“多出子項”的邏輯錯誤。
比如:法律分為憲法、刑法、民法、經(jīng)濟法、婚姻法(劃分不全)。
直系親屬分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多出子項)。
2.
劃分的子項必須互相排斥。
否則,犯“子項相容”的邏輯錯誤。
比如:學人書店有各種學術類書籍、邏輯學書籍
3.
每次劃分的根據(jù)必須同一。
否則,犯“混淆根據(jù)”的邏輯錯誤。
比如:郵件分為國內郵件、國際郵件、平寄郵件、航空郵件和特快專遞郵件。
概念內涵與外延之間的反變關系是進行限制和概括的邏輯依據(jù)。
一、概念內涵與外延之間的反變關系。 |
概念內涵有多少之分,外延有大小之別。
概念內涵的變化相應地會引起外延的變化,并且呈反變關系。
所謂反變關系就是概念的外延越大,其內涵越少;反之,概念的外延越小,其內涵越大。
比如:國家
亞洲國家
亞洲的社會主義國家
內涵:少
多
更多
外延:大
小
更小
二、限制。 |
1.定義:概念的限制是通過增加概念的內涵,以縮小其外延的邏輯方法。
比如:哲學家→中國哲學家→中國現(xiàn)代哲學家
上面的例子中,哲學家這個概念經(jīng)過了二次限制。第一次增加了中國這一內涵,其外延就縮小了。對中國哲學家再增加現(xiàn)代這一內涵,其外延就更小了。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限制是通過增加內涵來實現(xiàn)的。內涵每增加一次,外延就縮小一次。
例如:旗→國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概念的限制可分為一次限制和連續(xù)限制。
2.規(guī)則(注意):
(1)限制必須是由屬概念推演到種概念。
違反這一規(guī)則就會犯“限制不當”的邏輯錯誤。
比如:天安門→雄偉壯麗的天安門。(是全同關系,不是屬種關系)
北京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不是屬種關系)
(2)單獨概念不能限制。
單獨概念是限制的極限
三、概括 |
1.定義:概念的概括是通過減少概念的內涵,以擴大其外延的邏輯方法。
比如:中國古代哲學家→中國哲學家→哲學家。
上例進行了兩次概括。每減少一次內涵,外延就擴大一次??梢姼爬ㄊ峭ㄟ^減少內涵擴大外延實現(xiàn)的。
2.規(guī)則:
(1)每一次概括必須是由種概念推演到屬概念。違反這一規(guī)則就會犯“概括不當”的邏輯錯誤。
比如:把“北京大學”概括為“大學生”就犯了“概括不當”邏輯錯誤。因為大學與大學生是全異關系,而不是屬種關系。
(2)哲學范疇不能概括
哲學范疇是概括的極限。比如物質、意識這樣的概念,沒有比它們更大的屬概念了。
|
例題(1)“憲法是法律”作為定義是否正確?為什么?
解析:定義不同于陳述句,定義項的外延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是全同關系。因此,“憲法是法律”作為定義是不正確的。
答案:“憲法是法律”作為定義是錯誤的,違反了“定義項的外延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是全同關系”的定義規(guī)則,犯了“定義過寬”的邏輯錯誤。
例題(2)“犯罪集團分為主犯和從犯”是否表達了劃分?
解析:劃分是把屬概念按一定標準分成若干種概念?!胺缸锛瘓F”與“主犯”、“從犯”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不是屬和種的關系。
答案:這是分解,不是劃分。
例題(3)“A可以分為B、C、D”是一個正確的劃分,則B和C的外延是( )
A.全同關系
B.交叉關系
C.矛盾關系 D.反對關系
解析:根據(jù)劃分的規(guī)則,首先,劃分子項B、C、D之間不能相容,所以,可以排除全同關系和交叉關系。其次,子項B、C、D的外延之和等于A的外延,若B和C的外延是矛盾關系,二者外延之和再加上D的外延,肯定大于A的外延,犯“多出子項”的邏輯錯誤。因此,排除矛盾關系。
答案:選擇D。
例題(4)下列對概念的限制中正確的是(
)
A.
把“北京市”限制為“西城區(qū)”
B.
把“書籍”限制為“《法律邏輯學》”
C.
把“黃山”限制為“風景秀麗的黃山”
D.
把“數(shù)學家”限制為“陳景潤”
解析:“北京市”和“西城區(qū)”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書籍”和“《法律邏輯學》”是反映集合體的概念和反映個體對象的概念之間的關系;“黃山”和“風景秀麗的黃山”反映的是同一個單獨對象,單獨概念不能進行限制。以上三組語句都不是限制。
“數(shù)學家”和“陳景潤”之間是屬種關系,從“數(shù)學家”到“陳景潤”,是從屬概念到種概念是正確的限制。
識別概括和限制的正確與否,首先,確定概念之間是否是屬種關系(可以用概念之間能否說明來判定)非屬種概念之間不能進行概括和限制;其次,考察原題表述的是從屬概念到種概念,還是從種概念到屬概念,從屬到種是限制,從種到屬是概括,反之,是錯誤的。
答案:選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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