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副作用是否等同于不良反應?
藥物副作用不等同于藥物不良反應。
藥物副作用 是指應用治療量的藥品后所出現(xiàn)的治療目的以外的藥理作用。這是因一種藥物有多方面的藥理作用產生的(既有治療目的的作用,也并存非治療目的的作用)。比如,抗膽堿藥物阿托品,其作用涉及許多器官和系統(tǒng),當應用于解除消化道痙攣時,其在緩解胃腸疼痛同時,還會抑制腺體分泌等,從而出現(xiàn)口干、視力模糊、心悸、尿潴留等反應。后面這些作用是屬于治療目的以外的,且可引起一些不適反應。
藥物副作用與治療作用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隨著治療目的的不同,會導致副作用概念上的轉變。如在手術前為了抑制腺體分泌,上述的阿托品副作用又轉化為治療作用了
藥物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預防、診斷或治療疾病過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xiàn)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意外的有害反應。
小結:藥品不良反應除了因本身的某些藥理作用產生外,還與患者個體差異、藥品使用方法等因素存在必然關系,且一定是意外的有害反應,一般都發(fā)生在藥品使用過程中。藥物副作用則是可知的、不一定是有害的,且不管使用與否都存在,是藥物的固有屬性。
基層醫(yī)院如何規(guī)范化處理藥物過敏?
一旦患者出現(xiàn)藥物過敏性休克,基層醫(yī)生千萬不要慌亂,必須就地搶救。因為藥物過敏性休克起病急,有的患者幾分鐘內就可能死亡。此時在聯(lián)系急救中心的同時,一定要就地展開搶救,爭分奪秒,切忌坐等轉診。建議平時就要做到常備不懈,如診室內需常備氧氣和急救藥品,如腎上腺素、地塞米松、異丙嗪、多巴胺、0.9%氯化鈉注射液等,并放在伸手可及的位置。
任何醫(yī)療機構包括基層醫(yī)院,都必須建立用藥出現(xiàn)過敏性休克的處置流程和方法,有備無患。一般方法如下:
停用致敏藥物,并建立靜脈通道 及時停用藥品,去除可疑過敏原,及時告知患者家屬,按程序組織搶救。建立靜脈通道,積極進行液體復蘇,需快速輸入1~2L等滲晶體液(如生理鹽水)。
保持呼吸道通暢 去掉枕頭,使患者平臥,頭稍后仰。大流量高濃度吸氧,4~5 L/min,保持血氧飽和度>95%。喉頭水腫影響呼吸時,應立即準備氣管插管,必要時配合施行氣管切開。發(fā)生心臟驟停者,應立即進行胸外按壓、人工呼吸等心肺復蘇的搶救措施。
應用抗休克及抗過敏藥物 首次給予0.3~0.5mg(小兒0.01~0.025mg/kg)的腎上腺素肌內或者皮下注射,可每15~20min重復給藥(即少量多次)。繼而肌內注射抗過敏藥異丙嗪50 mg或苯海拉明25~50 mg靜脈或肌內注射。低血壓者,可用多巴胺2~10 μg/(kg·min)持續(xù)靜脈滴注,或者使用間羥胺、去甲腎上腺素。
盡早應用糖皮質激素 地塞米松5~10mg或氫化可的松200mg加50%葡萄糖液100mL靜推或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內靜脈滴注。
注意觀察、記錄患者情況 密切觀察患者的意識、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尿量及其他臨床變化,患者未脫離危險前不宜搬運。病情穩(wěn)定后及時轉入上級醫(yī)院。及時、準確、據(jù)實地記錄用藥及不良反應發(fā)生時間、過程、表現(xiàn)及搶救過程。
如何防范藥物過敏性休克?
第一,用藥前須詳細詢問患者既往用藥過敏史;根據(jù)藥品說明書的用藥方法,正確給藥,該做皮試的一定要做皮試。如果前一次皮試在24 h之前,或此次用藥更改了藥品批號的應再次皮試。盡量不選用藥品說明書中不良反應項下標示“尚不明確”的藥品。選用中藥注射劑須按國家《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注射劑生產和臨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執(zhí)行。
第二,注意藥物間配伍禁忌,嚴格無菌操作,注意藥物有無外觀變化,有無沉淀及破損,是否在有效期內。
第三,嚴格三查七對,為防止輸液反應要用藥液沖洗輸液管,使藥液至少有5~10 mL流出輸液管方可注射。
第四,用藥期間注意觀察,囑患者如有不適、惡寒、惡心等應及時報告。如果是輸液給藥,應先慢后快,然后改為正常滴速,每15 min巡視1次,觀察用藥后反應及療效,1 h后延長巡視時間,做好輸液前、輸液中、輸液后記錄。
第五,藥物過敏性休克是在不可預知的情況下發(fā)生的,注射室必須常備搶救藥品、搶救設備,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tài)。建立必要的搶救操作流程,做到臨危不亂,規(guī)范有序。
(來源:《中國社區(qū)醫(yī)師》 作者:王樹平 黃岡市中心醫(yī)院藥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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