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清
宋代文人在韻文方面,也可以說在詩歌方面,另外開辟了一個園地,就是詞。詞是以抒情為主的小曲。入樂歌唱的。歌曲是最能抒情的,無論合唱的歌、獨唱的歌強烈地抒發(fā)人的感情。合唱的抒發(fā)了集體的共同的感情,起共鳴作用。獨唱的歌曲,傾訴內(nèi)心的激動,類乎戲臺上的獨白。宋人的詞,性質(zhì)同于前代的樂府歌曲,不過體制短小,專以抒情為主不像前代樂府歌曲有長篇敘事的。(連章應(yīng)用詞來敘事,也須夾雜散文)
宋人稱詞為小詞、小曲,也稱曲子。就其文詞而言,謂之詞;就歌曲整體來稱呼,稱它為小曲,或曲子。屬于樂歌的范圍。宋人通稱詞曲,原無分別。在文學(xué)史上硬把金、元以后的新生俗曲稱曲,而把宋代的曲詞稱詞。那是文學(xué)史上的名稱。
曲的名稱原來就有,例如漢代有相和曲、清商曲等。配合琴的稱琴曲。配合琵琶的又有琵琶曲。那是指某一大類的歌曲。個別的歌曲如《襄陽曲》、《烏棲曲》、《明妃曲》等,或為歌曲或為詩篇的名稱。至于詞的名稱也自古有之,如配合《隴頭歌》的稱《隴頭歌辭》,配合《折楊柳歌》的稱《折楊柳歌辭》。歌詠木蘭的,稱《木蘭辭》。詞與辭同義,即歌曲的文辭部分,特稱之為辭或詞。
詞起于唐代。唐明皇時代的教坊樂曲,有許多的小曲。這些小曲的來源是各地方的民歌小曲、各民族的音樂歌曲。音調(diào)曲折動聽,所用的歌辭主要是長短句體,不是整齊的五七言體。文人開始替那些小曲作詞,是白居易、劉禹錫、溫庭筠、韋莊等。所以說這些小曲大量收羅采集到樂府機關(guān)里,是始于盛唐,而文人為這些小曲作詞,是始于中晚唐時代。到宋代便普遍流行,成為文學(xué)體制的一個大類。詞是樂府歌曲,但是有它特殊的形式。假如我們要給詞一個定義,便是詞是配合音樂歌唱的、有一定格律的、長短句形式的歌詞。歌詞隨每個樂調(diào)的聲音曲折而變化其句法,獲得一定的語文上的格律。單說詞是長短句的詩是不夠的,譬如〔漢樂府〕、李白的詩往往參差錯落,可不是回來的詞體,因為沒有一定的格律。所謂詞,每一調(diào)有一個詞牌名稱,如〔菩薩蠻〕、〔蝶戀花〕等,都是樂曲的名稱,有一定的句法和格律。不但管句法,并且管著平仄,不依它便不入樂,不好歌唱了。五七言詩,句法整齊,到詞體發(fā)達(dá),采用長短句的格式,并且能夠運用新鮮活潑的語言,是一種解放,可是同時每個詞牌又有一定的格律。一邊是解放,一邊又有束縛和規(guī)律,藝術(shù)性就在這里。本來詩歌是格律化的語言。沒有音樂性的回旋曲折,就不成為詩歌了(古典的詩歌原理在此)。
詞的體制。詞按長短分為:小令、中調(diào)、長調(diào)。又按音樂節(jié)奏分為:令、引、近、慢、犯。此外還有大曲摘遍、集曲等。
舊說58字以內(nèi)為小令,59字至90字為中調(diào),91字以外為長調(diào)。(始自《草堂詩余》,分小令、中調(diào)、長調(diào),后人因之,約略允爾)其實很牽強?
至于小令與慢詞,則實有區(qū)別。晚唐五代十國詞皆為小令,慢詞未起,慢詞起于北宋年間。慢詞有與小令同名,似由小令加拍改為慢詞者,如〔浪淘沙〕是小令,有〔浪淘沙慢〕,〔江城子〕有〔江城子慢〕。亦有與小令無關(guān)者,如〔揚州慢〕、〔蘇武慢〕、〔石州慢〕等。小令有稱為令曲者,如〔如夢令〕、〔婆羅門令〕、〔六幺令〕等,多數(shù)不標(biāo)令字,如〔菩薩蠻〕、〔浣溪沙〕等。體制短,產(chǎn)生的時代早(稱令、稱子、稱曲等,大概是小令)
令、引、近、慢、犯。慢、犯皆慢詞。引、近乎令、慢之間(此類曲多數(shù)被視為中調(diào))。
引如〔清波引〕、〔青門引〕、〔婆羅門引〕。
近如〔荔枝香近〕、〔祝英臺近〕。
犯如〔玲瓏四犯〕、〔尾犯〕。
( 摘自浦江清《講宋元文學(xué)》有刪節(jié)——歲寒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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