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曹公簠銘文中“”字隸定申論
(首發(fā))
呂治
河北師范大學(xué)碩士
曹公簠,長方形,口外侈,四短足,蓋遺失。高8.5厘米,長27.5厘米,寬21.5厘米。附獸首形兩耳,口、足部飾竊曲紋,腹部飾蟠虺紋(圖一)。器屬春秋晚期。[1]1973年出土于河南淮陽縣堌堆李莊,現(xiàn)藏淮陽縣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曹公簠上鑄有銘文:“曹公塍(媵)孟姬悆母匡(筐),用祁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壽用之”(圖二)。這是曹公為嫁女而作的媵器,是研究春秋時(shí)期曹國婚姻制度重要史料。
目前,學(xué)者對曹公簠進(jìn)行了深入研究,如劉雨《兩周曹國銅器考》,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釋文》及淮陽縣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撰寫的出土報(bào)告《淮陽縣發(fā)現(xiàn)兩件西周銅器》。他們對銘文中“”的隸定,有不同的觀點(diǎn)。劉雨先生《兩周曹國銅器考》和淮陽縣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撰寫的出土報(bào)告認(rèn)為“”是“姬”字。而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和《殷周金文集成釋文》則隸定為“”。下面,我們將“”字在青銅器銘文中出現(xiàn)的字形,與曹公簠中“”對比,進(jìn)而對“”的隸定作出自己的判斷。
在金文材料中,出現(xiàn)“”字的有曹伯狄簋(集成4019,春秋早期,圖三),其字形為“”,從(母)從(凡)。而曹公簠中“”,從“”從“(母)”。二字皆從母,但是二字中另外一個(gè)字素,就有明顯的區(qū)別。曹伯狄簋中“”之“”是兩橫,而曹公簠中“”之“”則為三橫。如果說曹伯狄簋中“”之“”為“凡”是正確的話,那么曹公簠中“”之“”則不應(yīng)該隸定為“凡”。那么,曹公簠中“”是什么字呢?
與曹公簠一起出土的還有一件盤,即曹公盤(集成10144,春秋晚期,圖四),其銘文與曹公簠幾乎相同,“曹公塍(媵)孟姬悆母般(盤),用祁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壽用之”(圖五)。由銘文知,曹公盤是曹公為孟姬悆母作器。從銘文字形看,“”隸定為“姬”,是毫無疑問的。那么曹公簠中“”是否也是“姬”字呢?由上文知,曹公簠中“”有兩個(gè)字素構(gòu)成,即“”和“(母)”。曹公盤“”由“(母)”和“”構(gòu)成。二字中“”和“”是同一字素,即“母(女)”。而另一個(gè)字素“”和“”,仔細(xì)審視,它們是“”的不同寫法。故“”為“姬”。
傳世文獻(xiàn)中,《春秋左傳》記有:“曹叔振鐸,文之昭也?!睏畈ⅲ骸笆逭耔I,曹之始封君,文王之子也?!盵2]《春秋谷梁傳集解》曰:“曹叔振鐸,文王之子,武王封之于曹,在甸服之內(nèi)。”[3]《史記·管蔡世家》更加明確說:“曹叔振鐸者,周武王之弟也”[4],并且進(jìn)一步指出“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fā),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冄季載。”[5]曹叔振鐸是文王子,武王弟。曹國,姬姓。
曹公簠是曹公為嫁女而作的媵器,孟悆母即為曹公之女,其女名中的“孟”為排行,《白虎通·姓名》“嫡長稱伯……庶長稱孟”[6],表明此女為曹公的庶長女。“”應(yīng)為母家姓,“悆”為私名,“母”為彼時(shí)對女子的尊稱。孟悆母,這個(gè)稱謂是由排行+母家姓+私名+尊稱組合而成。曹國是姬姓國,所以,曹公簠中“”應(yīng)隸定為“姬”,而非“”。
綜之,從出土古文字和傳世文獻(xiàn)的角度看,曹公簠中“”應(yīng)為“姬”,而非“”。所以,我贊同劉雨先生和淮陽縣太昊陵文物保管所將“”隸定為“姬”的觀點(diǎn)。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1] 參見淮陽縣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淮陽縣發(fā)現(xiàn)兩件西周銅器》,《中原文物》1981年第2期,第58頁。
[2]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81年,第474頁。
[3] 范寧集解:《春秋谷梁傳》卷十,湖北官書處重刊,光緒12年冬月。
[4] (漢)司馬遷撰:《史記》卷三十五《管蔡世家》,中華書局,1982年,第1570頁。
[5] (漢)司馬遷撰:《史記》卷三十五《管蔡世家》,中華書局,1982年,第1563頁。
[6] (清)陳立撰,吳則虞點(diǎn)校:《白虎通疏證》卷九《姓名》,中華書局,1994年,第416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1月21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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