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遇利率調整時不能簡單的使用日利率進行分段計息
在金融機構做過計結息工作的人都知道,在計算整月的貸款利息時,使用日利率計息與使用月利率計息,其結果有時是不一樣。
舉例說明:
設:當月貸款余額為10萬元,年利率為3.6%,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業(yè)務的利率換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則月利率為3.6%÷12(千分之三),日利率為3.6%÷360(萬分之一)。
例1:二月份計息(實際計息天數(shù)為28天)
1. 用月利率計息
計息公式:月利息=貸款余額X月利率。
月利息=10萬元X3.6%÷12=300.00元。
2. 用日利率計息
計息公式:月利息=貸款余額X日利率X實際計息天數(shù)。
月利息=10萬元X3.6%÷360X28=280.00元。
結果不同,兩者相差20.00元。
例2:十二月份計息(實際計息天數(shù)為31天)
1. 用月利率計算利息
計息公式:月利息=貸款余額X月利率。
月利息=10萬元X3.6%÷12=300.00元。
2. 用日利率計算利息
計息公式:月利息=貸款余額X日利率X實際計息天數(shù)。
月利息=10萬元X3.6%÷360X31=310.00元。
結果不同,兩者相差10.00元。
例3:六月份計息(實際計息天數(shù)為30天)
1. 用月利率計算利息
計息公式:月利息=貸款余額X月利率。
月利息=10萬元X3.6%÷12=300.00元。
2. 用日利率計算利息
計息公式:月利息=貸款余額X日利率X實際計息天數(shù)。
月利息=10萬元X3.6%÷360X30=300.00元。
結果相同。
通過以上3例我們可以看出:
例1和例2實際使用日利率和月利率計息,計算的結果是不同的。例3實際使用日利率和月利率計息,計算的結果是一樣的。即只有當計息天數(shù)為30天的時候,兩者計算的結果才是相同的。
也就是說不論何月,用日利率計算月息只有按30天計算才能視同按月利率計算月息。
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業(yè)務的利率換算公式如下: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根據以上公式可以換算出如下公式:
日利率=月利率÷30。
根據日利率=月利率÷30的換算公式也可以看出,用日利率計算月息只有按30天計算才能視同按月利率計算月息。
既然使用日利率和月利率計算整月利息的結果有時是不同的,那么我們應該按照那種方法計算利息呢?
這就要看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如何規(guī)定的,我們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抵押借款合同》中第四條款明確規(guī)定使用月利率計算利息。根據《市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方式使用月利率計算每月償還貸款本息額。
《住房公積金個人抵押借款合同》中第四條以及《市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都明確規(guī)定使用月利率計算利息,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按月利率計息,否則就是違反了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抵押借款合同》,也違反了《市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管理辦法》。
二.正確的分段計息
綜上所述,在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1月20日整月計息期,正確的分段計息公式如下:
月還利息=當月貸款余額 X 原日利率 X 11 + 當月貸款余額 X 現(xiàn)日利率 X(30-11)。
例如:2004年末貸款余額為10萬元,計算結果為:
月還利息=當月貸款余額 X 原日利率 X 11 + 當月貸款余額 X 現(xiàn)日利率 X (30-11)
=100000.00 X 0.1125‰ X 11 + 100000.00 X 0.1175‰ X 19 =347.00元。
正確的分段計息是347.00元,在337.5元至352.5元之間,很顯然是合理,也是正確的。
在2004年末貸款余額為10萬元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多收了貸款戶11.75元人民幣(358.75元-347.00元)。
三.結論: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1月20日整月計息期的計息發(fā)生了錯誤。換句話說,貸款余額每10萬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多收了11.75元,20萬元就多收了23.50元。
同樣道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20日整月計息期的計息也發(fā)生了錯誤。
以上分析同樣適用等額本息還款法。
附件:
《DL市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可從以下兩種還本付息方式中任選其一: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shù)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shù)-1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
貸款本金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額= --------------- +(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貸款期月數(shù)
《DL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抵押借款合同》第四條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月息 ‰,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計算。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規(guī)定,于公歷下年初開始執(zhí)行新的利率,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