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例會,公布了7起利用網絡實施侵害婦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副局長、新聞發(fā)言人孫軍工,刑一庭副庭長顏茂昆以及刑一庭法官冉容出席并介紹有關情況。
據介紹,這些案例在現實生活中都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案件,但是通過網絡途徑實施,具有特別的典型意義和警示意義。孫軍工表示,在通過網絡進行社交活動、開展經濟往來時,一定要有依法參與網絡行為的法治意識,更要增強依法保護自身權益的防范意識。
據了解,在這7起案例中,重點是利用網絡實施侵犯婦女和未成年人的犯罪,主要包括侵財型犯罪、性侵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顏茂昆介紹說,近年來,利用網絡尤其是QQ、微信等社交聊天工具實施犯罪的案件呈增長趨勢,且暴力犯罪占有很大的比例,受害者大多是沉溺于網絡交友等活動的年輕人包括未成年人。除了人民法院依法打擊網絡犯罪、保護網民權益之外,他希望廣大網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對網絡不良和犯罪行為的辨識能力,謹慎交友,以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回答記者有關今年以來女大學生失聯受害案件多發(fā),女性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問題時,冉容介紹了有關女性尤其是年輕女性在外出和網絡交友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方法。
記者還了解到,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特別是維護網民的合法權益,一直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fā)布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今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發(fā)布了《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從刑事和民事兩個方面,為規(guī)范網民的網絡言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規(guī)制。今天公布的典型案例,進一步彰顯人民法院堅定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環(huán)境清朗安寧的堅定信心和決心。
典型案例:
1.被告人馮文東故意殺人、盜竊案
2.被告人黃蘇安詐騙案
3.被告人王道紅故意殺人案
4.被告人肖克臣綁架、強奸案
5.被告人葉振強綁架案
6.被告人張盛貴強奸案
7.被告人趙小明等非法拘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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