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專著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專著是一本書,一本針對某一學(xué)科或者課題進(jìn)行全面系統(tǒng)論述的著作。接下來出書匯就給大家介紹下關(guān)于專著的著作形式以及在職稱評審時,專著都起到了哪些作用。
首先來看看專著的著作形式都有哪些?
1. 著。
拿到一本書,如果封面寫著醒目的大字,某某著,即全書內(nèi)容均由作者本人撰寫,幾乎無他人研究成果;
2. 編著。
若著作形式為某某編著,即全書一部分內(nèi)容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另一部分內(nèi)容為整理他人的成果,引用內(nèi)容對出版物的完整性有一定的幫助,更有利于知識的傳播;
3.編。
如果一本書沒有作者自己的科研成果,作者只起到整理、歸納的作用,這本書的著作形式即為編著。
4.譯。
即為翻譯書。作者為翻譯者。
了解了專著的著作形式,那么專著對于職稱評審的作用又有哪些?
1.專著有主編,副主編,編委的位置;
2.第一主編占10萬字符,第二主編占8萬字符,第三主編占6萬字符,副主編占2-3萬字符數(shù),編委沒有字符數(shù);
3.評職稱論文是必備項,專著是加分項,比論文含金量高、加分高;
5.專著更具學(xué)術(shù)價值,更具權(quán)威性,有的被用作教材使用。
專著在評職稱中屬于學(xué)術(shù)成果,加分比論文要高。
很多時候,出版專著是為了評職稱,這個時候就要清楚本單位的職稱評定的要求,若是要求獨著,那么只能是個人單獨完成著作的編寫,合著是沒用的;如果要求為著作的第一作者就要特別注意表明,第二第三都不能達(dá)到效果,如果沒有特別的要求,只是要求有一部專著,而對作者排序沒有要求,那么第二、第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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