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大名大位”者的態(tài)度,讓他成為京師人人唾罵的人物。
一度位極人臣的琦善因鴉片戰(zhàn)爭而被道光“革職鎖拿,查抄家產(chǎn)”,但不久就獲重新起用,任陜甘總督又人參奏他在陜甘總督任內“妄加誅戮”,“將雍沙番族刑求逼供,殺斃多名”?;实勖锫毥恍滩繉徲?。
雖然兩度獲罪,琦善在京中人緣卻一直很好?;氐奖本┖?,會審人員只尋“微瑣細事”令琦善回答,實際是為他開脫罪責。刑部尚書恒春甚至要將舉報人薩迎阿的四名下屬當作罪犯抓來,與琦善一同審訊。這明顯是違反大清律的。然而對這個建議,滿朝無人反對。只有當時兼屬刑部侍郎的曾國藩挺身而出,拍案而起,說:“琦善雖位至將相,然既奉旨查辦,則研鞫乃其職分;司員職位雖卑,無有傳入廷尉與犯官對質之理。若因此得罰,將來大員有罪,誰敢過問者?且諭旨但令會審琦善,未聞訊及司員,必欲傳訊,當奏請奉旨,然后可?!?/p>
曾國藩“詞氣抗厲”,“四坐為之悚動”,刑部尚書恒春不得不取消了這個動議。懾于曾國藩的剛直,咸豐二年(一八五二年)四月,琦善被革職,發(fā)往吉林效力贖罪。
另一個“大名大位”者是賽尚阿。咸豐二年初,賽尚阿等因為在鎮(zhèn)壓太平天國起義軍的過程中調度不力,日久無功而“交部議處”。朝中眾人多力圖為之寬減,只有曾國藩“以軍務關系重大,議處罪名,宜從重者,不當比照成例”。
但會議還是決定從寬處罰。曾國藩不服,“會議罷后,公專折奏請從嚴議處”。賽尚阿因此終被革職。
本來,曾國藩在京官中人緣頗好。然而,這兩次挑戰(zhàn)“大名大位”者,讓他的人際關系網(wǎng)出現(xiàn)巨大破洞。因為琦善門生故舊遍天下,與穆彰阿關系也頗深。曾國藩打破了“官官相護”的潛規(guī)則,成為官場上的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