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夷之辯”作為中國歷史上經久不衰的話題一直被世人津津樂道,尤其是在中國歷史上政權割據的兩晉南北朝、五代十國時期討論尤為激烈。
早在三千年前的周朝,當時的周王朝為定義敵我關系,制定了一整套衡量標準,除了看血緣外,還要看一個部落、一個國家的子民是否講“禮”。
“禮”是周王朝的留給后人的精神文化遺產,它所指代地不僅僅是血統、禮儀,還包含有語言、文化。根據這個標準,周王朝將自己視作中原的主人,是“禮”的最高代言人,周邊的一眾部落是沒有禮或者不講禮的。
這種方式將擁有中原血統的人與周圍部落做出明確的分割,讓周王朝內部的人們更加團結。
隨著歷史滾滾向前,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變革讓占領文化優(yōu)勢的周朝變得更加強大富裕,漸漸地“華夏”逐漸衍生為中原之主、強大文明的意思,而與之相對的“蠻夷”則泛指文明程度落后、生產力底下的部落或集體。
一、兩晉南北朝的正統之爭
隨著秦國一掃六合,漢王朝大一統,“華夏”的概念也不僅僅局限于中原地區(qū),而是跟隨疆域的擴張成為一種版圖的象征,統一成為王朝崛起的前提,一個政權版圖是否強大也成為這個政權是否能夠有資格稱為“華夏”或“中原之國”的主人。
以匈奴為例,匈奴的崛起幾乎與秦朝同步,早在商朝匈奴便有了頗具規(guī)模的部落,傳說匈奴人是夏朝統治者的后裔,因此以匈奴人的角度來看,他們也可被認為是“華夏”的一部分,也可稱“炎黃子孫”。
公元304年,匈奴在首領劉淵仿照中原的西晉建立政權,國號為“漢”,不僅如此他還將三國時期的劉禪追封為帝,并對漢朝的皇帝進行公開祭祀。
作為和漢朝死磕四百年的匈奴人后裔,劉淵搖身一變反倒自詡為漢朝的合法繼承者,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少數民族在法理上對中原之主發(fā)出的沖擊,此后的少數民族政權都想躍躍欲試,都開始嘗試將自己視為“炎黃后裔”、“中華正統”。
在劉淵政權建立后十五年后,石勒取劉氏而代之建立“后趙”政權,同為少數民族的石勒效仿劉淵,尊奉漢族政權皇帝,以西晉繼承者自居,并試圖繼續(xù)躋身中華正統行列。
而軍事上的失敗使得后趙又不能向此前秦、漢、西晉那樣囊括整個天下。為了能夠坐穩(wěn)中華正統的位置,石勒不得不將“中國”的要求一降再降,到后來搬出出將長安、洛陽二城收入囊中,便可為中華正統這種論點。
此論點在之后依舊得到大多數政權的肯定,對后世朝代來說,石勒的作坊讓證明自己是否有資格做中華正統皇帝的標準又降低了。
兩晉時期的另一族群鮮卑族的祖先是“五帝”之一高辛氏的后裔,也屬于炎黃后裔。
于是慕容鮮卑氏的首領們不僅以炎黃子孫自居,也理所應當的將自己建立的政權視為中國正統,甚至對南遷的漢族政權東晉始終采取鄙夷的態(tài)度,認為他們喪失國土退出中原,失去長安、洛陽就不能稱之為“中華正統”。
北魏統一北方后,長安、洛陽兩城納入版圖,成為法理上的“中華正統”。到北魏國力鼎盛時期,北魏的正統地位得到了除南方政權以外其他少數民族政權的認可。
而在兩晉時期的漢人觀念里,既然當時大家的生產力都趨于相同,那么“中華”與“蠻夷”之間就需要從精神文化方面做出明確區(qū)分。
匈奴、鮮卑這些政權是從螞蟻式的部落上發(fā)展而來,統治集團內部血緣錯綜復雜,組織結構混亂,雖然政權版圖暫時固定下來,但與之前的野蠻、無禮并沒有太大的變化。
這些少數民族政權與漢人政權依舊在文明、禮儀方面有著巨大差距,與漢人相比他們依舊是落后、無知的代表,他們的領袖也不能成為真正的“中國”之主,他們的國家也不配享有“中華正統”的名譽。
這種觀念隨之產生一種現象,在北方一個政權能夠作為中華正統的標準一降再降,在南方對中華正統的標準一升再升。
導致兩晉南北朝出現一種現象,就是北方政權如雨后春筍般冒出,南方則是有規(guī)律地進行朝代更替,而無論南北政權他們個個都將自己視作華夏正統。
也正因為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政權都就中華正統說事,這才使得三百年來中華正統的法理得以長存。
二、“華夷之辯”的延伸
1.民族融合與“夷狄不足為君”
從一方面來看,“華夷之辯”也是中國古代民族意識的一種體現,以文明程度高低來區(qū)別華夏與蠻夷。按照正統思想,各蠻族雖然暫時沒有進入王朝的政治勢力范圍中,但最終也將會在中原文明的熏陶下融合在華夏文明之中。
兩晉南北朝時一直被漢族士人階層視為夷狄的各少數民族政權的統治者們不斷豐富“中國”的含義,為了獲得統治合法性將大一統作為“中華正統”的標準。
兩晉南北朝時期的各個政權,根據自己的情況不斷調整“中國”的內涵,這就導致當一個新興強大的政權興起后,其余的小政權將在自己制定的法理中喪失話語權,這就是南北朝后期隋朝能夠迅速統一和強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些政權中的少數民族逐漸融入漢族之中,共同組成“中華民族”這一大概念,但在歷史上依舊有一些勢力強大的少數民族政權始終沒有歸于統一的中央政府管轄。如吐蕃、蒙古。
而中華文明和邊疆少數民族文明的關系是此消彼長的,當中原政權強盛時,它對周邊各政權的吸引力極強,其他民族文化體系將會被中華文化體系滲透;當中原政權實力衰弱,周邊各政權落的文化體系將會反向產生影響,取代中華文化。
也是在這長時間的民族交流融合中,少數民族文化與中華文化產生強烈認同感,發(fā)展成為“中華民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兩晉時期的劉淵、苻堅、拓跋弘等少數民族統治者,他們學習中華文化、注重民生、文化興國,在統治層推行漢化,以中原文化人士的準則要求自己。
長期的文化學習讓他們與漢人的生活方式相差無幾,到南北朝后期人們對“蠻夷不能為君”血脈的法理已經看淡,“能者為之”成為時代的共識,說明真心歸附漢文化的族群,當他們的政權在中原處于統治地位時,還是會得到人們普遍接受。
南北朝時期,西晉王朝已經衰敗百年,“蠻夷不能為君”的思想早已發(fā)生改變,但后續(xù)的少數民族政權仍然愿意向中原文化體系靠攏。
除了為自己政權爭奪“中華正統”這個名義外,更多是為了在法理上繼承中華文化體系,在思想上捍衛(wèi)中原文化體系。
2.“華夷之辯”的發(fā)展
到了盛唐武德充沛、文化昌盛、人民富足,開放包容讓唐朝擁有傲視天下的自信,朝廷里隨處可見少數民族的官員。
唐朝經過五十年的經營將此前王朝最頭疼的邊疆少數民族政權的風險降到了最低,注定讓大唐擁有海納百川、包容開放的族群觀念。
發(fā)展到后來,胡人血統的安祿山一人手中就掌握了唐朝四分之一的軍隊,而在平定安史之亂的過程中李光弼、仆固懷恩等“夷人”也得到了漢族大臣都未曾有過的殊榮。
在唐朝滅亡后,繼承大唐衣缽的后唐開國皇帝李克用也是“夷人”,此后中原政權后晉、后漢的開國君主也都是少數民族,“華夷之辯”、“夷狄不足為君”等言論在這一時期進一步削弱。
到了兩宋時期,漢族建立的宋政權面對西夏人、金人、遼人、蒙古人的戰(zhàn)爭侵擾,又不得不重新拾起“華夷之辯”的大旗,強調自己作為“中華正統”的合法性。
當元朝再一次完成事實上的大一統,忽必列又將“中華正統”的名義賦予自己的政權,此外從未屬于中央管轄的西藏也正式成為了中央政府直轄的一部分,這種大一統的觀念才再一次重新建立起來,而“夷狄不足為君”論也基本成為歷史。
到明朝,在元朝大一統的基礎上又實行了較為平等的民族政策,但由于元朝殘余勢力盤踞在北方與明朝摩擦不斷,因此明朝在對待少數民族政權的問題上始終采取強硬的政策。
哪怕到了明憲宗時期,此時距離明朝建立已有百余年,依舊在遼東發(fā)動慘烈的“成化犁庭”民族戰(zhàn)爭。
至于清朝本身作為少數民族的統治階層,更將“華夷之辯”看做謬論,雍正皇帝親自所做的《大義覺迷錄》中就大膽闡明“華夷之辯”的錯誤所在。無論是滿人還是漢人還是其他少數民族,都是“中國”的一部分,都是“中華民族”的一員。
清朝中期統治者不僅以中國自居,還實現了近代國家版圖的最終奠定,進一步鞏固了多民族國家領土的完整和統一。到近代民國孫中山、梁啟超等人提出“中華民族”的概念,才重構了古代到近現代的“華夷之辯”。
總結
當我們以新的概念回看千年前的歷史,如果一個人勤政愛民、雄韜武略,完成了常人難以完成的事情,建立了前人未曾建立的功績,那么即使他的出身低微,血脈蠻夷,他也能被看作中華民族的驕傲;
如果一個人無才無德、奸詐殘暴、禍國殃民,即使他血脈純正,那也是野蠻的、令萬世唾棄的。
文明和野蠻從來不是絕對的,二者隨時可能互換,因此我們要保持對先進文明的學習態(tài)度,對野蠻文明加強防備,只有不斷追求先進文明,才能找到前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