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靜悄悄的。
其實是有聲響的,腳邊有一只貓在“哼,哼,哼”打呼嚕,大約三步之外,另一只貓在“哼……哼”打呼嚕。
再集中注意力,任聲波進入耳中,樓上有流水聲,外邊有狗叫聲,凳子腿碰到地板聲,幾乎沒有一刻是完全安靜的。
若是心無旁騖地看書,或者碼字,所有的聲音就是虛無縹緲的,“聽到的”便是書中的場景或自己的心聲。“一心只讀圣賢書”,這種感覺確實是存在的。
讀書,是孤獨時的最好陪伴之一,因為它雅,沒有人不喜歡雅,沒有人真心不想讓自己雅起來,只是能不能做到的問題。
相對于讀書來說,寫作是一種輸出,是一種可能非常艱難困苦的腦力加體力勞動。然而,一旦喜歡上了它,便常常無法自拔。
有時候會問自己為什么要寫作,寫作的意義是什么,即便是自問,答案也會五花八門。
“為了出名,為了賺錢”這句話你可能想象不出來誰曾經(jīng)說過,是大作家莫言。
這也是真實答案的一部分,只不過很多人不敢說出口罷了。但是,莫言出名了也賺了錢了,為什么還要繼續(xù)寫作?而且,出名和賺錢的方式有無數(shù)種,為什么偏偏要選擇這一種燒腦的方式?
其實答案只有一個:
就是喜歡。
對我來說它是我的樹洞,是我貼心的朋友。
當(dāng)你遇到開心的或者傷心的事情,沒有人傾訴或者不想與人傾訴,你可以用文字表達(dá)出來,你不想赤裸裸暴露自己的時候,可以用“小明或者小華或者老王”代替。
你可以想象美好的愛情,你是小說里的白富美女主角,遇到一個會寫詩寫散文寫小說寫評論的高富帥,你們倆快樂得生活在一起了。
莫言又說過:“我有一種偏見,文學(xué)不是唱贊歌的工具”。他自己都說這是一種偏見,何必奉為宗旨?有值得贊美的事情,為何不能寫出來呢?只要不是被淪為工具,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了。
我喜歡張煒的一段話:
“愛書籍愛思想愛自然勤奮勞動
不打擾鄉(xiāng)鄰不增添俗膩
始終如一做下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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