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領證就離婚, 法院不予支持#視婚姻為兒戲,過去大家圍著是一句夸張的形容,但是沒想到真的在現(xiàn)實中發(fā)生了。在云南,一名1995年出生的在校男大學生,向父母謊稱學校要戶口本。在成功得到戶口本之后,同24歲的護士女朋友領證結婚了。這本來不算什么新聞,但是在領完證僅僅過了一個小時,男方就反悔要求離婚。女方不同意后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法院在經(jīng)過審查之后,認為雙方還不具備離婚的基礎,判決不予離婚。當然在訴訟請求中男方就想判決離婚,而女方認為自己受騙了,要求男方進行賠償。這男孩子也太不將婚姻當回事兒了吧?草率結婚草率離婚,未來自己的婚姻史上不論如何去辯解,他已經(jīng)是二婚了呀。如果女方?jīng)]有太多過錯,個人認為即使再過半年仍然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時,也應該給予女方一定的精神損失賠償。因為女方在結婚時也是二婚了,這對女方的聲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這位大學生如此婚姻觀草率,那么他也應該付出經(jīng)濟代價。戀愛好聚好散,如果都無法和諧的在一起相處,那么去領個結婚證做什么意思呢?惡心一下女方?還是故意逗一下女方?按照民法典相關冷靜期的規(guī)定,確實這位大學生還真離不了婚,法院判決之后最少還得過半年,他才能再次提出訴訟離婚。女方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訴求,在法院判決時一并判處。
希望雙方可以坐下來好好談談,過錯方給另一方予以相應的賠償之后,可以去民政局協(xié)議離婚。否則法院判決離婚,可能給未來雙方的婚姻生活都帶來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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