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古代強奸作案不太容易。
古人和現(xiàn)代不同,基本都是農(nóng)民,根本就不流動。
而農(nóng)民時代都住在村里,周邊幾乎都是熟人或者親戚,幾乎沒有什么流竄的歹徒。
而強奸案的特點是,如果是熟人作案,基本逃不掉,只有流竄逃犯作案才不容易抓住。
那么,古代強奸作案幾乎是必破的案子,哪個強奸犯會這么傻?
第二,文化不同。
日本侵華以后四處為非作歹,大漢奸王克敏曾希望日軍收斂一下。
他認(rèn)為以往中國的軍閥士兵是搶劫但不強奸,而日本兵往往以強奸為主,搶劫為輔,尤其強奸以后還要殺人。
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強奸是比搶劫,甚至殺人更為嚴(yán)重的罪行,而且為世人不齒。
日本人整天強奸婦女,被中國老百姓認(rèn)為是窮兇極惡的下三濫、沒有人性和羞恥感的野獸,當(dāng)然不可能合作。
其實中國從古至今都是如此,對強奸犯頗為蔑視。
今天看守所新手的犯人,如果知道是強奸犯一般都會挨揍,經(jīng)常會被欺負(fù)。
就算犯罪的壞人們看來,強奸犯也不是個東西。
由于這種現(xiàn)象,除非是流竄各地的流氓匪類,其他罪犯基本不會強奸作案。
第三,古代妓院不罕見。
大家看看古代的小說,就會發(fā)現(xiàn)到處都是妓院或者樓鳳。
《水滸傳》中,上到皇帝的情人李師師,下到宋江包養(yǎng)的閻婆惜,其實說通俗點都是妓女。
即便在一些小縣城,小鎮(zhèn)子,也不難找到妓女,反正到處都不缺做皮肉生意的。
而且既然能夠做這行生意,妓女怎么也要年輕漂亮,聰明風(fēng)騷,肯定比普通良家婦女要強。
那么,罪犯只要去搶劫金銀,拿著錢去妓女那里消費即可,何必強奸其貌不揚的村婦。
《水滸傳》中,浪里白條張順到建康府請神醫(yī)安道全為宋江治病,卻在渡江時中了梢公張旺的暗算,被扔進揚子江,銀兩也被全部劫去。他仗著高超的水性,從江里逃脫。
結(jié)果張旺搶了張順的金銀后,竟然跑到同安道全相好的妓女李巧奴那里消費。
就是這個道理了。
第四,古代強奸罪都是重判。
以滿清為例,強奸犯直接判處絞刑,就連強奸未遂也要判處杖刑100下,還要流放到3000里外做苦工。
至于輪奸婦女、奸淫幼女等惡性強奸犯罪,基本都是斬立決,毫不留情。
大家要知道,滿清的絞刑相對痛苦較小,還留個全尸,算是比較溫和的刑法。
砍頭就是死無全尸,有時候要連續(xù)砍幾刀才能砍下頭,是慘烈的刑法。
明朝也是差不多,強奸犯一律絞刑,如果是非常嚴(yán)重的強奸案,比如強奸女童、尼姑、老太婆之類,甚至可以認(rèn)定為人倫大罪而凌遲處死。
清代揚州有個20多歲幫工,誘騙試圖強奸鄰居家未滿10歲女童。結(jié)果犯罪的時候,女童由于疼痛而哭喊,導(dǎo)致強奸并沒有成功,屬于未遂。
然而因為這是涉嫌奸淫幼女,即便是未遂也被斬立決。
還是揚州有個店老板,垂涎鄰居一個20歲女孩的美色,趁著她父母不在家,持利刃翻墻入屋,試圖使用暴力強奸。沒想到,女孩很剛烈,拼死反抗。店老板無法制服女孩,搏斗時就戳了女孩一刀逃走。被捕后雖然也是強奸未遂,卻有持械傷人的情節(jié),女孩也身負(fù)重傷,老板被判處斬監(jiān)候(斬監(jiān)候為“斬立決”的對稱,是指明清時對于判處死刑的罪犯,不立即執(zhí)行,而是監(jiān)禁起來等候秋審或朝審復(fù)核)。
最夸張的是,清代不但強奸婦女是重罪,強奸男人也是死罪。
嘉慶時代,有兩個基佬將一個12歲少年騙入家里,用暴力強奸。雖然受害者和強奸者都是男人,這兩個基佬還是被判處絞刑。
其實,這些都是虛的,如果有人在農(nóng)村強奸作案,被發(fā)現(xiàn)以后一般都是就地打死,或者按照宗族私刑直接弄死(手段一般都很殘忍,以儆效尤)。這種案子,官府根本就當(dāng)做看不見,反正死者也不是好東西。
那么,強奸婦女就要沒命,誰敢隨便做這種事?畢竟?jié)M大街都是妓院,又不是找不到女人!
第五,古代婦女晚上基本不上街。
上面說了,古代老百姓基本都是農(nóng)民。
農(nóng)民沒有晚上點燈的習(xí)慣,一般天黑了就睡覺,無論男女都不會離開家亂溜達(dá)。
至于城鎮(zhèn)婦女,有點身份的平時都不能隨便出門。
就算是城鎮(zhèn)勞動人民,也不存在也黑了還到處跑的。
另外,古代基本都是宵禁的:明清的法律規(guī)定更加明確,一更三點(對應(yīng)現(xiàn)代時間19到21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凌晨3到5點)敲響晨鐘后才開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開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喪可以通行。
可見,晚上19點以后到第二天凌晨5點,城里婦女也不能上街。
而強奸案件基本都是在夜晚,強奸犯也就沒有作案的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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