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摘譯自Dany Nobus的拉康與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之臨床一書中的LACAN’S LOGICAL TIME MACHINE 一章】
Wer viel einst zu verkünden hat,
schweigt viel in sich hinein.
Wer einst den Blitz zu zünden hat,
mu? lange Wolke sein.
——Friedrich Nietzsche
為了顯示出拉康按照他自己針對分析家的立場的逐漸改變所遵循的觀點如何一步步重新詮釋精神分析目標,在這個階段,我們有必要回到弗洛伊德對該的目標的觀點以及與它密切相關的僵局。(Lacan 1977b[1964]:31–32).
在第11個研討班的第三次課,在探討無意識的本體論地位的背景下,拉康揭示出他所相信的在弗洛伊德的描述無意識時候涉及到的一個悖論。(Lacan 1977b[1964]:31–32).
另一方面,弗洛伊德曾經(jīng)在各個場合強調(diào)(Freud 1912b:108; 1915e:187; 1920g:28) 過:無意識的過程并不是遵循時間順序(Zeitlosigkeit)來結構的,相反,弗洛伊德已經(jīng)注意到,被壓抑的無意識沖動,并沒有隨時間而予以改變。(Freud 1920g:28; 1933a[1932]:73–74).
對于拉康,弗洛伊德的第二種陳述暗示的是被壓抑的無意識的沖動,他命名為“欲望”,確實是遵循特定的時間順序。這顯然與前面的宣稱無意識里時間的缺在論調(diào)互相抵觸。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拉康建議區(qū)分兩種時間過程:依照其中一個模式,客體以持續(xù)時間來表現(xiàn)特征——隨著時間的簡短或延長的存在,另外一個模式則是邏輯的模式,在那里,客體的存在僅能靠著事后洞識來予以建立,成為從兩個時刻的邏輯的連續(xù)的推斷結果。(Lacan 1977b[1964]:32).
為了解釋邏輯時間的這個模式如何運作,拉康提到他在1945年的一篇文章(1988a[1945])中曾經(jīng)分析過的一個智力游戲。該故事內(nèi)容如下。一位監(jiān)獄的典獄長對三位囚犯解釋說,他想要釋放他們其中的一位,但是他卻不負責決定是哪位。他給這些犯人觀看三個白色與兩個黑色的圓盤,然后告訴他們,他將這五個圓盤的某個掛在他們的肩膀后頭,這樣使得每位囚犯都可以看見前面兩名其他犯人背部圓盤的顏色,但是卻正好看不見他自己的背后圓盤的顏色。他也強調(diào)說,他們不被容許透過鏡子看到自己,也不許參與談話說出自己見到的情況,何況這后面的一種行動跟他們自己的利益相違背。第一位認為他已經(jīng)想出他的盤子顏色的人,并且能第一個解釋出他如何獲得這個結論的犯人,就會被釋放。
自不待言的是,邪惡的典獄長將會給每位犯人的背上都放上白色的圓盤,這樣就將他們置于相同的位置上了。從這個智力訓練開始的時刻起,每位犯人都看見兩個白圓盤,很可能會引起困窘,疑惑與焦慮。這就是拉康所謂的”瞥見的一瞬“(l’instant du regard) (同上: 頁206),下一步發(fā)生的才是難于掌握的,雖然,成功正確推論出他的圓盤色彩的這位犯人,即拉康術語中稱為”結論的時刻“(le moment de conclure)——能夠回顧性地宣稱說,處于這兩個時刻(看見與得出結論)的時間,是因為成果性的”理解的時刻“(temps pour comprendre).從事得出的結果。但是沒有直到最后的斷言(“我是黑色”,“我是白色”),真正的理解的實際存在就無法加以證實與衡量。
結果,被定位在瞥見的瞬間與下結論的時刻之間的本體論地位,就是非常特別的。只要下結論的時刻還沒有發(fā)生,我們就無法確定,理解會不會存在(即具有成功的知識的產(chǎn)物),另一方面,從抵達結論的時刻出發(fā),理解就不再存在,因為它被歸為過去的經(jīng)驗。
對于拉康,邏輯時間提供了對無意識時間如何運轉的一種新解釋。當爭議于弗洛伊德宣稱無意識并未遵守時間順序,拉康他主張要憑借時間里的持續(xù)時長來“測量“無意識是不可能的。但是,無意識的存在能夠被具體表現(xiàn),是邏輯的推論。就像在三位犯人的故事里作為理解的時間那樣,無意識因此獲得特殊的本體論地位——雖然拉康寧可稱它為“前-本體”或“ontic本體的”——既不是“在 ”,也并非 “不在”。(Lacan1977b[1964]:29, 31).
雖然在第11個研討班中,拉康發(fā)起一連串的術語來捕捉從沒有被實現(xiàn)到不穩(wěn)定的功能這樣的地位(ibid.: 30).在跟第11個研討班同時期的一個文章“無意識的位置“中,拉康甚至將無意識比喻為一個我們永遠無法在結束時間以前到達的洞穴,而且這個它的大門僅有當某個人從里面敲門才會將之敞開。(Lacan 1995a[1964]:267).
帶著無意識是閃爍,心靈中沒有被實現(xiàn)的結構這樣的定義,拉康回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臨床的僵局上。對于弗洛伊的,回憶在無意識的追尋重復中會到達它的極限;作為無意識內(nèi)在的過程,強烈地對立于透過分析索回的那些被壓抑的沖動,以及隨之而來的減少它們的病因性的影響。當拉康再度對這些動力學加以解釋時,重復并不再構成對于精神分析的治療的進展的一種無法被克服的難題,或是影響精神分析家應該嘗試保持中立的一個因素。雖然弗洛伊德曾經(jīng)主張,重復符號化了無意識過程的惰性,以及分析事業(yè)逼近的那種失敗,然而拉康則拒絕將重復概念化為回憶的邪惡復本。例如,在第11個研討班中,他指出:
回憶總是牽涉到一種限制。而且無可置疑地是,它能夠更加完整地被獲得,憑借分析以外的其他方法….就在這里,我們必須區(qū)別回憶與重復這兩個者方向的范圍。從一者到另一者,除了可逆轉性之外,并沒有時間的定向。這僅是因為它們并沒有互相溝通—然而由回憶開始,為了處理重復的阻抗,與從重復開始,來克服回憶,卻并非同一個事情。(Lacan 1977b[1964]:40)
透過強調(diào)回憶與重復之間的關系的非-溝通性,拉康宣稱重復是無意識的一個根本特征,它力量也因此單純憑借鼓勵分析者回憶是無法被減少的,雖然重復循環(huán)的暫時的停頓可能會觸發(fā)回憶。
在第二個研討班中,拉康已經(jīng)列舉過弗洛伊德的論點,重復內(nèi)在于無意識,盡管這導致超越于快樂原則,在該研討班中,他曾經(jīng)將無意識引介為語言的組織:
無意識是他者的話語。這個他者的話語并不是抽象的他者,二元的大他者,我的對面的人,,甚至也不是我的仆從的,他者的話語是循環(huán)的,而我被整合于其中。我是其中一環(huán)鏈接。例如,我的父親的話語,因為我的父親曾犯下錯誤,導致我被迫使要去重犯….那就是重復的需要,如同我們看見的那樣,它的出現(xiàn)是超越于快樂原則。它搖擺在超越所有生物的平衡,和諧與協(xié)定的機制之外。它僅僅憑借語言的銘記,憑借符號的功能,憑借這個造成問題的難點,而被引入到了人類的秩序之中。(Lacan 1988c[1954–55]:89–90)
重復并不是以一種模糊的無意識的機制,這讓人類持續(xù)地處在痛苦的內(nèi)部魔咒之下,最后逼迫他們朝向了自我毀滅,但作為一種無意識符號的典型化身的不可縮減的方面。就像在電回路的訊號傳遞一樣,能指在無意識的符號網(wǎng)絡中在循環(huán)著,這就是拉康所謂的“重復自動性”。 (automatisme de repetition) (Lacan 1972[1956]:39).
弗洛伊德的“沖動”被替換為新的“自動機制”,意味著這個過程的自我-規(guī)范的特質。這個觀念的優(yōu)先性的臨床指示是,每個分析的企圖去抵消重復在無意識的持續(xù)性上那無可避免地擱淺。因為重復是作為符號性結構的無意識的局部與整體打包,而且精神分析學無法宣稱抹除無意識,重復的統(tǒng)治必定保持完好無損。這種洞見激發(fā)拉康要去主張病人的生活史經(jīng)由它那被審查的章節(jié)的言語化表達下被構想地加以重新整合,特別是弗洛伊德自己的針對精神分析目標的觀點,是他自己在1950年代所主張的。(Lacan 1977e[1953]:46–48).
在第11個研討班中,拉康重新檢查這些動力,將他自己先前的關于將能指視為重復的對象提議予以相對化。這就讓兩個核心問題瀕于險境。首先,正被重復的事件特性是什么?其次,是什么負責重復本身的過程?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拉康(1996:42–48)從亞里斯多德的“物理學”的第二卷中收羅出了“機遇”( tuche)與“自動”( automaton)兩個概念。
“機遇”( tuche)實質上意味著“意外”或“運氣”,作為是某件偶然發(fā)生的事情,或“偶然的際遇”??墒?,這個術語也傳達有“好運”與“幸運”的意思,例如在“我很幸運能逃脫”或“我很好運有他相伴”。這些意義的每一個都指向無法控制的環(huán)境,人類無法預先看見的事件。拉康他自己的專業(yè)術語來重新定義“機遇”,他稱為“與實在相遇”,并且指明它乃重復的對象。(Lacan 1977b[1964]:69).
在他研討班的前十年中,雖然拉康對實在的概念幾乎沒有超出常識意義上的現(xiàn)實,他現(xiàn)在則認為實在等價于不可能(同上,頁167)。作為與實在相遇,一個意外事件總是意味著不可能性凸顯出來,因為主體從來沒有預期到這種所涉的事件會發(fā)生。因為要對意外發(fā)生的事件有心理準備是不可能的。拉康也宣稱,跟實在的遭遇本質上是錯過的與不可回避地創(chuàng)傷性的(同上,頁55)。這種事件本身可以是令人愉快的(eutuchia, 好運),要不就是令人不適的(dustuchia,歹運),但是,這跟它的毀滅性影響并沒有絲毫的關系。跟實在的遭遇,其運作超越善惡好歹,或者,用弗洛伊德的術語來說,超越于快樂原則(同上,頁53-54)。
將重復的對象定義為“機遇”,作為一種根本上跟實在的創(chuàng)傷性遭遇,拉康運用亞里斯多德的術語“自動”來描述重復的“引擎” (ibid.: 52).。自動通常用英文譯本的亞里斯多德的《物理學》來說是被譯為“自動自發(fā)’,這一個術語的意義,跟直接從字母謄寫為“automatism”(自動),意思相差不遠。”自動自發(fā)”與“自動”都指示著,某件關于事件本來特性的事物,促使了它的發(fā)生,如同在“自燃”中那樣。在拉康的話語中,“自動”與能指網(wǎng)絡的堅持對應著,也對應于弗洛伊德的快樂原則。(ibid.: 54).
這表面上看似神秘的關聯(lián),但是假如我們考慮到,從“運氣的遭遇”到“重復”的轉變,牽涉到“偶然性”被轉變成“必要性”的話,其實是非常容易理解的。這樣的轉變得以發(fā)生,僅有當一個去除任意性的操作者才能夠減少這樣的偶然因素。換句話說,為了讓一個(好運或者歹運)的意外事件,留下無法被抹滅的標記,讓一種創(chuàng)傷減縮為無法抹除的精神與生理的疤痕,某些東西必須能將錯過的遭遇,轉化為無法避免的命運。拉康相信,在無意識里運作的能指網(wǎng)絡,也即符號秩序,組成促成這種轉化的強大組織。假如沒有符號的結構,無論多么簡單或復雜,宿命,在他們已成為跟實在相遇的那些受害者之后,也將永遠追不上他們這些人。
原書封面
拉康對重復的對象與引擎的分析,至少在四個方面違背了弗洛伊德本人對于重復的觀點,。首先,對于弗洛伊德而言,重復的出現(xiàn)是作為一種對回憶的頑固抵抗;在拉康的理論中,它則以跟實在相遇和符號機器為基礎來遵循一種“自動”的過程。其次,當弗洛伊德曾將重復定位為完全超越快樂原則之外,拉康則僅是將重復的對象指定到這一“超越”之上,而將引擎牢固地安置在快樂原則的邊界內(nèi)。
第三,當弗洛伊德曾主要地以行為的層面(跟言語的產(chǎn)物相對)來研究重復,拉康則是將重復構想為嚴格歸屬于能指網(wǎng)絡的一種過程,也因此屬于語言結構。在拉康的描述里,每個重復事件,無論是言語的(數(shù)碼式的)或行為的(類似的)的事件,已經(jīng)有符號的地位。第四,弗洛伊德始終相信重復的水流能夠用堤岸予以攔截,將觸發(fā)病因的沖動的部分予以解放開來,并且將病人的歷史重新整合到過去的事件中,拉康假設說重復,作為一種符號秩序的基本功能,是無法被完全抵消掉的。
但這并不意味著,在拉康的精神分析的治療思想里面精神的改變是完全不可能的。它僅是意味著,精神的改變需要被定位到完全不同的層面上。雖然弗洛伊德相信,他能夠用回憶為杠桿拆解重復的無意識的機器,拉康則是在機器的記憶里,憑借修改機器本身的結構,讓創(chuàng)傷事件的無窮盡的循環(huán)得以停歇下來。的確,如果我們以符合邏輯時間的原則來接受說,無意識的運作是作為前-本體的,永遠未完成的結構的話,而且假如我們也承認,重復被能指網(wǎng)絡所統(tǒng)攝,而作為精神改變的新契機,就會像是巨大軍火庫被打開那般。
從邏輯時間的三重結構出發(fā),這三位犯人清楚顯示出通過結論的時刻,先前的“理解的時間”才變得具有意義,但這個結論的時刻并不是一個確定的時刻。當其中一位犯人最后做出判定認為他背后的盤子是白色的,他做那個決定所依靠的唯一的標準,就是猶豫不定,或者說是另外兩位犯人的尚未判定。這當然并不是一個可靠的標準。因此,根據(jù)在該過程期間,他所杜撰的東西為基礎,這位犯人無法絕對確定這個判定具有真相的價值。當指導者最后給這位犯人顯示他背后的圓盤是白色,才將給他證明他已正確地假定前兩位犯人的猶豫證明了他背后的圓盤是白色的。萬一他背后的圓盤是黑色,或是他錯誤地解釋其他兩位犯人的猶豫,那么他的理解的時間,也就根本不是關于理解的。
作為無意識的諸形式,癥狀也是沿著邏輯時間的脈絡為結構的。雖然并非受歷史事件的控制,但癥狀的真相——包括其地位——都姍姍遲來。這鼓勵拉康創(chuàng)造這樣的雙關語,主體的現(xiàn)實總是en souffrance,這個法語詞即是“遭受痛苦的狀態(tài)”也是,“處于懸置中”。 (ibid.: 56).由于癥狀的真理依靠的乃是某件未來發(fā)生的事情這樣的事實,拉康將弗洛伊德的“現(xiàn)在完成式”,改換成為“未來完成式” (法文中的先將來時)。這個觀念之要點已經(jīng)被包含在他的《羅馬演講》的一個段落里頭了。
在我的歷史中被實現(xiàn)的東西,并非過去明確地存在過的東西,因為它不再存在,或甚至是在我所是中的曾經(jīng)存在過的事情的現(xiàn)在完成式下,而是未來完成式,對于我未來將會形成的事情,針對我在成就的過程里的我所是的事物。(Lacan 1977e[1953]:86, 英譯文已修訂)
不再是提出“我曾經(jīng)發(fā)生什么事(在我的童年)可以用來解釋我的目前的悲慘人生?”的古典精神分析式的問題,拉康派分析家引導病人詢問的乃是“馬上將會發(fā)生的什么樣的事,才可以即解釋我目前情勢又能澄清我一生的歷史?”【這句話可以翻譯為,主體具有何種力量,讓它直面已有的命運,卻能在死神面前凜然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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