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壺清話》是北宋的一本筆記,里面記載了一些有趣的掌故。書中第一個故事就是關于唐代酒價的:
真宗嘗曲宴群臣于太清樓,君臣歡浹,談笑無閑。忽問:廛沽尤佳者何處?中貴人奏有南仁和者,亟令進之,遍賜宴席。上亦頗愛,問其價,中貴人以實對。上遽問近臣曰:“唐酒價幾何?”無能對者,唯丁晉公奏曰:“唐酒每升三十。”上曰:“安知?”丁曰:“臣嘗讀杜甫詩曰:‘蚤來就飲一斗酒,恰有三百青銅錢?!侵簧??!鄙洗笙苍唬骸案χ娮钥蔀橐粫r之史?!?/p>
宋真宗趙恒是繼太祖、太宗之后北宋的第三個皇帝,就是他簽訂了歷史上鼎鼎大名的“澶淵之盟”,換得北宋隨后的百年安定。當時經(jīng)濟繁榮,而又外無兵戈,君臣在一起飲酒作樂也是常事。只是這一次聚會的話題有些特別,真宗一時興起,詢問起唐代的酒價。對于這類瑣屑的“社會經(jīng)濟史料”,正史不見記載,所以博學多識的大臣們也難以回答。幸虧機警的丁晉公想起杜詩,于是回答唐代酒價“一升三十文”。而真宗聽了之后,稱贊杜詩為“一時之史”。
在當時,能夠享受“詩史”這一封號的只有杜詩。這是一種將詩歌作為史料來閱讀的方式。中唐時,皇帝文宗曾讀到杜甫《哀江頭》中的兩句:“江頭宮殿鎖千門,細柳新蒲為誰綠”,感慨萬分,于是命令在曲江周圍建筑行宮、臺殿,以期符合《哀江頭》的描寫。安史之亂后,長安凋敝。唐文宗借助杜詩的記載來想像以往的輝煌,重建行宮、臺殿,也只是為了重現(xiàn)這種輝煌的過去。但這種將杜詩看作是真實的觀念深入人心后,從宋代開始就出現(xiàn)很多夸張的閱讀方式。酒價問題,就是其中之一。
在《玉壺清話》后,又有一本《猗覺寮雜記》也贊同將杜詩記載的酒價看作是唐代的酒價,不僅如此,書中還認為杜詩記載了唐代的鹽價:
子美《鹽井詩》“自公斗三百,轉(zhuǎn)致斛六千”。便見當時川中鹽價與商賈所販之息,使后世有考焉。
讀后不免一噱。這種閱讀的思路,除在宋代有回響外,一直延續(xù)到明清兩代,明人俞弁《山樵暇語》、清人尤侗《艮齋雜說》都持類似看法。
但問題不止于此。《北江詩話》中說:
唐酒價故不可得而知。子美三百青銅之句,取信久矣。而王維云:“新豐美酒斗十千?!辈粦獞医^如此。
書中首先承認唐代的酒價實際上已經(jīng)不得而知,雖然杜甫的詩句讓人知道了當時的酒價,但王維詩中記載的價格與杜詩如此不同,讓讀者不免對杜詩的可靠性產(chǎn)生了懷疑。趙與時在《賓退錄》中也表示對《玉壺清話》的懷疑,他說:
唐詩人率用此語。如李白“金樽清酒斗十千”,王維“新豐美酒斗十千”,白樂天“共把十千酤一斗”、又“軟美仇家酒,十千方得斗”、又“十千一斗猶賒飲,何況官供不著錢”,崔輔國“與沽一斗酒,恰用十千錢”,郎士元《六言絕句》“十千提攜一斗,遠送瀟湘故人”,皆不與杜詩合。或謂詩人之言不皆如詩史之可信,然樂天詩最號紀實者,豈酒有美惡,價不同歟?何其遼絕耶!
趙與時列舉了李白、王維、白居易、崔輔國、郎士元等人的詩歌,發(fā)現(xiàn)他們所記載的酒價竟然和杜詩記載的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到底以誰的記錄為準呢?難道僅僅因為杜甫是“詩史”,其他的僅僅是詩人,所以一般以杜詩為標準?然而趙與時的困惑是:白居易的詩歌從來都號稱紀實,難道也不能相信嗎?
趙與時的困惑其實不難解釋。首先我們可以順著他的思路來思考問題,趙與時自己說:“酒有美惡,價不同歟?”這自然是酒價出現(xiàn)不同的原因之一。另外,我們還可以繼續(xù)補充:因為杜甫、白居易所處的時代不同,物價自然會出現(xiàn)較大的差異。然而,如果我們這樣解釋,就如同趙與時一樣,被困在了將詩歌作為史料來閱讀的思路中。劉攽在《中山詩話》中的一段話或許可以給我們警醒:
真宗問近臣:“唐酒價幾何?”莫能對。丁晉公獨曰:“斗值三百?!鄙蠁柡我灾?,曰:“臣觀杜甫詩曰:‘速須相就飲一斗,恰有三百青銅錢?!币嘁粫r之善對。
劉攽是北宋著名的博學之士,與司馬光一同修撰《資治通鑒》。所以他對丁晉公的態(tài)度就和別人不同,他認為這僅僅是“善對”,不過是臣子面對皇上提問時一種學問和機智的表現(xiàn),而不是杜詩真的記錄了唐代的酒價。后來周必大在《二老堂詩話》中有更為清醒的反?。?/p>
昔人應急,謂唐之酒價,每斗三百,引杜詩“速宜相就飲一斗,恰有三百青銅錢”為證。然白樂天為河南尹《自勸》絕句云:“憶昔羈貧應舉年,脫衣典酒曲江邊。十千一斗猶賒飲,何況官供不著錢。”又古詩亦有“金樽美酒斗十千”。大抵詩人一時用事,未必實價也。
毫無疑問,有關唐代酒價問題的討論無疑將杜詩記載時事的功能推衍到了一個極端。劉攽、周必大等人對酒價問題是否一定成立,當然有所保留。但這并不能改變宋代人癡迷于杜詩具備客觀記載功能的神話。比如他們認為,杜詩除記載唐代酒價外,還記載了年、月、地理、數(shù)字、人物等一切外在事物。于是,宋代的筆記、詩話里涌現(xiàn)出大量的相關討論。而討論的范圍已經(jīng)遠遠超出酒價的問題,更趨細致。
比如杜甫在《古柏行》一詩中提到“霜姿溜雨四十圍,黛色參天二千尺”,這是杜甫描寫樹木比較粗大。然而數(shù)學家沈括讀了之后,卻用數(shù)學家的腦袋思考到:詩中所說的柏樹尺寸好像有問題。于是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說:“四十圍乃是徑七尺,無乃太細長乎?”
唐代的酒價是多少?柏樹的高度和腰圍是多少?如此這般等問題,都是宋代詩學中的熱門話題?,F(xiàn)在看來,不過都是些一時的談資而已,但在當時卻有一流的學者文人牽涉進去討論,其背后自然牽涉到應當如何閱讀詩歌的問題。將杜甫的詩歌視為真實記載,利用杜詩來考證很多歷史的細節(jié)自然沒有什么不可以的。明末迄今長達四五百年間盛行的“詩史互證”方法就和這種“實錄”的思想分不開,但如果將這種閱讀方式視為“無往而不利”,就會嚴重傷害到對詩歌的審美閱讀。這一弊端,正是伏迪契卡所要批評的:在評論文學作品時,不能僅僅集中在它所傳遞出來現(xiàn)實的部分,還應該考慮到作品的美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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