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作者布拉德利·比策爾,The Imaginative Conservative的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比策爾有五篇論述柏克思想的系列短文,此為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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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克在反對法國革命者時指出,政治社會的真正目標不在于創(chuàng)造新法律或新規(guī)則,而是“要保護存續(xù)已久的宗教、法律與自由”。若有人基于理論創(chuàng)設(shè)法律——柏克在《法國革命論》中解釋道——這些法律離開暴力的支持一刻也難以存活,而且它(法律)不會因標榜正義、自然、權(quán)利就能成功。
真正的(英國意義上的)革命者——即道德、倫理規(guī)范的守護者——總是致力于改造、改革而非顛覆。他更關(guān)心實存之物,而非可能之物。具體言之,他試圖保護那些“近來受到威脅”之物。因此可以說,一場真正的革命意在防止暴政,而非僅僅為不確定鋪路。
柏克,自視為老輝格黨人,他對1215~1688年間英國傳統(tǒng)的革命做了極好的表述。
“你會注意到,從《大憲章》到《權(quán)利宣言》,我國憲法的一貫宗旨乃是要求和維護我們的自由,這些自由我們承襲自祖先,亦將遺贈于后人?!?/span>
不過,在解讀柏克時,我們一定要小心。他的意圖不在于表明英國只在那兩個時刻確立了自由,毋寧說,這兩個時刻尤為清晰地表達了英國式自由,至于在漫長的歷史演進中,那些平靜的、不甚顯眼的時刻,它們也表達了同樣內(nèi)容。其意義同樣重要,并非微不足道。
在這里我們需要注意,柏克——不像現(xiàn)代的美國人——認為憲法是某種不成文的東西。如果萬不得已確立成文憲法的話,一定要意識到它并不完美。因為人是不完美的,故而,人類創(chuàng)造不出一部可垂于后世的完美憲法。相反,一部合適的憲法免不了有分歧、失誤,甚至不乏自相矛盾處。在柏克及其浪漫主義的追隨者看來,憲法將是哥特式的(gothic)。
柏克相信自然權(quán)利,不過他反對將其客觀化、反對對其條分縷析。他正是以類似的態(tài)度對待憲法。在柏克看來,憲法是歷經(jīng)漫漫時日累積的智慧和經(jīng)驗,它確實會迎來諸如《大憲章》或“光榮革命”的時刻——此時,人們會對它加以改革、闡釋——但總體說來,憲法演進的常例乃是緩慢的、漸進的、逐步的成長和變化。
柏克對憲法問題的態(tài)度,更接近古人尤其是李維(Livy)和波利比烏斯(Polybius)——他們以類似態(tài)度來理解政治社會的規(guī)則和習俗——而非自己的同時代(相對而言)之人,如洛克和孟德斯鳩,他們更關(guān)心確立一部憲法或建立一個政治社會。我們或許可以認為,柏克對歷史的理解帶有濃厚的天主教色彩,歷史的漫長進程幾乎是不可預(yù)測的、不可知的;同時,我們也可以認為洛克的觀點本質(zhì)上帶有新教色彩:歷史是一連串前后相繼的事件。對柏克而言,時間和歷史是流動的;而洛克看來,它們是即刻的、顯而易見的。
譯注:波利比烏斯(Polybius,c.?200 – c.?118 BC),古希臘歷史學家,著有《歷史》(The Histories),探討過混合政體以及政府內(nèi)部權(quán)力的分立;李維(Titus Livius,64 or 59 BC – AD 17),古羅馬歷史學家,著有《自羅馬建城以來史》(Books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City)。
正如柏克所理解的那樣,一部適當?shù)膽椃ā茨芮擅畹乇Wo、捍衛(wèi)自由的憲法,如英國憲法——源于自然本身而非人類。它源于創(chuàng)造的本性、自然的本性以及人性——它超越于任何個人以及群體之上。有人以為他可以輕松地創(chuàng)造出一個政治社會或一部憲法,這實屬僭妄之舉。這種妄自尊大只會帶來災(zāi)難性后果?!澳欠N創(chuàng)新的精神,通常是自私的脾性以及狹隘的眼光的產(chǎn)物”,柏克寫道。那些對祖先缺乏虔敬之人,也絕不會關(guān)心自己的子嗣。
“我們的政治體制與世界秩序有某種呼應(yīng)和平衡,與一個由種種即時性成分構(gòu)成的永恒體所注定的存在方式有某種呼應(yīng)和平衡”,這位愛爾蘭人(即柏克)如是解釋。而且,就像所有的生物一樣,這種體制只有在一種孤立的、特定的背景下才能理解,因為它“將人類的偉大神秘的結(jié)合鑄為一體,它便永無老年、也無中年或青年?!倍遥幱谝环N永恒的狀態(tài),“經(jīng)歷無休止的衰敗、淪亡、更新和進步”。于是我們可以說只有關(guān)注永恒的真理,人們才能指導(dǎo)自身走出那混亂的世界。
永恒事物的本質(zhì)以及我們對永恒事物的關(guān)注,將會“增強我們微乎其微的理性”。通過給祖先(無論身處失敗還是昌盛)的智慧以適當?shù)尿?,我們將會用“敬畏之心”緩和我們的傲氣,從而有希望走向一種“高貴的自由”(noble freedom),而非單純的自由(mere Liberty)?!拔覀冞x擇以我們的天性而非思辨,以我們的胸懷而非發(fā)明,作為我們的權(quán)利和特權(quán)的偉大培養(yǎng)室和儲存庫;而你們所有的詭辯家在維護一種合理的、有氣概的自由時,絕不會勝過我們?!卑乜艘砸环N神秘的、天主教氣質(zhì)的論調(diào)再次表達了對即時性、相關(guān)性和理性的不信任。我們的自由很大程度上存于信仰與經(jīng)驗之域,而非抽象和希望。
如果當時的法國人效法自然而非理性,他們將會躋身于英、美之列,成為德行和自由的偉大典范。相反,他們憎惡一切歷史傳統(tǒng),夢想著思想(mind)可以魔術(shù)般地造就一切,諷刺的是,他們收獲的不過是“粗俗不堪的實踐”,他們表現(xiàn)得像是野蠻人而非文明人,打著理性旗號實則放縱欲望。如果當時他們依據(jù)永恒的真理行事,他們本可以“讓世間的專制主義自愧不如”。相反,這些蔑視傳統(tǒng)的法國革命者,不僅辱沒了他們的文化也污辱了他們自己。就這樣,“暴君對民眾的猜忌原本不是什么光彩之事,法國革命者卻讓他們的質(zhì)疑之詞變成了金科玉律?!保?/span>
*最后一句頗為難譯,原文是 Thus, France has “sanctified the dark suspicious maxims of tyrannous distrust.”引文摘自柏克的《法國革命論》,通過聯(lián)系原文的上下文,大意是指,法國革命者對路易十六的背信棄義造成了惡劣后果。此處,我們采納了楊基老師的意譯處理,在此向楊老師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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